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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認得我了,他心想。但有什麼所謂,心裡的人已在眼前,他只知道自己已得到很多。

  他膽大大地約會她,而她爽快禮貌地答應。

  一切來得太輕易了,他有點不置信自己的好邭狻? 約會一次接一次,她每次都答應,每次都愉快地應允。而和那夜非常不協調地,她有種很寧靜而害羞的高貴感。有麗清雅的外形,溫文的談吐,爾雅的衣著,像是不久將來便會嫁進皇宮的女人。

  維森真的很想告訴她,叫她別再裝了,他根本是被她那邪異的尊貴吸引,而不是純情的高貴。



  但她完全沒有顯露那夜在別墅內的任何事,完完全全,像個沒關係的人。

  維森還是絕對肯定,她是蒙著眼睛的女人,當她架著太陽眼鏡的時候,完全是一模一樣。

  而他和她出海,她穿上比堅尼的身體,也是絕對同樣的一個,他認得她左邊大腿上深褐色的胎痣,像五元硬幣那麼大。

  隨著見面的日子一天一天的多,維森已可以肯定,他是毫無疑問地愛上了她,但神秘的她從沒顯露蒙著眼睛的一幕,亦從沒表示過她對他的感情。

  她沒對他說過任何一句心底話,沒與他交過心,沒波動過半分的情緒。永遠也是微微嘴笑,大大方方的,令人舒服但又令人摸不透。

  維森甚至不知道她是否喜歡他。



  有一次,他問:「抹雲,你喜不喜歡我?」

  她卻只是笑,閃著一雙晶瑩的眼睛望著他。

  他頭痛。抵受不了她的含蓄,要他設辦法揭穿她。他要實實在在的愛,他不要蒙著的東西。

  他想,他會不會在那別墅內找到真的她?

  就在他的友人告訴他派對又進行,而抹雲又推說週六晚上沒有空之時,維森差不多可以肯定,他倆終歸會碰面。

  沒有靈只有欲的集中地,維森保持著他的清醒。照樣是highr的high,半死的半死,三層樓黝暗中的百多名男女,蛆肉一樣地糾纏在黑色的夜。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維森上前,那三個人吻她的足踝,維森吻向她的唇。

  她仰起面給予他反應。三個男人退後,讓維森把她獨佔。

  她對他說,一如上回那樣:「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卻不能看我的眼睛。」

  他沒有回答,他為她的虛假感覺可笑。

  他抱起她,溫柔地做那令他懷念萬分的事。

  一生人中,他有六個女人,六個,不算少了。然而,沒有一個女人令他如此震撼迷亂,從那天而來的妖惑、那故意的神秘,散落在他生命以後,一發不可收拾。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我愛你。」他對她說。

  她「嗯……嗯……」的呼叫,不知是讚許或是阻止。

  而乘她不為意,他揭開了她眼上的黑布,她的眼接觸到他的臉,惶恐地瞪著眼:「你、不、能、破、壞、游、戲、規、矩!」她說。淒淒地,陰柔地。

  「你早知道是我,又何必裝這扮那?」

  她卻悲傷地望著他,彷彿在說——你怎麼會明白?

  「你知道些什麼?你又不是我。」她說,無比的淒涼。

  原本維森再想說些什麼,可是只見抹雲仰天尖聲一叫,以手掩面,飛奔出露台。

  他跟在後頭,但追得出露台,卻追不到她。

  她在黑暗的露台上,消失在月光銀白的射影中。

  維森那時候想,她能逃得到哪裡?星期一大清早還不是守在那陶瓷店內。

  但維森再也找不到她,也找不到那所陶瓷店。他問附近的人,他們說那條小街上從來沒有存在過陶瓷店。

  在問到第五戶店舖的人後,他才知道心寒,立在這位於中環的後街,正午陽光下冒出的汗原來冷得可以。

  怔怔立在曾經一起走過的街上,維森半晌才能回復正常——正常的意思是:當作什麼也沒發生過。

  他不知道那是遊戲規則,他只想要最真最原本的她。他想要整個她。

  但若然他早知道假裝有假裝的規矩,他便仍能在她自製的空間內擁抱她。

  他為自己的感覺而安慰。這樣的豁達、這樣的不介意,可見,是真的愛她。

  既然是愛她,他便不會介意她是那派對的一分子,亦不介意她甚至不存在於他的空間。

  但可以告訴他,他該怎麼做。每天徘徊在中環那後街並不是辦法,陶瓷店不存在就是不存在。但曾經愛過,又怎能容許放棄。

  最後,維森想起了。

  他抓起電話,撥給友人,這樣說:「下一個別墅派對何日舉行?」

  但願,還能碰上她。

  瓷娃娃

  我是主人昨天買回來的瓷娃娃。

  我兩尺高,白臉白手白腳,栗色長卷頭髮,灰色眼睛啞紅嘴唇,身穿磚紅色絲絨長裙,內衣是淡黃色厘士,腳踏紫色高跟鞋。我的瓷手腳可以活動,但我不能站立,只能平伏在和倚背而坐。

  我沒有名家,但身份名貴。百多年前由英國人送給中國的公主,然後又給人搶回英國,後來輾轉賣到香港來,棲身在一古董店中。

  是四年前遇上主人,那年他才十六歲。

  主人是個很特別的男孩子,長得額外地清秀,而且出奇地溫柔。在他第一次從櫥窗看到我時,他便立下誓言,在某天他若碰上令他深愛的女子,他便把我送給她。於是,他開動幫小朋友補習儲錢,一分一毫省下,為了將來的愛情。

  在二十歲的今天,他遇上了她,是時候把我買下來了。

  那女孩名叫炎炎,當然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她畫畫她寫詩,她有火一樣的眼睛,我不介意把我的將來交託在她的手裡,她配。

  但有時候我會想,是主人對我一見鍾情促成這美麗,仰或是他心內早有愛情而以我為代表。

  總之,他終歸把我買下來,等待炎炎生日那天送出去。

  可是,最後我還是給主人留了下來。炎炎在生日的前一天與主人分手,那時候,他倆相識了三個月。

  三個月的緣份或許短,但放下的感情卻可以很深很深。主人很愛她,他們分手以後,主人每天抱著我哭個不停,我以為,主人快會抱著我哭死去。

  後來,主人平靜下來,開始和我建立感情。

  生活上有什麼開心不開心,他望著我說完又說,又每天給我抹塵,每天握我的小手。他告訴我他喜歡炎炎的個性,那樣固執堅決但灰暗的女孩子,他是頭一回見。

  我在夜深時分偷偷地落下淚來,為這段得不到的愛情而感動。

  有時候我陪主人做功課,感性的他主修電腦,然而功課卻很好,說服力很強,若果將來的日子沒有什麼特別的不幸,主人的成就必然不弱。

  我很喜歡主人,開始慶幸我是送不出去,我願意代替炎炎陪伴主人,我願意對著他,聽他說話,凝視他的樣子,分擔他的哭泣、他的微笑。

  每天他上學時我會牽掛,他不快樂時我會心痛,他呵護我時我會感動,我是不是愛上他的?活了百多年,從來未曾對人這樣觸動過感情。

  尤記得初造為物,千里迢迢由英國邅碇袊笫拱盐医坏街袊魇种校袊餍叽痦槒牡谋е遥笫沟哪抗庖恢睕]有離開過她。後來,兩國交惡作戰了,英軍進宮搶物,那英國大使特來保護公主,保護他親手交給她的我。可是,在混亂中犧牲,她在飲泣中氣盡,我的頭髮沾染了他身上流下的血和傷悲的淚。

  沒有為誰傷心過,只覺茫茫亂世,這樣又何苦。

  百多年後的今天,看著我的主人,卻有種特殊的感情——我永遠不想離開他,不要,不要把我送出去,主人,我要永遠陪伴你。

  主人每天和我說話,每天替我抹塵梳頭,很快樂很快樂地一天過一天,直至——

  主人結識了新女朋友。

  她是他的同系同學,最初與一班人齊來主人的家研究功課,但後來其他人不來了,她卻依然來,卻不是做功課,是與主人跳舞、聽音樂、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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