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挂上电话,头往后靠着椅背。两件事终于兜在一起,却是他意想不到的情况。原来是复仇。动机不仅简单,而且他还能感同身受。维多杀了她的朋友,所以她杀了维多。那个雇用贾家夫妇摧毁文森成果的人,也启动骨牌效应导致父亲的死亡。
「她叫孟黎璃,」他对文森说。「莫丹妮的真名。职业杀手,也是贾家夫妇的朋友。」
文森张大眼睛。「她明知是毒药却喝下去?绝顶聪明!逞匹夫之勇,但仍是个妙计。」
罗德无法和文森一样激赏孟黎璃的作为。父亲死得相当痛苦、挣扎,被剥夺了自尊与自制,他绝无法原谅这件事。
如此看来,她完成任务后就逃离法国。现在她也许逃离他的手掌,但她躲不掉自己同胞的追逐。有乔治帮忙处理,他可以同步知道中情局的搜查行动,当他们要逮她时,他会插手并拿走这项荣耀。他非常乐意做这件事。
第十一章
罗德收到传真后,凝视着那个谋杀父亲的女人的相片久久。他的传真机是彩色打印,使得他对于那高明的伪装无比震慑。她的头发是金黄小麦色且非常直,有一双犀利的浅蓝眼眸。坚硬瘦削的脸及高高的颧骨,看起来很像北欧人。让他惊讶的是,当她的发色染深及眼眸变成棕色后,她的脸变得如此柔和;脸部骨架虽维持原样,但完全改变旁人对她的认知。如果她走进房间坐在他旁边,他要想一会儿才会认出她。
他曾怀疑父亲在她身上到底看见什么。当她是个棕褐发色的女人时,罗德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对她金发的长相,却产生完全不同的反应。这不单是意大利人对金发女郎的正常反应,也像是直到现在才第一次真正看到她,看出那双浅蓝眼睁内明显的聪慧与意志力。也许父亲比他更敏锐,因为维多向来只敬佩意志力坚强的人。这女人个性很强。一旦她出现在他面前,维多无法避免会被她所吸引。
罗德匆匆翻阅乔治传来的其它资料。他对这姓孟的女人在美国中情局的雇用记录感到兴趣;上头只写着她是一个约聘的杀手。美国政府会召用这种人他不觉得惊讶:不用才奇怪。往后若需要美国政府特别帮忙时,这信息将会很好用,现阶段还用不上。
他更想了解她的家庭背景:她有母亲及一个妹妹。母亲孟依莎住在芝加哥;妹妹黛安和丈夫及两个小孩住在俄亥俄州的托利多市。如果他找不到黎璃,可以利用她的家人将她逼出来。继续往下看,却发现她已经多年没与家人联络,所以有可能她并不在乎他们的安危。
最后一页就是乔治告诉他的事,载明了父亲的死不是美国政府下的命令。她自己单独行动,为贾姓友人的死寻求复仇。中情局已派遣干员终结问题。
终结。这动词虽然令他满意,但他想要自己亲手终结她的生命。如果情况允许,他就可以称心如意。倘若不行,他也会欣然接受美国人代他动手。
最后一段令他坐直了身体。目标用化名逃到伦敦后,确认已再次变换身分返回巴黎。搜索行动锁定巴黎。外勤干员认为她正策划再次攻击赖氏组织。
罗德如遭电击;身上每根寒毛都竖起,脊柱窜过一阵冷颤。
她已经回到巴黎。人就在这里,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是个大胆的行动,若他没找白乔治,他会毫无警觉地被逮个正着。他个人的安全防卫已竭尽可能地严密,但赖氏分布欧洲的产业呢?尤其是位于巴黎地区的资产。虽然那些地方现有的保全系统都很好,但一定要加强防卫这女人想下手的地方。
什么是她最可能下手的目标呢?答案立即浮现:文森的实验室。他就是知道;闪现的直觉强烈到无法漠视。那里就是她朋友发动袭击的地方,他们也因此被杀。若能接手完成任务,她一定会觉得是赖氏罪有应得,也许她会在实验室装设连爆火药,彻底摧毁整栋建物。
损失预期会入帐的流感疫苗的获利,并不会令他破产,但他着实希望那笔巨款能够入袋。因为金钱是世上真正的权势,操纵着国王及石油大王、总统及总理,每个人都想要比别人更有钱。但她的行动带来的羞辱及颜面尽失,却比金钱的损失更严重。实验室若再发生意外,世卫组织会开始质疑它的安检措施,最简单的要求是撤销赞助,最麻烦的就是坚持现场视察。他不想让外人进实验室翻箱倒柜地搜查。文森也许可以隐藏或掩饰他正在进行的工作,但丝毫的延误都会毁了他们的计划。
他不能让她赢得这场战役。撇开其它的事不谈,赖罗德吃败仗——而且是被一个女人打败的事,一定会传到道上。他也许可以让事情沉寂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有人会谈。人们总喜欢说长道短。
最糟的莫过于在这时候发生这种事。一星期前他才将父亲下葬。尽管他清楚每一件待办的事情,然而他也知道,遇到棘手的情况时,人们仍会怀疑他是否真有能力继承父业。他已经承接维多大部分的日常工作,却没合适的人能帮自己。
他正处理一批运到叙利亚的核武材料——钷。除了经营多角化企业的合法工作,还要处理鸦片剂偷运各国,以及武器贩卖交易等事情。他还必须出席董事会。
为了擒获孟黎璃,即使必须取消所有的既定行程,他也会空出时间。明天一大早,法国赖氏组织的每个员工都会拿到她的照片。只要她一上街,总会有人认出她。
从外表判断,实验室装设的是一般的保全系统。四周筑起围墙并设置栅门——前后各有一个出入口,各配置两名守卫——实验室是由数栋几乎没有窗户的建物连结而成。建筑体由普通的红砖建造而成,样式并不美观。左侧停车场可容纳约五十辆车子。
石洛克就这样开车经过,将一切记在脑中。这辆捷豹有些显眼,他无法马上再次开过去而不引起警卫的注意。他等到第二天才又开车经过,一边开车一边目测建筑物的设计规格,想找出黎璃最可能闯入的地方。光是外围区域,安全系统已相当严密:周边围墙、设置栅门的出入口以及警卫。到了夜晚,一个警卫会牵只德国牧羊犬巡逻外围区域,全区灯火通明。
显而易见,尽管晚上有狗加入巡防,她仍会选择夜晚潜入。晚间的照明很亮,但也制造出可供藏匿的阴影。晚上围守的人也较少,况且清晨时刻人通常会觉得困倦。她擅于用枪,几枪准确的镇静剂标枪就可撂倒守卫及狗。但若突袭不够迅速及精准,警卫便有机会喊叫,或者引起注意。当然,她也可以杀了他们;若用灭音枪,门口的警卫就听不到。
洛克不喜欢这个主意。如果她杀了警卫,他的眼睛眨都不会眨,但一想到伤害狗,他就觉得反胃。他是不可救药的爱狗人士,即使是经过训练的攻击犬。一种米养百样人:有些人就是该死。但在他心中。狗跟大多数的小孩是同一类,那是因为有些小孩若不存在,这世界会变得更美好。他庆幸自己的小孩没变成混蛋,那会是令人难堪的事。
他希望黎璃不要射杀那些狗。若她做了,就枉费他对她油然而生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