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前几天在书上看的,其实我也觉得挺噁的。」心里却嘀咕,不就因为某人爱听。
她笑得东倒西歪,他却感觉自己从遇到她之後,一路兵败如山倒,再也潇洒不起来了。
她的笑声才停歇没多久像又想起什麽,凑近他,直盯著他的眼睛问:「你为什麽喜欢我?」
他分神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一件令人笑倒的事。「你嘴边什麽时候多了这颗三八痣?」
「喔……」她手一拈,嘴边的黑痣就掉了下来。「这不是三八痣,是叫克夫痣,我想说日本人也很热衷面相学。对方如果稍有研究的话,看到这颗痣,大概会吓得屁滚尿流,也就不敢再提什麽亲事。」想起爷爷上了饭桌才看到她脸上这颗痣时,青筋浮起又不能当场拆穿的恼怒表情,她也是冒了好大一阵冷汗。
这会儿换沈博奕笑到无力踩油门。「亏你想得出来,我真的会被你打败。」
「喂!你还没说,为什麽喜欢我?」
他边笑边回答:「你这麽美丽迷人,这麽足智多谋,男人会喜欢你,很奇怪吗?我也是男人啊!」
「就知道你是外貌协会!」她又冒了气。「那以後我变老,皮肤松垮垮,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你是不是就不爱我了?然後又去把年轻美眉?」
沈博奕拭了拭汗,突然感佩起孔老夫子,他是如何在两千多年前就悟透「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你说啊!」她又逼近。
他手一揽,将她捞到怀里大大地亲了一下才放开。
「别想用这招就混过去。」她气喘喘地推开他。
他笑笑,认真地想了想,说:「其实,我是先喜欢上一只橘色章鱼,後来才爱上你的,所以不能算外貌协会。」
「橘色章鱼?」
「就是你用来夹头发的橘色章鱼。」
「咦?」她的确有个章鱼造型的大发夹,可是……他怎麽知道?
她认真想了想,突然脸一热。「你看到我了?!那次在我住处一楼的咖啡馆,你看到我了?!」
他忍著不敢笑,怕被揍。
「啊——我不要活了……」她哀呜。
他虽不笑,却壤心地补上一句。「还帮你把踢了大老远的凉鞋捡回放在你脚边。」
「天啊,让我死了吧!」她把脸埋进掌心中,激动得不知该躲到哪里去。
他揉了揉她和服下露出的白晳颈子。「傻瓜……不管你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一样爱你。」
一直不好意思抬起头的方韶茵,在听见他真挚的话语时,一双眼睛在掌心中眨了眨,想眨去亘要泛滥的泪水,不愿承认潜意识里隐隐害怕,有一天他会像家中那些风流成性的男人,激情过後就开始不安於室,何况,他原本就是像风一样难以安定的男子,这一刻,她不安的心总算感到踏实了……
她起身坐好,缓缓地移向他,然後轻轻地往他脸上一啄。「我也爱你。」
沈博奕笑了。
过尽千帆皆不是,他终於明白了自己追寻的,原来就是这样一个玲珑剔透,教人磨心却又恋恋难舍的女人。
【全书完】
后记
圣经说,女人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变的。想想,从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多痛啊!由此可证,女人天生就是来让男人「疼」的。
所以,女主角奉此原则,让一向随心所欲、潇洒来去的男主角辗转反侧,摸不透地的心思,却又舍不得放手;明明就是郎有情、妹有意,偏偏总是看著她翩然离去的背影。
爱情里,男人要比女人单纯多了。
你说爱他,他就信了,就乐了,就安心了,女人不仅要听男人说爱,还要他不断地说,诚恳地说;光说不够,要再加上行动证明。女人敏锐的第六感,不时如雷达探测般检视男人是否心口如一,眼光有没有飘忽,行为可有异常,顺便清除他身旁五百公里内的可疑女子。
为此,男人经常要疲於奔命。
两性讲座里,女人与男人参与的比例是一百比一,而那个一,通常是不小心走错了演讲厅。女人如此精心钻研爱情,男人哪里斗得过?
也难怪乎男人一碰上了爱情,最常发出的感叹就是「唉……你们女人哦……」简直有苦难上一口,有理说不清。
但是,也因为女人的心思如此细密复杂、百转千折,才能演化出千万种爱情的样貌,使爱情绽放出璀璨耀眼的光采。
写到这,不禁要为我们苦命的男主角起立默哀一分钟……
再说到女主角连开水也不会煮这件事,我得小小忏悔一下。
实不相瞒,一直以来,对隔壶听音就能分辨水开了没有的人十分佩服。在伟大的笛音壶还没发明的年代,每次煮开水都让我坐立难安,三不五时就要去掀掀盖子,看看水滚了没,老妈交代,水开了还要再滚一下,我对这种「一下」,没有明确测量方法的单位实在严重缺乏概念,经常都死盯著不断冒泡的开水,犹豫著要不要开火,最後,不禁想问——「泡泡要滚成几公分大才可以关火?!」
同样的,每次看食谱,材料上写著「盐少许、酱油少许……」之类的单位,我就会浮现煮开水时同样的问号——「少许」到底是什麽东西啊?
对於我这种烹饪白痴,要让女主角在抓住男主角的心之前先抓住他的胃,因为有技术上的困难,所以……只有先以「美色」诱惑了。
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