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进入肯恩屋子的同样方式离开──翻墙。她带走了随身包袱,以及“路易十五宫廷情史”。就在肯恩离开的那天,她由书中获得了重新取回“日升之光”的灵感。
她脸上强挤出笑容,即使那令她的面颊抽痛起来。“我想你一定饿了,中校。我做了些炸鸡,还有奶油比司吉,一定会令你胃口大开。我甚至洗刷过餐室的桌子。当然,桌面伤痕累累,但它可是薛雷顿的作品。你听说过薛雷顿吧?他是个──”
“你该死地在这里做什么?”
她早知道他会生气,但没有料到会这么生气。坦白说,她不确定自己究竟预期些什么。她忍受着回查理斯敦的颠簸火车旅程,再搭上某个农人的运菜车,忍受风吹日晒的十五哩路,好不容易回到庄园。她用最后一文钱买来今天的晚餐。她甚至在厨房里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衬衫和长裤。她惊讶地发现自己还满喜欢变得干净。洗澡似乎不是坏事,虽然它意味着必须注视自己裸露的双峰。
她试着学南蕊娜的娇笑,那使她的胃隐隐地抽痛。“为你做晚餐呀,中校!那正是我所做的。”
他咬牙切齿地道:“不,你要做的是洗干净你的颈子──因为我打算要杀死你。”
她不相信他,但也没有完全不信。“别对我吼叫!换了你,也会做出同样的事!”
“你在说什么?”
“当你知道有人要夺走你生命中唯一在乎的东西后,你会坐以待毙地留在纽约,试穿什么鬼洋装吗?不!你会和我一样,尽可能快地赶回南卡罗莱纳,尽全力保住你最重视的东西。”
“而我可以猜出你打算怎么做?”他两大步来到她面前。在她能够反应过来之前,大手开始摸遍她全身。
“住手!”
“除非我先解除你的武装!”
他的大手碰到了她的双峰,令她惊喘出声,一阵奇异的骚动窜过她全身,但他似乎不为所动。他的手往下摸到她的腰间和臀部。
“住手!”
他找到了系在她足踝上的小刀。“你打算趁我熟睡时,将它插入我的心口?”
“既然我有枪时,都没有种杀得了你,我不太可能再用刀子吧?”
“我得假设你是带着它来开罐头用的?”
“你取走我的枪。我在回来这里的路上,总得有武器防身。”
“我懂了。”他依旧没有将刀子还给她。“既然你不是打算来杀我的,你究竟心里有何打算?”
“我们何不先用晚餐,然后我再告诉你?这一带的食物取得并不容易,别让它冷掉了。”
他很快作出了决定。“好吧,我们先用晚餐,但之后我们得好好谈谈。”
他应该立刻问清楚的,但该死的,他真的饿坏了。自从离开纽约后,他就不曾用过象样的一餐。
他收好刀子,走进餐室。凯琳端着炸鸡和比司吉出来。他才注意到稍早遗漏的事:她很干净。她的短发梳得整整齐齐,衬衫和长裤不再邋遢破烂,而且显然刚洗过澡。似乎她为了取悦他不遗余力──但为什么?
“坐下来用吧,中校,你一定饿坏了。”
肯恩毫不客气地取用了,而且他必须承认烹饪者的手艺还不错。炸鸡是酥脆的金黄色,比司吉松软可口。饱食餍足后,他往后靠着椅背,问道:“晚餐不是你做的吧?”
“当然是我自已做的。通常莎妮会帮我,但她今天不在。”
“莎妮是厨子?”
“她也照顾我长大。”
“看来她似乎不是做得很好。”
紫色的眸子瞇紧。“我从没批评过你的教养。”
吃饱后,他的心情好多了,无意和她计较。“晚餐很美味。”
她离座起身,拿起放在柜中的白兰地。“萝丝在北佬来到之前藏起来的。你或许会想来一杯,庆祝来到‘日升之光’。”
“我的母亲似乎对酒比对她的继女好多了!”他接过酒,开了酒瓶。“庄园为什么被取名为‘日升之光’?这似乎是很不寻常的名字。”
“那是在我的祖父建立庄园后不久。一名浸信会牧师路过,我的祖母竭诚招待他,两人闲聊起来,当他听说庄园还没有名字,就建议取名为‘日升之光’,因为早晨的阳光正好射进餐室里。”
“我懂了,”他倒了白兰地。“我想该是你告诉我你的来意的时候了。”
她的胃里翻搅。她看着他小啜了一口酒,但视线从不曾离开她。似乎没有任何事逃得了他的注意力。
她走到敞开的窗口,凝视着黑夜。忍冬花香被夜晚的微风吹送进来。她热爱“日升之光”的一切,这里的一草一木,特别是棉花田迎风起舞的景象──它将很快就会恢复原状,只要他接受她的提议。
她缓缓地转身面对他。“我想向你提出个建议,中校。”
“我早就辞去军职,叫我的名字就好。”
“我还是宁可称呼你‘中校’。”
“随你。我想那已经比你曾经叫过我的许多名字好多了。”他悠闲地倚着椅背。不同于一般的南方绅士,他没有系领带,领口随意地敞开。她发现自己一直在注视他强壮的颈肌,并必须强迫自己别开视线。
“告诉我你的提议吧。”
“嗯……”她深呼吸一口气。“你或许已经猜到,交换条件是你必须留下‘日升之光’,直至我有能力向你买回来。”
“我猜到了。”
“你毋须留着它太久,”她匆忙附加。“只要五年──等我拿到自己的信托基金后。”
他审视着她。她咬着下唇,这将是最困难的部分。“我明白你会预期着回报。”
“当然。”
她痛恨闪过他眼里的笑意。“我的提议或许会有些离经叛道,但当你仔细考虑过后,你会发现它是很公平的。”她大口喘气。
“继续。”
她闭紧眼睛,深吸口气,再吐出来。“我愿意成为你的情妇。”
他被杯子里的酒呛到了。
她一口气说完。“噢,我知道这令你很惊讶,但你必须承认我比你在纽约那些差劲的女伴强多了。我不会格格假笑、猛眨睫毛。我不会调情,而且你绝不会听到我谈论狮子狗。最好的是,你不必担心被拖去女人最爱去的舞会或无聊的晚宴。相反地,我们可以一起打猎、钓鱼或是骑马。我们一定可以相处得很好。”
肯恩爆笑出声。
凯琳衷心希望有刀在手。“介意告诉我,什么‘该死’的事让你这么好笑吗?”
他勉强控制住笑声,放下酒杯,站了起来。“凯琳,你知道男人为什么包养情妇?”
“我当然知道。我读过‘路易十五宫廷情史’。”
他迷惑不解地注视着她。
“庞毕度夫人,”她解释道。“她是路易十五的情妇,我在读她的故事时想到这个主意的。”
她没有告诉他庞毕度夫人曾是全法国最有影响力的女人,用她的机智控制了国王和整个宫廷。如果她成为中校的情妇,她就可以控制得了“日升之光”。此外,她唯一能够用来谈条件的只有自己。
肯恩正要开口,蓦地又打住,摇了摇头,灌了口白兰地,但他依旧一脸怒色不减。“当男人的情妇不只是打猎和钓鱼。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凯琳胀红脸庞。她一直不愿去想这方面,书中对此也极少着墨。
从小在农场上长大,她对动物的交媾并非一无所知。尽管还有许多疑问是莎妮拒绝给予她解答,但就她所知道的一切,已足以令她厌恶整个过程。然而它在这桩交易中似乎是不可或缺的。为了某些理由,交媾对男人很重要,而女人被预期要忍受它。但她实在无法想象道貌岸然的罗牧师会像马匹一样对待罗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