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个办法妙极,保证急得这位小姐上窜下跳。为什么你一见到她,便搞得她下不了台呢?”
“我想是性格如此吧。”
“谁有性格?你不过是个养马人。要想让人了解自己,你还得靠做成这笔交易才行,否则你无法赖在乡绅家。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你便是街头流浪汉。”
德夫林忽然笑了:“我认为,要是我真的养成了流浪汉的德性,我就会更加安全,至少在这优美的小村附近。”
“更加安全吗?”
“那还用说,”德夫林回答说。看到莫蒂默还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补充说,“你可能是对的,布朗先生。我不能再用那风趣机智的语言,不能再用了。”
“她‘属于’那种紧盯着看的‘东西’吗?”
“如果你喜欢上这厚脸皮的红发姑娘呢?”
莫蒂默鼻子一哼:“我认为,你不可能喜欢上她。”
“感谢上帝,你说得真对。如果我喜欢她,我这份苦可能就白受了。你知道,布朗先生,我倾向于这种看法,在这偏僻遥远的地方,我只能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我希望这并不意味着你成心要与这位小姐斗着玩。”
“斗着玩?肯定,你难道没意识到,我刚才已经宣战了!”
阿诺德·彭沃西手上拿着书信,从信笺上抬头看,长时间地打量着德夫林。他第三次打开信,再次阅读起来。他那棕色的眼睛透着温和、友善。必须按别人的要求去做,这虽然令他心中不快,但是他的目光仍旧是友好的。
那姑娘一点也不像她父亲。后者从书桌后站起身,接过德夫林递过的书信,德夫林这时觉得自己高大得像巨魔一般。乡绅属于矮子之列,他甚至比自己的女儿还矮一、二英寸,圆胖得像只结实的水桶。鉴于德夫林对女人紧身胸衣的了解——他对脱这类胸衣有种快感——他可以斗胆地猜测,彭沃西小姐为了保持苗条的身材,保持细腰,肯定勒得相当紧。
小姐?他不认识。她可能出嫁了。她肯定到了出嫁的年龄。
今天,她可能与丈夫在一起。对此,德夫林不想多问。
“为什么让我将你藏在我的马厩里,信里没有讲。”乡绅忽然说。
德夫林经过认真斟酌后,最终选择了直接回答:“有位朋友想敲碎我的脑袋。”
那浓密的红眉有一边扬起来:“你是说你的某位朋友?”
德夫林点点头:“就目前而言,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这是个误会,但是他这个人顽冥不化,就是悟不透其中溪跷。所以,如果我需要隐居一段时间,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佳的做法。”
“我明白了,”乡绅没再说下去,转头又看起信来。
他们父女之间唯一的共同之处便是头发,当然乡绅的头发没有女儿的红铜色秀发那么靓丽,他的头发随着年代的推移而褪色,自然有了灰斑。他还长有雀斑,其中大部份都爬上鼻梁与脸颊,可以想象,他本可以夸张地蓄留起胡须,来掩盖一些斑点,但是他没这样做。
德夫林想知道她是否也有雀斑。她那乳白的,柔软的脸颊上是不该有雀斑的。
她到底叫什么名字?
他才不会开口问呢!
绅士只得再次通读全信,花了很长的时间。德夫林早已心不在焉,他的思绪已经飞回到灰尘滚滚的路上,他竭力地寻找着借口,以便为他的愚蠢行为进行开脱。
莫蒂默告诉过他,在四轮马车驶近时要拉下帽子,他本可以照办的。不过他还是低垂双目,做出一付毕恭毕敬,逆来顺受的样子。他一直在想着她,并且一想到她就很高兴,然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更喜欢从远处看她,而不是仰着头,看着居高临下的她。面对这长着花容月貌的美人,人人都需要时间来适应,才不致表现得太过傻乎乎的。他当时那种惊讶,连下巴都掉下来了。好在她与她的同伴都没有注意到这种表情。他们三人的注意力全都投向“凯撒”,德夫林才有时间收拢嘴巴,他那份愣劲,甚至在别人再次提问后,他才听清楚了。
“凯撒”通常能创造轰动效应,其实德夫林也有这种条件。
然而由于“凯撒”的存在而彻底忽略了他,这对他来说还属首次,特别对方还是女性。上帝啦,他被搞得心烦意乱。后来,她的注意力大多地转移到他身上,反来复去地打量着他,好象他就是一匹纯种骏马,其血统之纯,在她眼里与“凯撤”一样。一方面说,被别人这般盯着看,他明显感到一种强烈的侮辱,自己好像成了拍卖品,等着开始叫价一般。另一方面讲,他为自己滋生出强烈的欲望所惊愕。
就此事而言,德夫林是极少经历过的。他可能是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所以他打量着她们时,表现出特别的悠闲,特别的从容不迫,故而这种欲望通常都能得到特别的满足。在他的记忆之中,只要是女人,无论年长还是年幼,只要受到他的关注,总会显得相当主动。作为被追捧的目标,男人自然有受宠若惊的感觉,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那红发姑娘却对他没兴趣,自然没人追捧他。但是这并没有解释他为何会做出这种反应。他因此受到伤害,也为此感到惊愕。然而不管她如何打算,她的做法岂止用不体面可以形容的。
为了教训她,他采用了针锋相对的方式,也大胆地仔细逼视着她。然而事与愿违,她那优美的轮廓,凸起的乳房,纤细的腰身,反而看得他小腹发热,连极为擅长的连珠妙语也讲不出来。
能谈论她吗?
有人给德夫林送来椅子,后者实在有些坐如针毡。他听着,书房门外传来的每一种声音都令他心生希冀,他想知道她是否回来了。她是否会冲进她父亲的房间,如她威胁时说的一样,要求解雇德夫林?凭她那头红发,他都很容易想到,她这种姑娘肯定性格莽撞,做事冲动,缺少思维,但是充满激情……
德夫林抑制住期盼之情,他不能留在这儿。他之所以同意到乡下来,就是考虑到他需要正常的休息,将操心与烦恼丢到一边,他可以将这段时间看作是休假。譬如说,追求宁静与松驰。
但是在他的假期中如果出现了这么一位佳人,他就无法展望前景了,这时,他的神经处在极度不安与敏感之中,眼巴巴地期待着她的回来,真是荒诞之极。他本该找个地方隐姓埋名才对。即使她认为自己是被她吓跑的,也算不上什么嘛?
德夫林的脑子里再度浮现出那双棕色眼睛,她的眼睛像夜空般碧蓝,并非一点也不友好。
“信中提到这种马是作为你留在此地的借口。但是这马相当昂贵,我买得起吗?”乡绅开口问。
德夫林叹了口气,暗自庆幸自己终于可以不再胡思乱想了:
“不,先生,‘凯撒’属于非卖物。你应该这样说,你是在别人的要求下,才买下此马的。”
彭沃西懮心地皱皱眉:“我不十分擅长说话,语言在特别微妙的时候,是很难达意的。”
“我们大家都遇到过这种问题,”德夫林心中这般想,颇感好笑。他随后说:“你完全不必要对这样安排感到不自在。我仅仅是同意你暂时拥有‘凯撒’,以报答你的好意。这就是说在我离开之前,此马属于你的。这种君子协议,你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