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慢慢的等吧!等到天黑也成,反正我先睡一觉,睡醒了再陪你聊。”她当真闭上眼睡起觉来。
那名男子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他虽对弄蝶恨得牙差别差别的,但一时半刻也拿她没辙,待了一会儿后,便因为耐不住性子而策马离去了。他打算去找裴穆清问清楚这死丫头到底是谁,届时再她也不迟。
至于弄蝶,她还当真是在树上睡觉了,直到天渐黑。一颗豆大的雨珠打在她脸上,才将她惊醒。
直到瞧见浑身湿漉漉的弄蝶从外面回来,裴穆清这才放下心头那块大石。
打从一回来,就听闻富海禀告弄蝶一大早便失去了踪影,他的情绪始终处在紧绷的状态之下。原本以为这傻丫头溜回关内找她爹爹去了,急忙再叫马僮将刚卸下的马鞍装回去,本想一路南追,但又发觉这丫头离去时竟然未带分文,就连大屋里值钱的东西也不曾遗失些什么,想来必定不是自个儿离去的……难不成是给人掳去了?
一时之间,他的心中竟闪过好些个不祥的念头,深怕她遭遇了不测,此等心情在他来说还是头一遭呢!但也不及细想,当下便召集数十人手分批去找,但每次回报的消息全是令他失望的。直至三更时分,一身湿漉漉的弄蝶才自个儿走了回来,头、脸、身上无一处不是沾着烂泥,一瞧见他,便飞也似的跑了过来。
“你可回来了——”灵动的眼珠兴奋地瞅着他,像是看不厌似的。
“你跑到哪儿去了?”他厉声问,一把拉她进屋。
虽是放下了心中大石,可也得祥加盘问,他可受不住她往后再这样三天两头的失踪。
她吐了吐舌,瞧他这般生气,敢情是她对不起他了?不可能吧?他才不过刚回来,不太可能知道这几日来她“不小心”打碎了自宋朝留下来的古董花瓶,又“不小心”将他书斋里的毛笔给“毁尸灭迹”——后者可不能怪他,她只是闲来无聊,本想进书斋学他上回那般写字,多练几回自个儿的名字,没想到那毛笔像是不听使唤似的,要它往东,它偏偏往西,要它向上一勾,不知怎地却溜到旁边去了,“裴弄蝶”三个字写起来活像鬼画符。一气之下,便将毛笔的鸟兽毛给拔光,扔到字纸篓里去了,事后富大娘收拾书斋时便将字纸篓里的垃圾连同毛笔一起收走了。这可不能怪她!要怪,只能怪那枝毛笔不听使唤。
当然啦!她的错事尚且不止于此,简直是数也数不清。例如,头一夜将富海收藏的宝贝银盘给藏起来,盼将来逃跑时能当路费,结果一个不小心,竟让银盘给掉到火炉里熔掉了。还有裴穆清珍藏的字画——那天本想学学风雅之士,瞧瞧这画里乾坤,看看能卖得几文钱,于是为了躲避富海,使拿着画到马厩里偷看几眼,哪知后来阿珠找她回去吃饭,竟一时忘了拿回画,让马粪在上头留了污迹,自然这画算是完蛋了!这类事情简直不胜枚举,也难怪富海现在天天回房后都得咬着个木块,以免自己哪天实在一个控制不住……
总之,她的错事多得数也数不清!富海八成已一一对裴穆清说了,难怪他会这般气恼,就不知是为了她的哪一桩错事……
“丫头!别再想什么推托之词,你未留下只字片语便一整天失了踪影,莫非是打算不告而别,却又迷了路?”
回过神,她睁圆了眼睛,瞪着脸色难看极了的裴穆清。
“呸!谁说我要离开了?这里住得好,吃得好,穿得好,我何必离开——”话一出口,才发觉原来自个儿从没真正有过离开的念头。
难不成她真想赖在这儿一辈子?
那爹爹可怎么办?
裴穆清瞧她一脸真挚,倒也不似说谎的模样,当下便因确定她暂时并无离去之意而松了口气。说来好笑,平日连天塌下来都不会眨一下眼的裴穆清,竟也会为了一个女孩儿着急若此,就连北赴集会时都挂心着这丫头,担心她会一溜烟便失了踪影,届时只怕再要找回她都很难了。于是乎,一开完会他立刻就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就怕富海守不住这丫头。岂知他风尘仆仆地赶回裴家牧场后,却瞧不见她的踪影,那好似恶梦成了真,心里头有说不出的难受——
“也罢。”回过神,瞧她一身湿透,不禁蹙起眉来,“有话待会儿再说,眼前先将衣裳换下来,免得受寒。”
她眨了眨眼,观望着他的脸色。
“你可不气了?”
“就算要气,也得等你换了衣裳再说。”裴穆清唤来阿珠带她回房更衣。
“既然早晚都得受你的气,不如你先骂完再说。”她可不敢奢望待会儿裴穆清就会忘了这码子事,不如早死早超生,免得晚些还得受罪。“想想,好歹我也是寄人篱下,你要骂便骂,我可不敢还嘴。”一副慷慨赴义的模样逗笑了裴穆清。
从未见她摆出如此的低姿态,怎么今儿个会甘愿受骂而不回嘴?敢情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不成?他哪知弄蝶之所以会甘愿受他责骂,还不是东盼西盼的,好不容易才将他给盼了回来,心底高兴得很,让他骂一顿,就当没听见便是。再者,她毁了他这么多宝贝,让他责骂一顿也算公平,她可是个敢作敢当的小女子呢!想着想着,她反倒佩服起自个儿来了。
裴穆清摇了摇头,实在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
“不过骂归骂,我可得先澄清一点,那宋朝的古董花瓶可不单是我一个人的错。若不是富海硬不准我摸,又岂会勾起我的好奇心?”好歹也得先为自个儿辩解一番。
富海大惊失色:“少爷——”
“古董花瓶?”
“少爷,弄蝶小姐打碎了老爷子在世时最喜欢的那只古董花瓶。”富海嗫嚅地说着,不敢抬头去看裴穆清。
弄蝶眨了眨眼,瞧裴穆清的脸色白了白,赶忙抢白道:
“你不知道?难不成你说的是那枝毛笔?你该不会为了区区一枝毛笔就怪罪于我吧?在京城的大街上用几文钱就可买回一打像那样的毛笔,你该不会这般小心眼吧?”
“富海!”裴穆清的脸色由白转成绿。
“少爷——”那声音竟发起颤来。“那枝杨少爷从朝鲜带回来的毛笔让小姐给扔进字纸篓里,我娘一时没察觉,给丢了。”
“只不过是一枝毛笔,何必大惊小怪?”弄蝶白了富海一眼。
她哪知这枝看似普通的毛笔是当年号称“赏金猎人”的杨明受朝鲜王之托,为他偷取引发朝鲜内乱的密函而得的赏赐。别瞧它普普通通的,毫不起眼,那可是由上等斑竹及鸟兽毛所制成,上头还镶嵌着彩色的碧玉。非仅如此,这毛笔还是一对母子笔。不过这还不是其珍贵之处,真正宝贝的是——拥有这对母子笔之人若许一愿,必如其愿。这虽是朝鲜国长久流传下来的传说,但从不曾有人真正试过,而这杨明便将子笔赠于裴穆清,自个儿则拥有另一枝母笔——听说,近来杨明终于抱着半信半疑的心理,许下了聚个老婆好过年的愿望,至于是否成真,暂搁一旁。重要的是,裴穆清一听失了毛笔,当下震惊不已,他虽不信传说,但这毕竟是杨明赠他之物,而这丫头竟扔了它!
“不只如此。”富海低声说,干脆全部说个明白,也好过将来受主子责骂。“弄蝶小姐还将先王赐予老爷子的、后头刻着先王之名的银盘给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