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一眼屋里堆得满满当当的箱笼,未秧又忍不住叹气,越靠近生产就越懒得动,她靠在床侧,心里想着该怎么打理。
阿书倒是不避嫌,进进出出,完全没把这里当成外男不得进入的女子闺房。
「里正夫人说了,女人坐月子很重要,万万不可以操劳,到时孩子跟我睡,我把孩子的尿片衣服搬过去。」
既然要搬过去,干么先往她屋子抬?未秧满脸无奈。
他边说边打开箱笼,让她看看里头的小衣裳。「大婶做的衣衫针脚太粗糙,咱们不用,留着送给村里婴儿。这是京城霓彩坊的欧阳师父亲手缝制的,瞧瞧这针线,是不是相差很多?」
霓彩坊?那里随便一套衣服至少要价十两,可没听过欧阳师父肯做孩子的衣服啊,败家……真真是太败家!
「你看这双虎头鞋,做得可精致?」
他得意洋洋地炫耀着,跟十三、四岁的少女炫耀首饰一个样子。她很想嘲讽他两句,只是他这么开心,她不忍心破坏他的兴致。
终于炫耀完孩子的部分,他打开其他箱笼,麻油、药材收到厨房里,那是为坐月子备下的,连熬药膳的瓶瓶罐罐都打理妥当,汪诚果然擅长调教手下。
收拾完那些,他开始收拾她的东西。
红的黄的粉的紫的,衣衫全是出自霓彩坊,从里到外通通备齐。
「你不是老说这新打的衣柜没用处,现下不就用上了。村里没有好师父,雕不了花儿,幸好木头还不错。」他边叨叨边把衣服分门别类挂好、折好、收好,连袜子都一双双叠得整整齐齐,收在小木匣子里。
他把买回来的鞋子一双双摆到床底下,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长形箱笼。「孙大娘说你运气好,怀孕就大了个肚子、全身上下没有浮肿,不像她那时,整个人肿得跟头猪似的,这样最好,鞋子不必特地订做,生孩子前后都可以穿……」
他自顾自说得高兴,她在旁边看着,想笑,原来唠叨可以纡压,难怪女人都爱碎念,实在是生活太辛劳。
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就是觉得这样的日常很温馨,好像他真的是万般宠爱自己的丈夫,好像他和她的日子本就应该这样持续进行。
这种感觉很妙,妙得她几乎要忘记两人之间只是演戏,但……怎么可以。
「阿书。」她的低唤声把他低低的头给勾起来了。
「什么事?」
「我想,我们之间有必要再厘清一下。」
厘清什么?他就是喜欢迷糊,就是想要混沌,就是要一天一点、慢慢地走入她心间。
压下不乐意,他微微一笑,才不管,她厘清她的,他笃定他的。「我们之间还不够清晰?」
哪来的清晰?他的态度让她的心思都糊了,她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完这辈子,她再不要谈感情、不与任何人交心,她的身边再不想给任何男人挪位置,没错,一个人也可以笑傲江湖。
她缓声道:「你不需要为我花钱,不需要为我做这么多,我们只是——」
「夫妻?我懂!」萍水相逢四个字被他堵在嘴里,见她怔愣,他加重口气再说一遍。「我们是夫妻、是亲人,是一生一世都断不了的关系。」
夫妻、亲人……不对不对。「我们可以当亲人,我可以视你为兄,宝宝也能认你当义父,只是,我们不是夫妻。」
「好,我们是宝宝的爹娘,是阿书和魏娘子。」
阿书和魏娘子……那不一样还是夫妻吗?她一脸的不认同。「我反对……」
「反对没用,我天生霸道。」
怎么可以这样?他不能单方面决定两人的关系,她必须为自己的想法而努力,正想开口,没想喜欢打迷糊仗的阿书迅速改变话题。「不知道齐叔叔找到齐婶婶没?他一直没写信回来,令人担心。」
对,他跟着改口了,虽然怎么喊怎么拗口,不过没事,在这种小事上头妥协,不影响他的霸道。
看着他坚持的目光,她明白,自己说什么他都听不下去,算了,下次再找机会重启话题。「齐叔叔心善,一定会找到齐婶婶,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对,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他朝她挑挑眉,天下的有情人都必须成为眷属!
收拾完衣服,阿书抱来一个雕刻繁复的盒子,很明显不是纪州城里能买到的东西。
「这是……」
「元之斋的康师父做的。」
他边说边往里头摆进刚打的首饰,这次买的不算多,只有一些簪钏链佩,等京城那边找到更好的,自能慢慢填满。
「你什么时候到京城订这些?」
「十几天前,那次我去拉了一车瓷土。」至于衣裳鞋子,他来这里的第一天就飞鸽传书让人备下。
「那也不可能这么快,还有欧阳师父的手艺。」
「多给点银子就成,你的衣服是用成衣临时改的,等过段日子我再让人用你的身量重新裁制。」
「不必不必,这些衣服够我穿十年。」她吓得连连摆手。
他微笑。「不够的。」
等把所有首饰归置好,他皱眉,从头到尾再找一次。
不见了?怎么可能?那是上马车前他悄悄塞进去的,准备鱼目混珠……竟然丢了?
「怎么啦?有问题。」
他回神,微哂。「没事,我在五味轩买了菜,饿不?吃一点?」
五味轩……一叹再叹,那是一幅画能挣到三百两的她都舍不得踩进去的店啊。
「吃吧,忙了一天,今晚早点睡。」菜都买回来了总不能丢,她妥协。
就是这样子,今天妥协一点、明天妥协一点,她一路妥协地把自己送到他身边。
未秧把禁步也给卖了,价钱好到让人心虚,凌掌柜一组报价三百两,她百般谦让,说不值这个钱。
凌掌柜笑道:「实话跟魏娘子说了吧,我家管事发话,这东西不贱卖,只往高门大户里送,往后量不多,只提供少数人家。」
恰好,她也没打算扩大制作,何况孩子出生后她就有得忙,再说了她还能画图,总之把孩子好好养大肯定没问题。
揉揉发酸的腰,肚子越来越重,睡觉时连翻身都难,生孩子果真辛苦,但是这份前世无缘承受的辛苦,此生她乐意承担。
阿书进城了,昨儿个中午出的门,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自从财富露白,他再不遮遮掩掩,买了匹马经常出门办事,开始忙碌起来。未秧理解,银子是挣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想拥有财富自然要有相对的付出。
临行,他给她煨了鸡汤,叮嘱她一定要记得吃,别饿坏自己和孩子。
他很清楚,她工作起来可以不要命的。
她当然得拼,为母则强,钱财是养孩子的基本要件,如果连银子都积攒不了,能替孩子打算什么?
阿书明白她的心思,说道:「放心,他有个会赚钱的亲爹。」
一次一回,他口口声声孩子亲爹,可明明就不是,就连她这个妻子都存在得好虚伪,只是她架不住他的认真。
真的可以这样吗?因为寂寞就半路给自己认妻儿?
未秧无法理解他的坚持,但在他的坚持里,她生活得舒适安心,她是个孕妇、一孕傻三年的呆瓜,能不动脑筋她便也不愿意多想,反正他天生霸道,反正她说不过他,反正他的强势……算了,就拖着吧,等哪天他幡然大悟,不想玩了再作打算。
昨天的鸡汤还有剩,她走进厨房给自己舀一碗,旁边还有两个小瓦罐,一个写牛奶、一个写羊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