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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轻声招呼她:“庄姑娘,你不爱吃冷食是吧?这两道扒羊肉条和菊花鸡可都是热呼呼的,口味道地,鲜嫩香腴,你试试看!”

  “多谢。”她嘴上这么说,可哪里下得了著呀?看到那些男人们放怀吃喝,个个吃得油嘴滑舌,菜盘里不都沾满了臭男人的口水吗?这菜如何还能吃得?

  “怎么又放下筷子了?”

  “还不饿嘛!”庄月色觉得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敢情你不爱吃大鱼大肉?不打紧。等会儿有几道较清淡的素肴,姑娘可多用些。”因对方是女客,宝宝善尽待客之责。

  等素肴上了桌,庄月色稍一踌躇,又教那群大食量的男人捷足先登。再干净的菜色也瞧着怪恶心的,又不吃了,脸上的脸色很难再维持平静,总算没有当场作出呕吐状,给他们留一点面子,心想:“金龙社”号称江北第一大帮派,果真人才济济,只是吃相太差,不爱清洁,未免美中不足。

  却不知在场诸分心里都在嘀咕:这女人究竟有什么毛病啊?

  卫紫衣着在眼里,已然明白几分。过去听说有一种人爱洁成癖,爱干净到成了一种毛病,一丝灰尘都容不下,那一双眼睛忙着寻寻觅觅,生怕有一丁点不洁的东西站污了自己的灵魂,那一颗心门扉紧闭,不教一丝污垢登堂入室。看来传闻不假,这位庄姑娘便是其中之一,就不知她的毛病严重到什么程度?

  爱干净总比邋遢好,然而,照眼亮的碗碟她擦了又擦,涟跟别人共食一盘菜都嫌污秽,未免矫枉过正,失之孤寡,直教人想敬而远之。

  他有点后悔没先接见庄月色便贸然安排夜宴,否则多少能瞧出点端倪,早早打发她走。也是宝宝喊无聊,他知道她爱热闹,便顺水推舟准备热闹一下。这会儿,果真有好戏看了,人人拿庄月色当奇珍异兽般的打量。



  她也真能忍耐,美酒佳肴当前而不受引诱。最后端出两色甜点:百果蜜糕和千层酥。男人们没兴致,只有秦宝宝食指大动,不过卫紫衣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他俩心灵相通,宝宝便将甜点让给任月色,终于让她伸出筷子,吃下一点东西。

  “啧啧!”席如秀咋舌道:“没见过只爱吃糕点的客人,山珍海味一样不碰,又不是小孩子,偏食得可笑。”

  宝宝出言维护。“你拐弯抹角的,可是在说我?”

  “当然不是。”席如秀呵呵直笑。“你再正常也不过了,除了不宜饮酒,不宜咸、辣等重口味,什么毛病都没有。我是在奇怪这位庄姑娘,一举一动均引人注目,这可不是普通人办得到的,光吃糕点不吃菜,从来也没儿见过。”

  在月色倒是落落大方,直言道:“我生性孤怪,不惯与人共食。”

  卫紫衣含笑道:“姑娘若早言明,敝人可另作安排。”

  “我是来卖剑的,并不在乎口腹之欲。”

  终于说到重点了,而且由庄月色主动提及,显然她觉得山珍海味的夜宴,简直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卫紫衣挑起了眉毛,有些愠怒,但是,他那训练有素的修养和自制力使他控制了自己,不予回应。

  一阵沉寂之后,卫紫衣吩咐撤席,众人跟随他至议事堂,喝茶等候庄月色去取来宝剑。众人心头均存着刁难之念:即使是今生罕见的神兵利器,我也绝不动心,不教那臭丫头赚取一分一毫,她怎么来就怎么回去!

  在场除了秦宝宝,均是成名人物,身边自有合手兵刃,不过是想开开眼界,即使心存“收藏”之心,看到庄月色那种怪人,也断了买卖念头。

  “大哥,‘明义堂’的底细究竟如何?”宝宝乘机询问。

  他柔声的、低沉的说:“‘明羲堂’的历史近百年,世代以打造兵器为主,初出道的江湖子弟以拥有一件‘明义堂’的兵刃而出名的不少。因为,那是专为他个人而设计的武器,配合他的身长、臂长、腿长以及武学专长而打造的,不但使来得心应手,且不浪费一分多余的力气便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当然,‘明义堂’并不轻易接订单,一般人也付不出他们索求的高价。新一代的堂主叫古思谦,有个名号叫‘暗器王,。”

  “这个人想必对设计暗器颇有心得哦!”宝宝微侧着头,似乎在运用着思维。“擅使暗器者多阴骘,有机会遇见此人,必须提防些。”她忘了自己的武功不怎么人流,唯一能拿出去唬人的,也只有轻功和金针暗器而已。

  不过,她倒是很盼望庄月色能带来新奇的独门暗器。

  过了半晌,只见庄月色神情古怪的由马泰领了进来。显然的,有种又激动又惊诧又愤然的情绪掠夺了她。她的手上并没有什么宝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独门暗器,只有一只毫不起眼的木盒子。

  “庄姑娘!”宝宝忍不住喊了一声。“你怎么了?”

  “有……有贼!”

  “你说什么?’卫紫衣竖起两道剑眉。

  “你们之中藏着一个贼!”庄月色失声叫道。

  群雄哗然。有人说过他们心智狡猾如狐狸,手段狠辣若猛袅;有人指责他们以江湖好汉的身分去经商,未免不伦不类,自古武林中人谋生的手段无非是开镖局、武馆,或者追缉盗匪以领赏花红,总之不脱“学以致用”四个字。开店做生意?未免失格了点!席如秀每闻之,必然笑嘻嘻的大打太极拳:“我们原是以赚钱为目标,只不过恰巧会点武术而已,哈哈哈!”

  什么样的批评都有,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是贼!

  卫紫衣挥手要他们安静,脸色难看的询问庄月色:“不知姑娘遗失了什么东西?”

  “就是我此次带来兜售的稀世珍品,冰蚕银丝软鞭。”她毫无惧色的迎视群雄激愤的目光,举起手中的木盒,侃侃而言:“当今世上只有一件‘冰吞银丝软鞭’,是上一代‘明义堂’的堂主古济人的遗作,为了这条软鞭,他呕心沥血,三十七岁便英年早逝。这不但是他的遗世之作,也是古家历任堂主之中最杰出、最珍贵的一件兵器,因为冰吞难再得。”

  “如此贵重之物,怎会落在你手上?”卫紫衣对于冰吞银丝软鞭也只听人传说,并未见过,无法想像如此绝世之作会由人兜售到“金龙社”来,古思谦如何容得?因此心生疑念,不太相信。

  “古济人一生未娶,收我为养女,他仙逝那年,我不过十二岁。”她自自然然地回答,看到卫紫衣眼中怀疑的神色,又遭“软鞭是养父留给我作陪嫁之用,可惜,他弃世太早,没人教我武功,今生大概没机会用上。每当我思及养父一生的精华杰作就要在我手上默默无闻地失传,不教世人闻问,再过得十年、八年,江湖人只知有古思谦,不知有古济人,简直教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想到为这件传世宝物找个主人,所以,我便来到了‘金龙江’。犹记养父曾说,假使‘武林第一美人’仍在世,他要将此物献以给她!宝剑赠英雄,银鞭赠美人。一般的绝色女子显不出银鞭的价值,只有色艺双绝的冯香蝶,既可使鞭抗敌,又能将银鞭缠在腰间以陪衬她绝代之姿。”

  群雄左右交视,这才明白她来此是为了宝宝。

  秦宝宝不觉动容了,离座走近她。想到有人为她的生母特地设计制造一件独门兵刃,既可防身又能当成一件饰物,就像卫紫衣腰间的那柄银质软剑,平日缠扣子腰,必要时却是一件杀人利器,宝宝对去世多年的古济人,油生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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