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有在玩,都是你在玩,还在我身上乱涂鸦。」
俊眸闪出警戒。「我涂鸦?」
「你不记得了吗?你还叫下人去储藏室拿你的颜料和画笔过来。」
不可能。已经从他生命中彻底尘封的画具,不可能再被他唤出来。「我画了什么?」
她这下反而不说话。抿著小嘴,斜眺远方。
「你别再跟我兜圈子!」他已然气急败坏,抓著她双肩威吓。
「好吧。」
她无所谓地改为面对面跨坐在他大腿上,抱起厚重的裙裾,全然开敞阴柔的秘密。
世钦震愕。在雪腻无瑕的大腿内侧极深之处,紧临她幽微之处,有一片花瓣,静静栖息。色泽之艳润,几乎是她女性嫩蕊的延伸。
他忘我地凝睇著,大掌抚著她腿窝,不断地以拇指摩挲那片不及周遭雪肤细嫩的油彩。
「洗不掉吗?」
她摇头。这下换她有些局促不安,情势有点不照她的脚本走了。而且,她本以为偶发的大胆会挺好玩的,可以吓到世钦。玩下去了才惊觉,她好像没自己预期的那么勇敢。
「你在干嘛……」
「这是在试色。」他一手继续摩挲那片油彩,另一手拨开她女性上的掩覆,暴露无助的真实嫩蕊。「这片油彩是在试著调出你的颜色,可是现在颜色不对。」
「因、因为现在是白天嘛……」要命,落地大窗的窗帘没拉上,要是此时有人打後院的绿林经过,她岂不给人看光了?
「不是因为白天的缘故。」
随便什么缘故都好啦。「你不要再摸那片颜料了。」那片色彩太接近她的敏感,几乎引起她无法控制的反应。
她不敢垂眼,所以一直怯怯盯著他,没注意到他是虎视眈眈著已然泛滥甜蜜的阴柔花蕊。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她惊呆。「你怎么知道?」
难不成他记得酒醉後的事,却跟她装傻?
「因为油彩的颜色不会变,你的会。」
他直接证明,伸指夹击赤露的脆弱存在,吓得肩上小手揪成一团。
「世钦!等一下……」太快了,不符她的预想。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她倏地痛苦咬住自己的手指,以免一时不慎而引吭高歌起来。可是她控制不了撩人的呻吟,也控制不了起伏不定的腰身,随著他手指的指挥翩翩起舞。
他喜爱看她陷入手足无措的慌乱,喜爱她欲迎还拒的攀附。他以为自己的狂妄幻想是离经叛道,没有一个女人可能接受,她却为他实现了。
他不需要低三下四的女人来充数,他需要的就是她。既娇贵,又放荡,既天真,又大胆,既纯情,又淫冶。上流与下流、东方与西方、保守与开放,融为她独特的色彩。
「世钦……」她急颤泣吟。「不行了……」
他在嫩蕊上狂拧乱揉,在她最紧凑的刹那彻底冲刺,将她推到另一个高峰。
笨蛋!她是要他停手啦。只不过,她现在没空更正,揪紧他的肩头俯首颤抖,被迫跟从他激烈的节奏。
紧迫的接触与急遽的起伏,让她浑身烧成一团火,环紧他的颈际埋头娇啼,如泣如诉,刺激到他征霸的雄心。
一只大手扣住她後脑,强制她仰首承接沉重而浓厚的烈吻,让他侵入最深处的柔润。她并非不愿意回应,而是身下狂妄的起伏让她无暇分神应付,只得任大权沦落他手里,由他宰制。
她想来就气。这明明是她的报复游戏,世钦怎么反客为主起来?她这岂不成了亲自送上门来被宰的笨猪?
突来的狂潮令她惶惶哆嗦,猛然抽直腰身仰头高吟。缩紧的双肩让她的小手不自觉地揪近了世钦,让他得以顺势埋入两团浑圆的雪乳中,饱尝甘美的丰腴。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不准咬——呀!」她拔尖惊叫,及时快手掩住,可惜救不了已然沦陷的乳峰,也挡不住在冲刺之际乘势由她後臀滑入臀瓣间的怪手。
他想干嘛?这个恶心巴拉的家伙!
他昨夜都没今天这么嚣张,顶多在浴缸里跟她胡闹到剩不到半缸水,然後再回床上翻天覆地,闲闲玩到大天明。那样不是很好吗?轻轻松松地享受男欢女爱,干嘛要这样,好像禁欲多年只得两分钟解放似地激烈狂战,来势汹汹,一秒也不放过,一处也不放过。
猛然奔射过後,他继续玩弄她的每一项易感,将她拱在欲焰顶上,持续燃烧,以待他的昂扬败部复活,直接再战。
他若再这麽好战,她迟早会先阵亡。
「拜记……这不是公务急件……」她一面娇喘哆嗦,一面哀声控诉。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她不服,凭什么要随他主导大局?
因著这口怨气,俏臀开始不安分地载著他逐渐苏醒的亢奋兜转起来,揉摩著他们最亲昵接触之处。
世钦错愕。她从哪来的花招?
哼,想她婚前功课可也不是白做的,看他还能怎样拿她当笨娃耍!
「不行,你不能动。」她骄蛮抗议,把欲火攻心的他推靠回沙发椅背。「你不要搞错了。这是我的游戏,你才是我的玩具。」
他受不了地绷著浑身肌肉吐息,右臂一层,反手抓向自己肩後的椅背边上,闭眼认命。「听你的。」
她好得意,开始不得要领地在他身上驾驭,活像小孩骑木马。
痛苦煎熬之际,世钦有些想笑。他那遥远的北方的小小可人儿,抱著小布娃娃到处玩耍的大娃娃,成天迷迷糊糊玩起来却一肚子精怪的顽皮鬼,依然死性不改。
他甘愿顺她的意,陪她玩。即使会玩掉他的老命,他也只能认栽。
世钦,你来。
六岁小奶娃也敢对他这长她近十岁的大哥哥,指名道姓地使唤?不知是他在家中早被兄弟姊妹们使唤惯了,还是对她有莫名的好奇,他竟乖乖听她的,供她差遣。
你要回南方啦?
是,他的家乡在南方,只是一时被人遗忘在北方。现在他的身体在她百般折腾之下,已经康复许多,也该是回家的时刻。
你就不要回去了,留在这里跟我作伴。我养得起你。
那何不反过来,跟他回南方去,一起作伴?
你养不起我的。
他也好笑。小小姑娘,口气真大。
因为你不是长子,也不特别受宠,分不到多少家产的。
他怔住。一个矮不隆咚的小女孩,怎会说出如此世故的话?但她明眸清澈晶亮,一点俗世的污染也没有,天真得像在说童话。
你在这方面跟我一样,所以你可以向我多学学,开始自己攒私房钱。
好主意。他淡笑,有些敷衍的味道。
但是往後十年,他确实在往这条路上走,而且气势愈走愈旺。如今已不再是家里排行中一个若有似无的存在,而是这一辈中如活水江河的经济命脉。
他找到了在家族中的地位和分量,却失去了自己生命中的方向与梦想。
人生是无数选择题的累积,既然有所选择,就势必有所放弃。等他站在家族顶峰上向自己双手垂望,除了满身俗丽的荣耀,他一无所有,只剩一个破旧的小布娃娃。
送你,这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喔。
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送给他?
有它代替我跟你作伴,你就不会孤车啦。
他并不孤单,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孤单,但他深爱这个幼稚又不值钱的小布娃娃。多年後,当他辗转听闻小布娃娃的主人,正处心积虑地想把自己嫁入另一个豪门,他不惜主动挺身,代替父母上京,藉祝寿之名顺道把她领回南方,做他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