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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先生,你醒过来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是我爱玩,没做好我份内的工作,才会害你病倒在地上。季先生,你随时都可以辞退我,我想,我可能真的太年轻,太不晓得轻重……”

  看到天真无邪的严筝,一双圆亮的黑眸,竟然为了自己哭得又红又肿,季岚平不由得伸出了手,轻抚著严筝细嫩的脸蛋。

  “小傻瓜!不要哭。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哭肿就不好看了。不要被我的病吓倒,答应我,千万不要因为我的病而离开,好不好?”

  严筝黑亮的眼里,依然饱含著泪水,却不住的点头。她也不知道究竟为了什么,自己会如此心疼躺在病床上的季岚平。当她带著妞妞进到客厅,发现了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季岚平时,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自己的亲人般的令她伤心、难过。



  当天晚上,由于季岚平一直是忽而昏睡、忽而醒转,并且梦呓不断。于是,严筝和母亲撒了个谎,说她在一个女同学家过夜,而继续陪在季岚平的病床旁,照顾了他一整夜。

  ⊙⊙⊙

  “严筝,这是张伯为你准备的早餐。”

  当趴在病床边睡著了的严筝,被刺眼的阳光照醒时,她直觉的看了看床上的季岚平,却发现床铺上空无一物:正紧张的想起身时,却听到了季岚平的声音自她的身后传了过来,她迅速的转过身子。

  她看见穿了一身白的季岚平捧了个餐盘立在房门前,他高姚的身材,使他整个人看起来相当的帅气,精神奕奕的一双眼,更使严筝觉得自己还在梦境之中。她揉了揉双眼,发觉不是在梦里,她立刻紧张的起身,并向季岚平急急的走了过去,两手接过餐盘,放到一旁的茶几上,又急忙的将他推到床边。

  “你怎么自个儿起床了呢?你先躺好我去拿药过来。”



  严筝就像个老妈子似的照顾著季岚平,深怕他再有什么意外。

  “早上的药我已经吃过了,今天的天气好好我好想出去走走,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站在床边的季岚平面对著窗户,闭著眼,享受著阳光照拂在脸上的温暖感觉。

  “我……我问看看张伯,你昨天才晕倒过,今天身体才刚刚好一点就出去吹风日晒的,如果在外面你又不舒服……你等一下!”

  看到季岚平难得兴致勃勃且精神奕奕的模样,严筝实在不想扫他的兴。可是,她并不是护士,她根本无法掌握季岚平的状况,这个时候,她也只有推出张伯,她相信张伯应该会阻止他。

  “这可是你说的喔!只要张伯同意,你就得陪我出去,下许黄牛!”

  季岚平病了一个晚上,这会儿醒过来,倒像个小孩般,对严筝撒起娇来了。

  严筝问过了张伯,却意外的得到了张伯的首肯。严筝当然下知道,大清早,季岚平一起床,便向看著他长大的张伯哀求这件事。他告诉张伯,他们都知道他所剩的日子并不多,他只希望能够快快乐乐的度过剩下的日子,让他这一生不至于如此的空白,毫无色彩可言。

  疼爱他的张伯根本禁不住季岚平的哀求,况且,看著季岚平自小便受病魔折磨,如今难得见到他那精神饱满的模样,他倒真的希望,这个年轻漂亮的小丫头严筝,真能带给他们一些奇迹。

  “可以走了吗?”

  听到季岚平兴奋的声音,严筝和张伯两人同时回转过身,看到了穿戴整齐的季岚平,满脸笑意的站在他们面前。

  既然张伯都一口答应了,严筝也下好意思再有意见,点点头,随著季岚平往门外走去。

  “严筝,这是少爷的药,你随身带著。”

  张伯叫住了严筝,将一小包药品塞入严筝的手中。当严筝再度走出大门,张伯还是忍不住叮咛了一句:“小心少爷!”

  “我会注意的,张伯,你放心,我们很快就回来,不会走太远的。”

  严筝回头说了几句安抚张伯的话,才又快步的跟上了季岚平。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儿的风景,保证你一看见,就会禁不住的爱上它。”

  像小孩子出游般兴奋的领在前头的季岚平,眼里闪烁著奇异的光芒,朝山上走去。

  “你常常爬这座山吗?”

  严筝因为年轻,所以走起山路来,刚开始倒是脸不红、气不喘的,但是,严筝不禁担心起季岚平的身体,他是个有病在身的人,走这种山路,对他来说会不会困难了些?

  “爬过几次。”

  此时,季岚平忽然停住了脚步,一双眼深深的望进了严筝的眼底。他知道严筝的心里想的是什么?于是,他用两只手紧紧的钳住了严筝的双臂,认真的、一字一句的说著:“今天放你一天的假,从下一秒钟开始,你不是看护,我也不是病人;就把我当成你的一个朋友,不要想到我的病,可以吗?”

  看到季岚平那认真的表情,严筝直觉的对他点了点头。她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反正就是有一股力量,让她总是无法拒绝他。

  走了大约三十分钟,沿途的风景确实美得出奇。就在这个时候,季岚平忽然停下了脚步,神秘兮兮的告诉严筝:“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了,把你的手给我,我带你过去。”

  严筝听话的将自己的右手交给了他,一股暖意迅速传到了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为了掩饰她那涨红的脸,严筝低著头,专心的注意著脚下狭窄的路径。

  “到了,你看,美不美?”

  走了几分钟,他们到达一个较宽敞的地方,季岚平才轻轻的将严筝的手放开来。

  他们现在所站的位置,正是这座山的侧面,由一列陡峭的岩石所组合而成的。放眼望去,远山近山,苍苍渺渺、层层叠叠,偶尔一阵白云低低的飘过,所有的景物便似幻似真的隐约了起来。

  缭绕在山区间的虫鸣鸟叫,配合上风和树之间的沙沙声,整个山间,就这么响起了一阵自然界律动的旋律,像是歌颂著欢乐的生命力。

  “真的好!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这些景物都好不是真的,我们不是在梦里面吧?”

  严筝从小便出生在花莲,对于群山的风景早巳见惯了而不觉为奇,此刻,她却被这宛若仙境般的景物给震慑住了。原来,山和山之间,云和天之间,风和树之间,可以产生这样的一个联结。

  “这个地方是我有一次心情烦闷的时候,不小心发现的,我称它做‘半天崖’。站在这个地方,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像是在苍茫广阔的天地之间,你忽然成了那个重要的平衡点。”

  其实,发现“半天崖”的那一天,正是季岚平来到花莲休养,第一次发病的那一天。那时的他,极端的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于是,瞒著张伯,一个人溜了出来;然而,当他找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他的第一个想法却是要将它画下来。

  就因为那股画画的冲动,他打消了想把自己交还给天地之间的念头。但是,隐隐约约的,他似乎知道,这个地方,终有一天,将会成为他生命的终点站。

  “‘半天崖’,嗯!这个名字取的真好。”

  严筝望著氤氲的山顶上,那耸入云端的陡峭山巅,再低头看了看渺无人烟的地面,不由得长长的叹了一大口气。

  “到这个地方好次了,每一次的感觉都下同,因此,我们确实不得不承认,在冥冥之中,是真有股什么力量掌握著大自然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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