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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下脚踏车,严筝再仔细的对过一次报纸上的地址,确认无误后,才在白色的栅栏前左右张望著,想要找个按门铃的地方。

  忽然,一阵小狗的叫声,由远而近的朝她吠了过来。

  几秒钟不到,只见栅栏里头,多了一只白色蹦跳著的玛尔济斯犬。

  “来罗!”



  一个年约六、七十的男人,微驼著背向著栅栏走来。站立在门前,男人对著蹦跳著的小狗喊著:“妞妞!坐下。”

  小狗听了那男人的话,果真安静的坐了下来。

  “不好意思,我们没有装门铃。小姐,你是来应征的吗?”

  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严筝。

  “是啊!我叫严筝。”

  严筝青春的脸庞,经过了大约二十多分钟的脚踏车车程,那原本白皙的瓜子脸蛋,此时红通通的,像极了熟透的红苹果:一双无邪的大眼睛,泰然自若的面对著那男人审视的眼光。



  “你还是学生吗?”

  那男人的眼神里,很明显的透露出对严筝的年纪不甚满意。

  “我今年刚毕业。”

  看到那男人的态度,严筝微微的仰起了下巴,毫无畏惧的回视著面前的男人。

  “我们要找的是看护。”那男人仍然满脸怀疑的看著严筝。

  “我知道啊!这是你们刊登的广告,上面写不需经验的。”

  严筝边说边将手中的广告递给那个男人,证明自己并不是不自量力。

  “张伯,让她进来。”

  一个低沉男子的声音自屋里传了出来,严筝直觉的向声音源头看去,在白木屋的窗口,她看见了一个迅速离开的男人身影。

  那个被称做张伯的男人,终于将栅栏打开,放严筝进去。

  一进到屋里,只见一屋子的木制家具,简简单单,并且干干净净的置放著。

  “少爷,这位严筝小姐是来应征的。”

  张伯对著沙发上的男子报告过后,便转身下去泡茶了。

  “严小姐,请坐。”

  年轻男子指了指一旁的沙发,示意严筝坐下。

  当严筝坐向了那年轻男子指示的位子时,她正好可用极佳的角度观察她面前的男子。

  那男子的年纪大约二十五岁上下,身材十分瘦削,头上戴了一顶枣红色绵帽,一双眼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般,荡漾著忧郁,高挺的鼻子,以及薄削的双唇,使他整个人隐隐散发出一股坚毅无比的独特魅力。

  “我叫季岚平,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是我父亲为我取的。严小姐,你今年几岁?”

  “十九岁。你应该谢谢你父亲,他帮你取的名字很好听。”

  严筝直觉的报出了自己的虚岁,她完全没有欺瞒的意思,只是习惯性的这么告诉别人。

  “这份工作很简单,只需要按时提醒病人吃药,偶尔陪他去散步,病人发病时,陪在他身边照顾他;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事情,你应该都做得来。”

  季岚平看著严筝那双皎洁如星子般明亮的眼眸,那青春的气息,是他一直渴求的。打从十二岁第一次发病的那天起,他就不断的和病魔搏斗著。

  高中时,他不得不放弃学校的学业,改由父亲为他请家庭教师,在他病况稍微好转的时候,为他上课:最后,在他的要求下,只留下了教他绘画的老师。那一段时间,陪伴他的,除了病情之外,就是那些堆了满屋子的画具了。

  “我虽然没有做过看护,但是,季先生,我有把握我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你说的病人……”

  严筝下意识的用眼睛搜寻著屋子,希望能找到她将要“服务”的对象。

  “我就是那个病人。你愿意接受这个工作吗?薪水一个月三千。”

  就在这个时候,张伯端了两杯茶出来,深深的皱著眉头,似乎是不甚满意季岚平的这项决定,却又不好当面反对。

  张伯的表情,严筝早就清楚的看出了,然而,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她决定尽全力一搏。

  “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如果可以的话,就明天吧!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这样的上班时间会下会太长?”

  季岚平的模样,除了那抹浓得化不开的忧郁色彩之外,与其他同龄男人的差别其实并下大。

  “不会,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季先生,明天早上八点见!”

  严筝说完,很快的起身告辞,深怕走太慢。会因为张伯而有所改变。临到门口,严筝又俏皮的回头,对著张伯大声的说著:“张伯,明天见了!”

  然后一溜烟的跑出了前院,在开栅栏的时候,她看见了依然乖乖坐在旁边的小狗妞妞。于是,她又在妞妞的叫声下,跨上了脚踏车,离开这栋清幽的小木屋,一路开心的骑了回去。

  回到家,她并没有告诉父母她找到这份工作的事。她知道,她的父母一定不会准许她到外面去打工赚钱,毕竟,她的父亲虽然不是什么大企业的老板,但在花莲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不仅包办了花莲的运输业,还开了一家大型的采石场,运销南北各地。因此,如果真要打工,她的父母一定会要她待在家里的公司,那可就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了。

  以后几天,她只在她父母看见她出门时,告诉他们她和同学们出去玩。她的父母每天忙著运输公司的事,根本无暇注意到她。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心疼的认为,自己的女儿为了大学联考,已经辛苦的熬了那么久,如今考完了,是该痛快的去玩一玩。况且,他们的女儿向来十分的聪慧以及灵巧,才会得到他们完全的信任。

  一直到两个月之后,当他们的女儿必须到台北的大学报到时,他们才发现,他们的宝贝女儿竟然做出了震惊全村的事。

  才上了两天班的严筝,除了和那个成天窝在画室里,不说一句话的季岚平相处得普普通通之外,和张伯、妞妞,倒是和乐的打成了一片。

  “张伯,你快来看,妞妞在跳舞呢!”

  趁著季岚平又躲进了那个禁止任何人进入的画室时,严筝便在前院的草坪上,和妞妞追逐戏要著。当她看到妞妞用两只后脚,直立且有节奏的旋转著,惊讶的张大了眼睛,像发现新大陆般,开心的叫著在一旁正在修剪花草树木的张伯,要他一起过来看。

  “妞妞的那些动作都是我教的,它还会拿报纸,叼拖鞋呢!”

  望著开心的严筝,张伯忍不住也邀功似的自夸著。他可以感受到,这个小木屋自从有了严筝之后,似乎整个活了起来。

  “哈哈!好,妞妞!不要舔了,我快要喘下过气来了。哈哈!”

  此时,妞妞和严筝,已经滚在了一起。只见妞妞摇著尾巴,不停的在严筝的脸上、手上,甚至脚底,乱舔一气。

  待在画室里的季岚平,早已听到那欢乐的声响,立在窗前观看这幕在阳光的泼洒下,美丽且动人的珍贵画面。

  一个念头闪过,他决定将这个画面,用他的画笔捕捉下来。他迅速的在画布上涂抹著颜料,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严筝那迷人的笑容,以及青春的身躯,便被攫取进了画布:接下来的几笔,是白色浑圆可爱的妞妞,当绿色的草坪铺了下去,金色跃动的阳光也凑足了热闹,整张画就算是完成了。

  一股作气的将那眼前的美景捕捉了下来后,季岚平感受到他的全身像是正被上百只的虫蛊给啃噬著,他咬牙忍著痛,挣扎的走出了画室后,就痛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季岚平第一眼便看到了紧抓著自己的手,哭成了泪人儿的严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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