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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日子还是要过,所以首辅府邸更加戒备森严,杨烈甚至不许杨芙归宁,他怕小女儿一回来就会被暗杀掉。他茶不思饭不想,养生餐要二十人试毒,因而他剩下的日子,就只吃别人吃过的东西。

  杨芙有家归不得,暗骂亲爹丧心病狂。

  事实上,杨烈距丧心病狂已差不了多少,整个人犹如活在炼狱里,脂膘再不复存,成了一个面黄肌瘦的老头子。

  在一个毒日头肆虐的午后,杨烈等二十人先尝过以后,喝完那壶只剩三分满的闷酒,不一会儿,他难忍尿意,自去上茅厕。



  彼时,他疼爱的小孙子在外头放鞭炮,小孙子点燃了鞭炮尾端,掩着耳朵欢快地躲到一旁待其爆发。

  “碰”的一声响,杨烈骇然大叫:“啊哟!”顾不得没拉上裤子,便光着腿往后退一步,警戒地扫视周围是否有人要拿火药炸他。

  不料脚底一滑,扑通一声,摔进粪坑里。

  隔日,家丁打扫茅厕时,发现了茅坑边上的裤子,以及光着屁股、溺死在茅坑里的杨烈。

  这杨家丑事不知为何竟无声无息地传了开来。总之,往后十多年,“杨烈之死”便成为说书人口中“恶人有恶报”的最大笑柄。

  两年后,于苏州城南,一家名为“苦瓜绝飨”的餐馆大张旗鼓地开张了。



  但凡曾透过关系尝过苦瓜之苦的富户,见这招摇大胆的餐馆皆感新奇,更是诧异有人竟敢做这肯定赔本的生意。

  更令当地百姓咋舌的是,开张后连续一个月,老板皆请客。

  听闻这“苦瓜绝飨”的老板是一名青年公子,老板每个月里总有三天请客人吃免钱的苦瓜料理。据闻,吃过的人大多惊叹连连,不敢置信这带着苦味的青色果子,也有被称为佳肴的一天。

  “苦瓜公子”的称号,便被有心人吹着捧着,声名远扬。

  “这苦瓜公子的生意也做太大,俺在山东老家是做馒头的,特别南下来尝尝传说中人人赞不绝口的苦瓜馒头。”一名少年坐在店里一角,同京城来的客人闲聊。

  “果真好吃吗?如此我也来买一个。”京城来的少年闪着晶眸道。

  山东少年皱了皱鼻子,下了评论:“俺觉得被骗了,难吃至极。哪有馒头做成苦的呢?剩下的若不嫌弃的话就拿去吧。”

  京城少年不信,咬了一大口。

  “……”这东西也好意思拿出来卖?

  柜台后方,余平抽了抽嘴角。

  他轻拍大福的肩头,无奈道:“辛苦你这掌柜了,虽然每天几乎都是新面孔,但你好歹记几个来第二次的人,巴结讨好一下以维持客源。”他一顿,又道:“师哥交代,来三次以上的客人,记得记下名字通报他。”语罢,便径自上楼。

  二楼,一名温润青年负手而立。

  “她还是没来吗?”

  荀府一别已过了两年半,她如今也二十二了吧?恰是女子芳华正盛的年纪。

  “师哥,这不是才开张半年吗?兴许她还不曾听过这小餐馆。”

  荀非一叹,苦笑道:“我上个月才又去瑶国宣传,但她似乎不在墨府。”他琢磨一阵。“看来夸大其词还不够,得再说得厉害些。”

  余平失笑。“师哥,你还不够夸大吗?楼下客人吃得脸都要青得像苦瓜了。况且……师哥自己还不是不吃苦瓜。”

  “要有名气才能传到她耳里,要有人潮才有名气,要有流言才有人潮。”荀非冷静分析。

  究竟去哪儿了?苟非神色一凛,莫不是真下南洋去寻苦瓜了吧?想到这可能性,他便莫名心慌。

  “她不在瑶国,不在大临,她还能去哪?”余平显然觉得荀非多心了。

  “我担心她下南洋……”荀非神色凝重。

  “去南洋?药材交易?”

  “……寻找苦瓜。”

  余平嘴角又一抽,背过身去,荀非清楚瞧见他明显抖动的背脊。

  他淡声道:“余平,憋笑过度会内伤。”

  余平这才转过身捧腹大笑。“哈哈哈!师哥是个奇人,墨姑娘也是个奇人。”

  荀非无奈道:“多谢称赞。”

  “墨姑娘若真去南洋寻苦瓜,只怕也会回瑶国自给自足吧?”

  “应当不会。墨家除了她以外,其它人皆不食苦瓜。就算自栽苦瓜,也无法玩出如‘苦瓜绝飨’这般多花样。”

  他嘴里说着怕她跑去南洋,但他其实更怕,怕她怨他当年竟兴起让她作妾的念头。当年的不告而别,是真的心碎了吧。

  她是瑶国大户人家的嫡生女儿,瑶国纳妾之风不盛,若墨老爷知道他当初只肯给她这名分,怕是要硬生生扯掉他的头发,再甩几个巴掌。

  蓦地,他忆起李玦回谷的那晚,墨成宁在苏州客栈屋顶时是那么的期待,回房时却又那么无力地吞下自己的悲伤。当时他只想推开门,将她狠狠搂在怀中,他只想承受她压抑住的酸苦。

  心疼,大抵即是如此。

  他不自觉皱起眉,闭上有些发涩的眸,近日奔波让他有些困顿。

  第11章(2)

  “苟老板、余老板,又有人要来买成批的苦瓜。”二福在楼梯口叫道。

  “师哥,这是赚钱的好机会,还是不卖吗?”

  “不卖。”

  余平叹了口气,摇头晃脑道:“好,我再去处理。师哥你最近谈生意都谈到太晚,今晚让二福代你去谈麦子的进料好不?”

  “也好,让小福跟去学学。”他希望他们多学一些本事,等墨成宁出现,他就要带她走。

  二福又走上前,迟疑道:“楼下那个要买成批苦瓜的人,她——”

  余平绕过他,甩着手道:“我去拒绝。”

  “她有点像墨姑娘,虽然穿着兜帽斗篷瞧不太清楚,可那水灵的脸蛋又挺像记忆中的墨姑娘。”二福挠着鼻头,慢吞吞补完后半句话。

  荀非心中一紧,刹那间有些犹豫。她见到他会是什么反应?她父母会不会已替她订了亲?她还愿意见他么?以往没去想的问题一瞬间充塞脑中。

  果见余平冲上楼,于楼梯口喊道:“师哥!是她!可她一见是我,转身就跑了。”

  荀非身形一闪,绕过二福站在窗边,见江南细雨中,作梦也求不得的女子覆着黑色斗篷,慌忙穿梭于人群中。他愣怔地望着她,在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时,身体已翻过窗,追向那娇小的黑影。

  墨成宁并不知道荀非与石家小姐婚事告吹的事,除了荀、石两家有意低调外,也因她刻意不去打探大临京师的消息。

  因此,当她见到余平时,心中立时升起警戒,直觉荀非或许就在附近;也或许,“荀夫人”正伴在他身侧。

  不论荀非来苏州的目的为何,自从她在他书房留下那张纸条,便决定今生不再与他相见。

  墨成宁奔跑了一阵,心想不知荀非会不会从哪个街角转出来,便决定离开闹区,随意胡乱走着,最后竟来到当年他与她再遇的河畔。

  细雨仍断续,正如同她的心绪,藉断,却丝连。

  “成宁。”她浑身轻震,不用回头即知来者何人。即使两年多过去,他的嗓音依旧清晰可辨。

  墨成宁不答,轻轻将宽松的兜帽拢了拢,发足便奔。

  她是铁了心要避着他!荀非有些恼怒,提气一奔,轻轻松松便捉住她的皓腕。

  墨成宁未料他会直接动手,只觉被他握住的地方直发烫,她垂头低声道:“公子请自重。”

  荀非但觉手下一片冰凉,细腻光滑犹胜从前,不禁面红耳赤。

  墨成宁轻声叹道:“还不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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