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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小姐,你教教我,要怎么做才能使马泰神魂颠倒呢?这气质……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她真挚而热烈的追问,实在有一点茫茫然。

  宝宝用手轻掩着嘴,一下子笑了出来。“哦,老天!小棒头,气质不是什么玩意儿,它……它就是……哎呀,气质就是气质嘛,看也看不见,模也摸不着,不过,就是教人看了心醉、看了服气,承认你是一位有气质的美女。”

  小棒头那黑溜溜的眼珠子带着一抹强烈的好奇,肆无忌惮的问说:“还是有听没有懂,可不可以举例说明?”

  “行啊!”她的嘴角向上弯,连眼睛都笑眯了。“比如你有心事,烦恼马泰对你的感情有一天会变质,对未来有所疑惧,这时,你可以对着夜空长叹一声:‘更残漏尽,美梦转眼成空。”’再做出西子捧心的哀愁样,就成啦!”



  小棒头当场示范,那表情却像拉肚子拉不出来的痛苦状。

  “这个样子像不像?你看我这样做,看起来像位有气质的美人吗?”

  “像,像极了!”宝宝偷笑得差点内伤。“你记得找个时间在马泰面前来上这一段,他不昏倒,你回头找我。”

  “昏倒?”

  “被你迷得晕头转向,昏倒啦!”

  “真的如此神奇?”小棒头跃跃欲试。



  “我担保他一定会对你另眼相看。”宝宝趁她自我陶醉时,吐了吐小舌。

  捉弄一名老实人,成就感真的不大。

  等她追关还有没有第二招,宝宝忍不住噗妹一声,笑了出来。

  “小姐,你笑什么?”

  “笑你贪心,小心贪多嚼不烂。”宝宝收住笑,故作一本正经的教她:“逮着机会就在马泰看得到的地方描花绣朵、裁裳缝衣,嘴里再喃喃叨念:‘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表情是无奈的,声音是哀愁的,马泰听了,必然心酸眼热,对你加倍的怜措,提早将你娶了过去。”

  小棒头牢记在心,又有些不好意思。“我才不急着嫁人呢!

  我要伺候小姐,直到小姐出嫁,我才放心嫁人。”

  “拜托,你明年二十了,想当老姑姿?我可不想马泰到大哥面前告我一状,说我害他讨不到老婆。呵,我才不必你伺候呢!”

  “他……他不敢。”

  “你别死鸭子嘴硬,明明想嫁得要命……”

  “我才没有呢!”

  “好吧,既然你坚持不急着嫁人,反正我由你伺候惯了,不如多使唤几年,待你二十七、八岁再将你嫁出去也不迟。”

  “小姐!小姐!”小棒头可急了。

  “又怎么了?成全你一番心意又错啦?!”

  “可是…可是等我到那时候,马泰就太老了。”小棒头急得快哭了。“马泰不比魁首,魁首天生一张童颜,加上内功深湛,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马泰不一样,他生得老成,他又比我大上十二岁,等我二十七、八,他都四十了,这可怎么好?不行啦,不行啦,他一定不肯的。”

  宝宝耸耸肩。“是你自己不急着嫁人,并非我阻止你嫁,马泰要怪也怪你,与我何干?唉,我也很同情马泰,可是使不上力。”一脸猫哭耗子假慈悲的伪善表情。

  “小姐!”小棒头再老实,听她的口气,也晓得自己又教她捉弄了去,放心之余,连连跺脚。“你爱捉弄人的毛病,何时才改呀?”

  “有人天生好骗得很,不骗骗她,岂不辜负老天造出这样一个人来。”

  小棒头嘟起了嘴,不吭声。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省得又给小主子捉住把柄,戏弄一番!在宝宝面前,还是多做事少开口。

  今晚夜宴,少说得打扮一番,新做的粉紫色夏衫搭配月华裙,薄雾般的裙幅,淡雅中亦显华丽;头戴紫玉首饰,风头鞋上缀有明珠,姿容鲜丽如今夏初绽的新荷。

  宝宝对镜旋转了下身子,有如凌波仙子一般。她玉颜光润,双目转如星,吐气幽兰,声若黄莺,甜甜的酒窝怡然可喜,真乃一位绝妙佳人!

  “小姐真是太美了!”小棒头身为女子,亦感觉心神摇曳。

  “为什么非盛妆赴宴不可呢?”打扮得美美的,自己看了也娱目悦心,不过,这同时也是一种拘束,非拿出规矩来不可,表现一下气质,才好相得益彰。

  “为了魁首的面子啊!”小棒头不笨,知晓抬出卫紫衣最能说服宝宝。宝宝纵有千般调皮本事,对卫紫衣却是心悦诚服,由衷的敬爱。“魁首对小姐真是体贴人微,小姐稍事打扮一下以增添他的光彩,不是应该的吗?”

  “是、是、是,你倒成了大哥肚里的蛔虫!”

  “我不敢。只是依照常理推断罢了!”

  “也罢,毕竟我们都是凡俗中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可不是。尤其这回宴请的是名女客,还是位年轻姑娘,我家小姐岂能失色?”小棒头对于自己巧手妆扮小姐,不能不得意。“小姐是嫩绿的河畔初绽放的一株水仙,就像……就像……洛水女神!”好不容易捕捉到合适的赞词。

  “洛水女神是何人你知道?”

  “不清楚。”她一个劲儿的摇头。“上回见小姐画一美人临水舞翩翩的图像,我问过你,你说是洛水女神。我以为,小姐的美貌是不输给她的。”

  宝宝有些失笑了,随兴之作,她倒记得。

  “我画的是我娘,以我娘的形貌加以想像而画成。因为谁也没见过洛神,只能由曹植的“洛神赋”里所描述的加以揣想,终究不着边际。我娘是我所知道最美的女子。绝艳飘逸,致使我爹情思,终身难忘,真当得起洛神美名。”

  “难怪她能出生小姐这位绝代小佳人来。”

  她逸出一声笑。“你今晚嘴待别甜,真怕我不让你嫁出去啊!”

  ““小姐,我说的可都是实话。”

  “才怪,你是怕我刁难你,不让你嫁。”

  “你冤枉我了,小姐,我不敢欺瞒你…”

  小棒头还要指天立地的发誓,但宝宝已笑得直不起腰来。

  可怜的小棒头,又给耍了!奇怪她这样老实的人怎会遇上一个最不老实的主人?

  她突然好同情她自己哦!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红颜薄命”呢?唉,叹息啊!

  “这个女人有毛病!”

  第二章

  与会众人,莫不在心里头这样嘀咕着。

  宴席上,首先上桌的是四个极精致的冷碟,瞧着很开胃,卫紫衣坐在主位上,意思意思的先夹一筷子,众人便都开动的开动、斟酒的斟酒,颇为快意。

  只有她,从怀里取出一块丝帕,聚精会神、慢条斯理的,将她面前那只描金红花瓷碗由里到外擦拭了两三遍,擦好了碗,筷子也一根一根拿起来擦,擦到她满意了,则换调羹、小碟子,足足用去一刻钟的时间。

  如此淡雅妍丽的一位美人,说是来自“明义堂”已教人怔了征,偏偏又有这等奇怪的毛病,就愈发招人测目了。

  宝宝愈看愈有趣。“庄姑娘。怎不用菜?”

  庄月色娇怯地看了她一眼,终于将目光移向面前的四碟佳肴。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挑不出一个可以安然下着的地方,摇了摇头,又把筷子搁在碗上——直接放置桌上未免不洁,而那只碗至少能确定是这屋里头最干净的东西了。

  这时,热菜上桌了,照规矩,都是主人象征性的先夹一筷子。当庄月色眼睁睁的看着卫紫衣的筷子往菜盘里伸去,她简直花容失色,倒尽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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