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阿细小心冀冀地将咖啡煮好,端到那男人桌边去时,整个人好像也黏在那里的地板上,怎么也移不开脚步。
“那个客人是点什么?阿细怎么站在他桌边这么久?”领班今日心情好像好了不少,来到芳缤身侧,只是带着怀疑的眼光问着。
“满汉大餐吧!”芳缤忍着笑,“所以阿细忙着写单子呢!”
领班睨了芳缤一眼,不知她说真说假,不过今天他的心情着实不错,所以也只是耸了耸肩就转身离开了。他还得到后头去监督做甜点呢!
饭店出出入入的人上流分子居多,衣香鬓影、穿金戴银的,一天工作下来总能见着几个明星或大亨的,若能被其中一名上流男儿看中,鲜花、香槟、礼物自然源源不绝而来。
阿细每天都在哈这种机会,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个好目标,她又怎能放过。
人各有志,芳缤劝久了也不想再多费唇舌,免得到最后硬是伤了和气。
反正该怎么样就会怎么样,不会酿成大祸就好了。
就在阿细站在咖啡座边“ㄌㄚㄌㄟ”得浑然忘我时,客人陆续地进来喝下午茶,芳缤忙得昏头转向,却也不愿硬生生地打扰他们。
等到该送的饮料、该给的点心都弄妥、送完了之后,芳缤几乎累瘫在吧台内。
那个女人,活生生为见色忘友下了个最好的注解……这年头的友情是否都会在遇见爱情之后冰消瓦解掉?
唉!
“小姐,一份熏牛肉三明洽。”
一道低沉好听的声音响起,有一丝神秘兮兮的味道。
耶?
芳缤倏然抬头,站在玻璃台前的是一名高大英俊的男人,浓眉大眼却一脸戒慎,来买东西活像做贼怕被发现一样。
“什么?”她愣了愣,没听清楚。
他压低了声音,分外低沉,“熏牛肉三明治一份,外带一杯热咖啡,谢谢。”
“不客气。”这人怎么奇奇怪怪的!芳缤情不自禁地望入他的双眼,却发现好像碰上了一堵墙,X光般的探索能力统统被撞了回来。
咦?咦?
她完全看不透他的心思,怎么会?
他见她呆愣着没有动作,也跟着呆了呆,才道:“小姐……”
她回过神来,“没事,熏牛肉三明治和热咖啡对不对?马上好。”
她一边包食物一边偷偷打量着他,心里忖度着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嗯……微乱却清爽的浓密黑发,乌黑清亮的眼眸,直挺的鼻梁,性格的嘴唇……他看起来乱有正气的,只是一身微微起皱的绿色衬衫和黑色风衣、黑色长裤,以及略显蒙泥尘的短靴,看起来有些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看起来十足是电视影集里的侦探之流……
脑袋莫名其妙“当”地一声,一盏灯泡亮起般!
“你在跟踪人吧?”她没头没脑地突然问道:“你是征信社的吗?”
他好看的脸庞僵了一瞬,立刻警觉,“你怎么知道?”
芳缤差点笑出来,“太明显了。”
他自尊心大受打击,脸色微苦,“不公平,我并没有把‘侦探’两个字写在脸上。”
他的反应太可爱了,芳缤几乎要拍拍他的手背安抚一番,“不怪你,我有特异功能。”
“你开玩笑。”他压根儿不信。
她一凛,连忙陪笑,“是啊、是啊!哈哈……”
他紧盯着她,难脱懊恼,“你还没说,为什么一眼就看出我的身份?”
呃……
“乱猜的。”她希冀地道:“你相信吗?”
他似乎也想不出其他可能性,但依旧很懊恼地低咒,“该死!我的表现真有这么明显?”
“不明显啦,你只是没带照相机。”她安慰他。
他却大惊失色,“照相机?我的天啊!我的照相机!”
“啊?”
“我把照相机丢在办公室里了!”他烦恼地爬了爬头发。
这下子她知道他的乱发是怎么来的了。
“没关系,有针孔摄影机也行,总之拍得到你的目标物就行了。”她忍着笑再次安慰。
他的脸色变得不太自然,“呃……社里的经费不多,所以没有针孔摄影机可以用。”
啊?这算哪门子的征信社跟踪啊?
芳缤忍不住替他打抱不平起来,“那哪有办法跟同行竞争呢?你们社长也太小气了吧,连小小的针孔摄影机都舍不得买,那教你们怎么办?用眼睛跟踪目标,等到回去的时候再从视网膜上拓印下来吗?怎么有这么烂的社长,谁愿意替他卖命嘛?”
她越说,他神情越发惭愧,“这个……”
等到芳缤发觉不对劲时,他已经连耳朵都红了。
“我就是社长。”他很是惭愧。
芳缤张大嘴巴,半天合不上,“啊?”
他从身上摸出了一张印得挺雅致的名片,递给了她,“我是韦庄征信社的社长韦晨庄,请多指教。”
她尴尬地接过,道:“不好意思,是我有眼不识泰山。”
他温文地笑了,神色恢复正常,“哪里,我刚成立一人征信社,一切还简陋得很。”
“刚成立就有CASE,这也不错啊!”她微笑。
他笑,“几个老朋友捧场,让我接几桩案子做,今天还是我的第二件任务。”
“前一件任务有砸锅吗?”
“当然没有!”
她不能自己地笑着,赶紧致歉,“对不起,小看你了。”
他温和地看着她,自己也有些莫名,“奇怪,照道理说是不能让外人知道我的身份,还有我现在正在执行任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统统对你说了。”
芳缤瞅着他笑道:“因为你的晚餐还在我手上,不得不假意服从。”
他这才想到,“啊!晚餐!”
芳缤将包裹好的热咖啡和三明治递给了他,微笑道:“晚餐就只吃这些吗?任务要进行到几时?很累吧?”
“晚上。”其余的他真的不能再多说了,不过他投给了她一抹感激的眼神。
她笑着点头,虽然完全无法对他展开透视的能力,她却情不自禁地喜欢上这个人。
不是男女之情的喜欢,只是单纯觉得他这个人实在不错。
“再见。”他再望了她一眼,这才离开。
芳缤凝视着他的背影消失,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人家不是说,最好的侦探人才就是平凡得不起眼,就算你盯着他看十分钟,等到他混入了人群里时,还是完全找不出来。
可是这个男人……她看了一眼名片上的名字——韦晨庄,他有一个不俗的名字,模样儿也是龙凤之姿,任谁看了他一眼都不会忘怀他的。
也许下次遇到他时,得劝他换个工作,随便去哪一家模特儿经纪公司应征,相信都会马上成为顶尖儿的台柱。
他适合当个明星,或者是什么运动家之类的角色。至于侦探……
她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适合!
第二章
放假日,芳缤一向会懒洋洋地瘫在家里,如果有连续三天的假日,她还是会连续关在家里三天。
能不出去就不出去,这是她一贯的宗旨。
她住的地方是一层三楼的老房子,地点、景观都不错,一推开大片白色窗户就能看到海景,舒服得不得了。
这一层屋子是母亲留给她的,如今芳缤只有一个老父,可是他早已经再娶另组家庭了,简单来说,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父亲的家是父亲的家,这一点分野得非常清楚。
和香港许多家庭的情况一样,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充满着无可奈何的冷漠。
父亲是个生意人,他再娶的阿姨生了三个儿子,自然急着把所有的家产都巩固在自己身边,所以别说分享父亲的爱了,之前她一个月探视父亲两次,阿姨都防她防得跟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