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赞美。”雾霜的嘴角上扬。“我并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我有很多缺点,像我的脾气,哎!”
他的嘴角一撇。“你能为家人牺牲,这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事。”姚毅自我解嘲。“不像我,一个大男人,反而不敢面对事实,选择逃婚。”
“所以,你更要回家。”她鼓励着。“也许,事情并没有你想的糟,也许你的未婚妻是一位如花美眷喔!说不定你第一眼看到她就会爱上她。”
“喔──”他呻吟着。“第一,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丑女,我十分肯定。她的头发枯黄像稻草,满脸的红豆,眼睛小得像芝麻,鼻孔大得像两个探照灯,身材活像个洗衣板──”
他话未毕,雾霜已笑得歪倒在桌底下。“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如此……丑陋的……女人。”她结结巴巴着。
“是真的。”姚毅抓住她的手臂,正经八百道。“这全是奶妈告诉我的。我的奶妈不会骗我,她真的见过那个可怕的女孩,所以她才会要我逃婚。”
看他如此惊慌又无奈的模样,雾霜也不好意思再笑。狐疑道:“你的奶妈?”
“是的,她从小就照顾我,一直没结婚。她是我母亲当年陪嫁的丫头。”他解释着。
“看样子,你的老婆实在是丑得可以。”她不禁同情他。“不过──”
姚毅扬手制止她再说下去。“没有不过,我反问你,你会爱上你的肺痨丈夫吗?”
雾霜不敢言语。
“我替你回答──不会。”姚毅振振有辞道。“我也同样不会爱上她。”
“我知道。”她耸耸肩。“但是,我实在满同情她的。恐怕她将要过着没有丈夫的日子。”
“不是恐吓,是事实。”他纠正她。“这个丑女人,竟还能博得我父亲的欢欣,她一定是心怀鬼胎、不怀好意。”而且,她一定觊觎我家的财产,这句话,他并没有告诉雾霜,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
“瞧你,把自己的老婆说得一无是处。”雾霜顿觉世人好无情,就因为那女子长得像丑小鸭?
“不说了!都是一堆垃圾。”姚毅把自己的老婆说成垃圾。“换你了,你的决定真的不改变?”
这时的她,脸上不自觉抽动着。
“怎么了?”
“脚疼。”她简单道,伸下手按摩自己的膝盖。
“怎么回事?”他不明白。
“没什么,只是昨天跪了一下午。”她无一丝保留地把她在俞家所受的折磨,一五一十告诉他。
“真是欺人太甚!”姚毅火冒三丈。“有钱就能逼人做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吗?实在太过份了!”他不可置信地问:“你就真的从大门口外,三步一跪,跪到他们家的祖先牌位前?”
“是的。”她不以为意。“这没什么嘛!忍耐一下就好了。”
真是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女子!
姚毅思忖着:从他在桥上碰到她的剎那间,他就知道,这女人执拗得很,她的自尊心强烈到否认她的愚痴行为──跳河自尽。
可是,她却又可以为了一个男人,委屈求全地跪地忏悔、认错。承认那些明明是富豪人家“欲加之罪”的行为。
姚毅一点也不懂她。
夏日的清晨总是来得特别早。很快地,一抹淡阳己从窗棂隙缝射入,阳光把玻璃内的麦酒,染成一片金黄。
“你知道吗?我从来不喝酒的,今儿真是破例呢!”雾霜自嘲。
“人在绝望中总是会做出连自己都难以理解的事。”他一语双关道。
她当然明白,他指的是无名桥上的事。“没错。”她承认着。“谢谢你救了我。虽然我的未来吉凶未卜,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起码我还活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安慰她道。
晨曦,在这女子的脸庞抹上一层晕光,使她看来宛若一位从天而降的天使。
她真的很美!姚毅赞叹。真是“天妒红颜”,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何竟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
他看看表。“离早晨六点还有十分钟,你还可以选择逃婚。”他又在鼓励她做“坏事”了。
“还有十分钟,你可以选择回家娶你的妻子,不要在外游荡了。”她回敬道。
“喔!我真服了你。”姚毅佯装头疼。“我衷心希望你的“执着”能带给你好运。”
“我不会在意好运或恶运。”她领悟了。“就当我是为自己积福就行了。”
“好!”姚毅举起大拇指赞美,他嘻皮笑脸地头往前仰。“需不需要我教你一些“毒夫术”。”
“毒夫术?”
“是啊!”他低语着。“怎样不留痕迹地把丈夫毒死──”
“你实在是坏得可以。”她恶心道,强烈地做出“不”的姿势。“我不需要。因为只有两年而已。”
“两年?”
“在这两年内,我为他生下孩子。两年期满后,我就可以走了。从此我与他们家再也毫无瓜葛。”
“就这样?有这么简单?”他才不相信,有钱的人铁定会耍花样。但他有自知之明,他不愿再多说任何话,以免眼前这女人又把他的人格贬到最下流的地方,也许还以为他是撒旦转世呢!“好!”他举起酒杯。“祝福你,两年后重见光明。”
“谢谢!”雾霜也举酒干杯。
墙上的老式闹钟中的鸟儿突然站出来,咕咕叫──
六点了!
分手的时候到了!
听着钟声,姚毅和雾霜竟有依依不舍的感觉。
可是,又能奈何?
他和她,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第二章
“我们走吧!”姚毅起身道。
雾霜点头,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
这一刻,雾霜才发现,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
只有“帅”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硕,而且看起来很酷,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
尤其,他特立独行,脑后扎了一绺马尾,给人一种放荡不羁、时髦流行之感。
留着长发的男人!?
平心而论,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雾霜也是其中之一。她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长发,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
因为外表粗犷的他,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不过雾霜也不否认,留着长发的他,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她猜着。
“你怎么知道?”他眉开眼笑。“简直是爱死了!在美国时,摇滚及蓝调总是伴着我。”
这完全与雾霜相同,她也是个“乐痴”。看着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雾霜也笑了,她猜得一点也不错;留着长发的男子多半是音乐狂徒。
或许,他们都喜欢标新立异,走在时代的尖端。
雾霜很喜爱音乐,但她喜欢的是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孟德尔颂等古典音乐家的演奏曲。祁家风光时,她还是大学音乐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现在的她,再也不会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后,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么“音乐才女”,一切都是显赫的家世、金钱的堆积,造就出她的名气。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背后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与无知。
“看你的马尾,还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雾霜告诉他。
“嗯!聪明的女孩。虽然我们并不熟,但我们真的满投缘的。”姚毅认同道。
※※※
“送到这里就好了吗?”他们到了台南车站,正是清晨七点。
“是的,我可以自己搭火车到高雄。”她感激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再说一次,谢谢你救了我,我才能再次站在这块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