没错,他渴望她,但她绝不是第一个挑起他欲望的淑女。虽然渴望,但他总是对那种女人一心想引诱他踏入的陷阱有所警觉。
可恨的事实是,他自投罗网后还欺骗自己相信他没有——或就算是有,他也不用害怕,因为至今还没有陷阱深到能够困住他。
那你为什么还赖在这里不走?他问自己。是什么巨大力量把你拖来这里,像痴狂少年般呆呆凝视着她身处其中的屋子?是什么锁链把你拴在这里,等着看她一眼?
一个碰触。一个吻。
真恶心,他告诉自己。
恶心归恶心,那却是事实,他痛恨那个事实,更恨她造成那个事实。
他应该象没有良心的魔王一样把她从马车中拖出来,拔掉那些淑女发饰,对她为所欲为后大笑离去。
那么他为何没有那样做?革命前,无数道德败坏的贵族都是那样。即便是现在,又有谁会责怪他?大家都知道他是怎样的人。他们只会怪她自己挡了他的路。法律不会替她的名誉报仇,她想报仇只有靠崔博迪要求以手枪决斗了。
冷笑一下,丹恩离开站岗的暗处,沿着街道漫步。虽然落入陷阱,但这也不是第一次,他提醒自己。他以前也曾伫立屋外,因被拒于门外而心痛寂寞。但到最后,赢的向来是他。他使欺负他的同学尊敬并羡慕他。父亲加诸他的羞辱与伤害,他都十倍报复了。他成了那个老混蛋今生最可怕的噩梦,还希望是他来世最痛苦的折磨。
就算玩他于股掌之上达六个月的苏珊,在那之后也饱尝苦果。
丹恩那时确实是当局者迷,但当女人为达到结婚目的而缠住男人时,哪个男人看得清事情的真相?
现在他看得非常清楚:一八二零年夏季的某一天,在他父亲过世约一年后,他参加了另一场葬礼。
这次躺在堆满鲜花的闪亮棺材里的是华戴尔。他喝醉酒跟人为妓女大打出手时,在客栈庭院的鹅卵石上跌倒,撞破了头颅。
葬礼后,华戴尔的大妹苏珊把丹恩侯爵拉到旁边,谢谢他大老远从巴黎赶来。她可怜的哥哥——她勇敢地拭去一滴眼泪——非常看重他。她把手放在他的手上,然后红着脸迅速将手抽回。
「是啊,我娇羞的蓓蕾。」丹恩嘲讽地低语。「演得还真像。」
没错,苏珊就靠那个碰触使他上了钩。她把他诱入她的世界,也就是他多年前学会回避的上流社会,因为在那里他只需看一名年轻淑女一眼,就能使她脸色惨白,使她的伴护歇斯底里。只有他几位朋友的姐妹像尽快办完苦差事似地,和他跳过舞。
但苏珊不同。她因服丧而不能跳舞,但她可以和他聊天,看他的眼光好像他是穿着闪亮盔甲的骑士。
四个月后,他获准握她戴手套的手二十秒。他又花了两个月才鼓足勇气吻他。
在她叔叔的玫瑰花园里,殷勤的骑士在他意中人的脸颊印下一个纯洁的吻。
几乎在同一瞬间,像得了信号一样,一群尖叫的妇女——母亲、婶婶、妹妹们——从树丛里冲出来。接下来他只知道自己被带进书房,苏珊的叔叔严厉地命令他说明求婚意图。像个天真痴狂的少年,丹恩声明他求婚的意愿是一片诚心。
接下来,他的手里多了一支笔,面前多了一大叠要他签名的文件。
即便现在,丹恩仍然不知道他从哪里或如何找到坚持先细读那些文件的理智。也许是因为不习惯接受任何命令,却接连听到两个命令吧。
无论如何,他放下笔,开始阅读。
他发现为了得到和他的娇羞蓓蕾结婚的特权,他必须替她的亡兄、叔叔、婶婶、母亲和她本人清偿所有的债务,永永远远,至死方休。
依丹恩判断这是一项有勇无谋的投资,并说了出来。
苏珊的叔叔厉声提醒,他损害了一个良家女子的清白声誉。
「那就枪毙我啊!」丹恩说完,扬长而去。
没有人试图枪毙他。几个星期后,回到巴黎的他听说苏珊嫁给了林磊勋爵。
林磊勋爵是个擦胭脂的浪荡子,六十五岁的人看来却像九十岁,爱好收集猥亵的鼻烟盒,喜欢对女仆毛手毛脚。大家都认为他活不过新婚之夜。
他不仅挺了过来,还以极快的速度让他年轻的新娘不断怀孕。她几乎是刚生下一个孩子就怀上另一个。
丹恩侯爵幸灾乐祸地想象着旧情人躺在她涂脂抹粉、中风颤抖、流汗垂涎的配偶怀中时,远方传来圣母院的钟声。
如果他此刻位在他住的丽弗里街——事实上,他应该已经走到那里了——那么钟声不应该如此遥远,他心想。
接着他看出他走错了路,来到完全不对的地区。
他困惑的目光落在一根十分眼熟的灯柱上。
想到苏珊在人间炼狱受苦而高涨的情绪,立刻低落下去,使他的心智、身体和灵魂陷入泥淖之中。
摸我、抱我、吻我。
他转进阴暗的狭窄街道,两旁是只能冷眼旁观但毫无安慰之言语的、没有门窗的高墙。他用额头抵着冰冷的石墙默默忍受,因为他别无选择。他阻止不了内心的痛苦煎熬。
我需要你。
她的唇紧紧贴着他……她的手紧紧抱住他,如此温暖而柔软,尝起来有雨水的味道。相信她渴望在他怀里,即使是一刹那,是那么让人无可承受的甜蜜。
他在那一刻相信她渴望在他的怀里,即使现在也仍想要相信。他痛恨自己想要相信,更恨她害他想要相信。
因此,丹恩侯爵绷紧下颚,站直身体,继续往前走,也继续忍受,同时告诉自己,她迟早得付出代价。
人人皆然。迟早而已。
第六章
若丝夫人宴会的翌日下午,方洛朗怏怏不乐地付给毕樊世两百英镑。
「我从窗户亲眼看到的。」方洛朗摇头说。「即便如此,要不是其他人也看到了,我还真是不会相信。他立刻出门,沿着街道追赶她。我猜是去吓跑她。她此刻很可能正在收拾行李。」
「她出席了昨晚的揭幕宴会,」毕樊世微笑着说。「神色自若、圆滑沉着地应付她的众多爱慕者。崔小姐决定收拾行李时,收拾的一定是她的嫁妆。而且每一件亚麻织品上都会绣着丹恩名字的缩写。」
方洛朗昂首收颌。「才不是那样。我知道出了什么事,我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丹恩不喜欢受到打扰,不喜欢不速之客。对于不喜欢的东西,他不是逼它消失,就是砸烂它。如果她是男人,他会揍她。由于她不是,所以他逼她消失。」
「三百英镑,」毕樊世说。「三百英镑赌她会在国王诞辰前成为他的侯爵夫人。」
方洛朗忍住笑容。无论丹恩对崔小姐做了什么,他都不会娶她。
那并不是说丹恩这辈子都不会结婚,而是他的婚姻只会用来给他少数活着的远亲和众多已故的亲人带来更多的耻辱、震惊和反感。新娘无疑会是恶名昭彰的卖国贼,或杀人犯的情妇、妻子或女儿。她还会是出名的妓女。丹恩的侯爵夫人不可能是有教养的处女,出身古怪却仍算体面的人家。
丹恩在短短两个月内和任何人结婚,就像属于另一个银河系的事情一样不可能。
方洛朗接受了打赌。
这不是那个星期在巴黎成交的唯一赌注。
那个星期就丹恩和崔小姐之事打赌的并非只有他们两个,下的赌注也不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