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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姚毅想再次确定道:“你──不反悔?”

  “不!”她莞尔一笑。“我才不会像你那样拋妻弃父。我会好好地侍奉“他”,陪“他”度过“他”的余生。”

  这里的“他”,姚毅当然知道指的是她的肺痨先生。

  “你这样勇敢,反让我惭愧不已,觉得自己好懦弱。”他实在羞愧。“我不是个大丈夫。”



  “你有你的选择,我没话说。”雾霜抬头望着铁轨,火车正从远方缓缓驶来,她道:“火车来了,我要走了!”

  “祝你幸福!”这是他仅能说的。“再见!”

  “再见!”她跃上火车的阶梯。

  她很想问他的姓名,却迟迟不好意思开口。

  他也想进一步认识她,但是却不敢有所行动。

  因为一切都是“偶然”。



  他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他相信这女子只是他这辈子一个美好的回忆,她不会再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他凝视着她,她也注视着他。

  火车鸣声响起,两人相视一笑。

  姚毅正好瞥见一个卖花的欧巴桑,她蹲在角落旁,花篮里有各式各样的花,其中有一簇是铃兰花。

  姚毅跑到欧巴桑面前,俯身拿了几朵铃兰,付了钱,他交到雾霜的手中。“送给你,我觉得这花很适合你。”

  “铃兰花?”这花真适合我?它代表了什么意思。她不吭声。“谢谢你,再见!”

  “再见!”

  看着火车走得不见踪影,姚毅才若有所思地离开。

  ※※※

  到了傍晚,姚毅才回到高雄。

  这一趟台南之行,可把他搞得全身无力。尤其在大热天里骑摩托车,真是把他整惨了。

  机车是佣人老吴的,姚毅使了些手段才借到的。他骗老吴说要帮他带礼品回他台南老家,老吴不疑有诈,乖乖地把车子借给他,姚毅才得以有“离家出走”的机会。

  但他确实履行了诺言,真的用二轮车跑了好远,礼品安全送达后,才回他私人小窝。

  当然,在旅途中,他万万也想不到,竟发生一段小插曲──在无名桥上救了一位美女。

  他走进一幢气派的名人华厦,按了电梯十楼。

  这层二房一厅的房子,可是他私底下背着老爹偷偷买下的,为的是安娜。当初,他很怕与安娜在美国结婚后,若回到台湾老爸不接受安娜,把她赶出家门,这间房子将是他们爱的小屋。

  这就是所谓的未雨绸缪,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他绝对没有想到,这是多此一举。因为安娜居然离开他。而现在,两年后的今天,他居然又会利用它来遮风避雨,这可真是太讽刺了,当初是为了“结婚”,却在“逃婚”时派上用场。

  世事本难预料!

  人们见姚毅整日无所事事,行为放浪不拘小节,扎马尾,穿著内衣外出。他毫不在乎让人嘲笑他是个“米虫”。

  但他的背景,可不容许任何人忽略。

  因为连锁店遍及全省的“高雄乳品大王”,就是他的父亲姚金。

  姚金据说有数不尽的祖产,包括土地、山地、农地,像木栅有名的猫空,那好几座山就是他的。

  姚毅是姚金的独生子,也是将来产业的继承人。所以,姚毅从小就被严格训练,他大学毕业后,便到美国念书及工作。

  学习是首要的,这包括读书及打工。姚毅选择到工作最辛苦的餐厅去打工吸取经验。凭他的聪明及姚金的资助,他在美国搞过豆腐冰淇淋,不但弄得有声有色,也赚了不少钱。

  所以,这房子也是他自己挣来的。

  这房子并没有花姚毅多少钱,因为南部人不习惯这种大厦房子,还是喜欢住在透天厝,说是脚踏实地,所以才便宜卖给他。

  与安娜分手后,今年三十二岁的他,过去二年的生活,宛若活在炼狱里。

  想着两年来的生活,他用力甩甩头试图忘掉。他拿起话筒,拨电话给他的好友--宋耀。

  宋耀的身世背景更是显赫,不但事业遍布全世界,而且宋家的每个人都是极其神秘的人物。

  “喂!我是姚毅。”

  “姚毅,好小子,你跑哪去了?”宋耀不明白地问。“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找你,你家的人都说你不在。”

  “我──在我家。”他困窘道。

  “你──在你家?”宋耀恍然大悟。“你跟你爸闹翻了?离家出走了?”对方又一尖叫。“哇!你准备逃婚?”

  “是的。”他坚定地说。“我只爱安娜,除了她,我再也不会爱上其它的女人。”

  “你真的很爱她?”宋耀再次问道。

  “是的。”他十分肯定地宣告。

  “那真是你的不幸。”宋耀无情道。“人家都不要你了,而且现在不知道躺在哪个男人的床上,只有你这个傻瓜,还对她念念不忘,也只有你这种白痴,才会要那种下贱的女人。”他一点也不觉得姚毅失去安娜是个损失。

  “住口!我不准你批评她!”姚毅光火道。

  唉!每次都这样,稍微“点醒”他,他就反应激烈,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爱情傻瓜,宋耀思忖着。“好,就当我没说过好了。”他识趣道。

  宋耀可不愿意为了一个坏女人,毁了他与姚毅多年的友谊。

  “算了,不跟你计较。”姚毅讪讪道。

  “你不告而别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当真要把你未过门的妻子,狠狠丢在礼堂门口?”宋耀担心着。

  “为什么不?我要等安娜回来。”

  “疯子!”宋耀实在受不了姚毅的“滥情”。“搞清楚,她已经跟人跑了!”他吼叫着。

  “她这么爱我,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弃我而去。”姚毅为自己编织“谎言”。

  实在是不能小看女人的力量,宋耀感叹着。

  女人这种可怕的动物,只要略施伎俩,多少英雄豪杰真会栽在她们手中,永无翻身之日。姚毅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个安娜,就把他搞得形容枯槁,甘愿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的他,只有个“烂”字可形容。

  谁会想到以前的姚毅是个风度翩翩、意气风发、器宇轩昂、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

  哎!只有一句话,女人真是祸水。

  “我无话可说。”宋耀讲得很简单。“有空时我再去高雄找你,好自为之吧!朋友!”

  ※※※

  雾霜回到高雄的饭店,首先去好好冲了个澡。

  除去了一身恶臭,再换上一套简单的休闲服,她觉得自己已是一个新人。

  她看着放在外套上的铃兰花,竟不自觉发起呆来。

  那个陌生男子一定不晓得,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

  俊仁从不送花给她。他总是说:花儿容易凋谢,不能够象征我俩天长地久的爱情。所以,俊仁永远只送她永恒的珠宝──钻戒。

  但是,收到花儿的她,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暖暖温馨上心头。雾霜情不自禁地想着:铃兰花!一朵铃兰花,能给她什么启示?

  哎!再想,又能想出什么?

  这个未曾谋面,一身都是病的丈夫,他好吗?

  他长得如何?

  他会对我好吗?

  雾霜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铃兰花在她的眼前渐渐模糊,又渐渐清晰,时间就这样流逝。

  ※※※

  她想开了!

  起码,她认为她想开了!

  为了道义,她的决定,绝对!绝对!不会改变。

  为了“契约”,她嘲讽一笑──

  她会是个好妻子!好媳妇!

  如果,来得及的话,她会为他生下一个小孩。

  反正,只有二年的时间而已。

  ※※※

  现在,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解释雾霜的心情。她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她穿著一袭粉红色的套装,看起来高贵而典雅。她用力在柔细的秀发上刷了好多下,把头发梳得发亮,又猛地扯着发梢,以遮掩她混乱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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