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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次,梦里也曾有过类似的情境,但是醒来,独眠的双人床,永远只有他孤零零一道身影。

  这梦境般的一刻,他又能留住多久?

  至少短期内,不会消失。

  当晚,蔺韶华有了答案。



  乐乐睡后,她说有事要与他商量,一起到隔壁屋去谈。

  她说,乐乐还小,再怎么跟他解释离婚的意义,能理解的还是有限,才三岁的孩子,正是需要父母的年纪,他的愿望很简单,就只是能看得到爸爸,也看得到妈妈,这样而已,她不想让儿子面对选了爸爸就没有妈妈陪的残忍选择题。

  “我想了很久,是不是……我暂时先住过来,等过几年,乐乐比较大了,不必我们说,他自然也会懂。”

  蔺韶华陷入凝思。“可是,你的工作呢?”

  第十一章 喂养思念(2)

  一来,可能得面对同居啦、复合之类的追问。



  二来,她的工作常常接了戏,一走就是大半年,说要陪在乐乐身边,谈何容易。

  “这我都想过了,我已经跟枫哥聊过,近几年暂时缓缓脚步,不接大萤幕、大制作的片子,国内也有几部质感不错的偶像剧,虽然片酬少了些,但至少可以天天回家,也不会一轧起戏来就没日没夜。”

  “这样不是很可惜?”她才刚拿奖,事业正攀上高峰,如日中天,却从大萤幕走向小萤幕、小成本的电视剧,对她的演艺事业助益有限,发展空间也会受限,那不是她的格局,他颇意外她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意外经纪公司会同意她这样做。

  “没什么好可惜的,我进演艺圏,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绑住自己。”更不是为了虚浮的名利,葬送手边真正重要的事物,她已经大意丢失一个,不想再丢失第二个。

  “我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演艺事业,是她的第二生命,即便以婚姻为代价。

  “没什么,你自己想清楚了就好。”他匆匆带开话题,不去深灵。事情都过去那么久,再揭疮疤,挖陈年老帐出来清算又是何必。

  她容色一喜。“所以你是答应了?”

  “我同不同意有差别吗?房子是你的。”虽然离婚时,在她的坚持下,已将房子过户到乐乐名下。

  他本不同意,但她坚称,这是要给孩子的,孩子有一半是她的,凭什么她不能替孩子作主?他无权拒绝。

  虽是这样说,其实她的用意,笨蛋都看得出来,就是交给他全权作主。

  孩子还小,暂时还不会有迫切的空间需求,但将来大一点,小孩会需要独立的房间,也或许有新的对象再组家庭,总之这单身的居所必然不够用,他可以将房子打通,好好规划,妥善打点居住品质。

  她皱皱鼻。“房子是你的,我只是个借住者,而且这会很打扰到你的生活。”当然需要征求他的同意。

  “孩子也是你的,你有权利陪在他身边。我的生活也就这样,没什么打不打扰。”

  他看起来,似乎全然不介意她入侵他的生活太深,她小心翼翼、尽量不露试探痕迹地开口:“所以,你还没有适合的对象,不会造成你的困扰吗?”

  “没。想全心拚事业,过两年再看看。”

  “那太好了……”本能脱口而出。

  “你不困扰、我可以陪在乐乐身边、乐乐也不用作选择,真好。”她干笑,硬拗。

  “嗯,这样很好。”他真的觉得,很好。

  凝望那道熟悉的笑颜,胸房隐隐的烦躁,一寸寸抹平,更早前那呼吸凝窒、想抽薛的感觉,丁点不剩。

  才刚吞完有点过硬、但万幸没拉肚子的饼干,安生日子过没几天,母子俩又有新花招。

  “把拔——”小的那只,遥望他一脸乞求。

  “把比——”大的那只,跟着装可爱,双手合十,水眸闪亮亮。

  “不行。”他面不改色,无情拒绝。

  接着,翻脸不认人“把拔没有同情心。”

  “孩子都带回来了,你还要抛弃它,好残忍!”

  话说从头,就是又宁去托儿所接乐乐,母子俩手牵手散步回家,在路上发现一只初生的白色小狗,窝在废弃纸箱内瑟瑟发抖。

  两人蹲在路旁,围着纸箱对它研究讨论好久。

  “它自己在这里,会怎样吗?”

  “可能会死掉吧。”天气渐冷,不饿死也冷死。

  “好可怜。”小的那只同情心大泛滥。“妈咪,怎么办?”

  “当作没看到?”提供假设一。

  “不行!”怎么可以这么坏!

  很好,她儿子真是个充满爱心的好孩子。

  “那养它?”提供假设二。

  “可以吗?”乌眸闪闪发光。

  “应该不行,把拔一定不会答应的。”

  于是,话题再度回到“怎么办”的鬼打墙。

  眼看儿子因“会死掉”的可能性,难过到泪眼汪汪,她天人交战,纠结了半晌——

  “不然,如果养它的话,你要负责吗?”

  “要怎么负责?”

  “它是你的,你要给它洗澡、喂它吃东西、陪它玩、教它规矩、还要关心它……就像爸爸妈妈对你负责一样,不可以中途说不要了、不喜欢了,就抛弃它。”

  乐乐似懂非懂——他是爸爸妈妈的小孩,所以爸爸妈妈对他负责。

  狗狗是他的小孩,他也要对狗狗负责……嗯,这样他大概懂了。

  点点头。“好,我要当狗狗的把拔。”

  丁又宁差点喷笑。狗狗的把拔,这是什么结论啦!

  基于负责任的男人最帅,而她觉得那一刻的儿子很帅,所以就连狗带箱地拎回来了。怕狗身上有细菌,她先替狗洗澡兼除蚤,打理得干净清爽,才敢让儿子抱它。乐乐一抱上手,就一刻也舍不得放下来。

  起初原是觉得,这是不错的机会教育,可以培养儿子的责任感,要不,圈子里爱狗人士不少,随便问一下哪会找不到人收养,不过现在看他愈抱愈爱、愈抱愈有感情,她还真舍不得把狗送走了。

  母子俩联手卢一家之主,蔺韶华被他们烦得头疼。

  “大楼不能养狗,会吵到邻居。”

  “狗才刚出生没多久,不会吵到邻居,而且你隔壁的邻居是我。”

  “狗不会大吗?”

  “会啊,可是乐乐会教它规矩、带它散步,不会让他吵到楼上楼下——对不对?”

  “对。”乐乐迅速点头附议。

  “我很忙,没空料理狗的事。”这才是主因。一个才三岁,另一个忙起来搞不好见她都要先预约,最后这差事还不是落在他头上?他一个孩子都快忙不过来了,何苦再把另一只毛孩子揽上身。

  “我是狗狗的把拔,我会照顾它。”乐乐赶紧声明立场。

  最好是。

  连自己都要别人帮他洗澡了,没有大人从旁协助,三岁孩子哪可能真担得了全责。他不是不清楚又宁的用意,但有点太早了,而且时机也不对,他这阵子接案量太大,体力上吃不消,真的是分身乏术。

  “小白好可怜,爷爷不要你了……”她唱作俱佳,打悲情牌。

  额上青筋跳了一下你个鬼!

  “丁又宁,你够了。”

  她知道那个神情,代表他心意已决。于是她改为和儿子商量:“不然,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小白,你有空再去看它,好不好?”

  乐乐看起来好失望。“可是……要是别人太喜欢小白,不还我了怎么办?”

  看来,他真的把小白当成是他的了。

  心思一转——“我有办法了!”

  “丁又宁!你真是够了!!”

  以前工作忙,把儿子丢过来,现在连“孙子”都丢过来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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