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不准再想下去。因为他兴奋的时候,我也相差无几。
「百丽!」他有点大声地说。
我吓一跳,重新集中注意力,暗中希望他不知道我刚才在想什么。「什么事?」
「我问你,有没有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
「没有,我已经跟马警官说过。」我重复。他到底还要问多少我早就回答过的问题?「外面很黑,又在下雨。我只能看出他是男性。车是深色的四门房车,我不知道厂牌或车款。很抱歉,但就算他现在走进这间办公室,我也认不出来。」
他凝视了我一会儿,站起来说:「我会跟你保持联络。」
「为什么?」我满脸疑惑地问。他贵为警局队长呢,底下的警官会负责这个案子;他只要负责全面策划、分派人手、核准行动,诸如此类的事。
他站起来低头看着我,嘴唇又抿了起来。我毫不怀疑,他今天晚上一定被我烦死了,但我很满意。
「不要出城。」他终于说出这句话,只是其实他比较像用吼的,而不是用说的。
「那我是嫌疑犯喽!」我瞪着他,把手伸向电话。「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律师。」
我还来不及拿起话筒,手就被他按在电话上。「你不是嫌疑犯。」他还是用吼的,而且他实在太靠近了,弯着上身凌驾在我头上,绿色的眼睛闪着怒火瞪着我。
等着瞧,看我能不能自己摆平。
「那么,只要我想出城,谁也不能阻止我!」我抽回我的手,双臂抱胸。
第四章
这就是我会在三更半夜被一个暴怒的警察局队长押进警局的原因。
他把我拉进他的办公室,扔进一张椅子里,吼着:「你给我待在这里!」然后就大摇大摆地走了。
我也很火大。到警局来的一路上,我吵着问他为什么,当然我很小心不出言侮辱或威胁,避免他真有理由逮捕我。他一定做得出来,因为他实在太生气——但现在我找不到话说了,不管说什么都会扯到私人关系,而我真的不想扯到那里去,所以我除了生气,还觉得很呕。
他一关上门我立刻跳起来,为了给他点颜色瞧瞧,我绕到办公桌后面坐在「他的」椅子上。哈!
我知道这实在很幼稚。我也知道,不管幼不幼稚,这一定会让他怒火攻心。惹他生气就跟和他亲热一样有趣。
那张椅子很大。想必如此,因为他个子很大。而且还是我最爱的皮椅。我坐在椅子上转了一圈。把他桌上的档案乱翻一通,可是我动作很快,因为那可能是某种轻度罪行。我没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因为档案里的人我都不认识。
我拉开他办公桌中间的抽屉拿出一支笔,又打开另外一个抽屉找笔记本。我终于找到了,摊在那堆档案上面就有一本,接着动笔写下他违纪行为的清单。当然不是所有的违纪,只有那天晚上。
他带着一瓶健怡可乐进来,看到我坐在他的位子上,愣了一下,接着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然后很阴沉地压低了声音问:「你在搞什么鬼?」
「写下你做了什么,好跟律师一一说明。」
他把健怡可乐重重放在桌上,抢走我的笔记本。他把本子转过来,看到清单上的第一条,黑色的眉毛揪在一起。「对证人动粗,导致手臂瘀血,」他念着。「简直在放——」
我举起左臂给他看内侧的瘀血,那是他抓住我的手臂、用力强迫我上车时捏出来的。他说到一半的话停了下来。「啊,该死,」他轻声说,火气没那么大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受伤。」
是喽,当然喽;就跟他两年前把我当烫手山芋甩掉的时候一样。他确实伤了我,我并不否认。而且他甚至没种告诉我原因,这才是让我真正生气的地方。
他侧坐在办公桌边缘继续读着。「非法拘禁。绑架——我哪有绑架你?」
「你强迫我离开我工作的地方,载我到我不想去的地方。我觉得这就是绑架。」
他冷笑一声,继续读那张违纪清单,里面还有言语冒犯、态度傲慢、没有礼貌,没有谢谢我给他喝咖啡。噢,当然也有一些法律词汇,像是「诱拐」、「骚扰」,还有「侵害」拒绝让我联络律师,我可是一点小地方都没放过喔。
这个死家伙看完清单竟然笑起来。我不想要他笑,我想让他知道他是个大混蛋。
「我带了罐健怡可乐给你,」他把罐子推到我面前。「你可能不想再喝咖啡了吧。」
「谢谢。」我说,正好表现出我的礼貌跟他有多么不同。可是我没有打开罐子。因为过量的咖啡因,我的胃已经在泛酸了。而且光用健怡可乐就想示好也未免太过寒酸,更别说我知道他离开办公室其实是去透口气,免得一时冲动失手勒死我。他一定是在最后一秒才想到要带罐健怡可乐,装出体贴的样子,其实只是企图保护自己,因为我相信勒死证人绝对会让他的前程就此完蛋。虽然我不是多么有用的证人,可是现在也只有我。
「快点离开我的位子。」
我吹开掉在眼睛上的头发。「我的单子还没写完,本子还我。」
「百丽,离开我的位子。」
真希望我能说我的行为像个成人,但是他逼人太甚,要求我像个成人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我反而用双手紧紧握住椅子的扶手,瞪着他说:「你来试试看啊。」
该死,真希望我没说这句话。
一阵充满耻辱的短暂挣扎后,我又回到他原本让我坐下的位子,而他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来又生气了。
「该死。」他用手搓着长满胡渣的下巴,他的胡渣早就长过头了。「你最好乖一点——你知不知道我差点想让你坐在我的腿上,而不是那张椅子上?」
哇噻,这句话是从哪儿蹦出来的?我警戒地向后退。「什么?」
「别装得好像不懂我在说什么,而且你刚才那一套也没骗过我。你一定记得我,我曾剥光你的衣服。」
「才没有!」我很震惊。他是不是把我跟别人搞错了?我很确定没有那回事。没错,我的确脱了几件衣服,但是绝对没有被他剥光。
他阴森森地笑了一下。「宝贝,相信我:当你全身只有一件小短裙,还被撩到腰上去的时候,那就是被剥光了。」
我轻轻抖了一下,因为这的确是熟悉的情节,我还记得那一次,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他坐在沙发上,我跨坐在他身上,他的手指在我的身体里,我差点就要说:去他的避孕,及时行乐吧。
我脸红了,当然不是因为尴尬,而是办公室里热得难受。这栋大楼的空调应该要调低一点。我的心里揪成一团,但并不表示我已认输。「剥光的意思是把全部的衣物脱掉,因此根据你自己的描述,我绝对没有被剥光。」
「所以其实你是记得的,」他很满意地说。「不要吹毛求疵了,那跟剥光差不多。」
「差多了,」我顽固地坚持。「还有,就算我记得我们有过一段,那又怎样?」
「意思是说,你经常脱光跟男人在一起,所以这对你没有任何意义喽?」他眯起眼睛问。
我懒得再装下去了,反正他也不吃这一套。我看着他的双眼说:「显然那对你也没有任何意义,不是吗?」
他做了个怪表情。「呃,我知道我欠你一个解释。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