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对一个将出嫁的女儿,他又会使出什么处罚手段?”
“给妳一顿皮鞭。”
“噢,不可能的。像我这样的年龄是不适合用皮鞭。别担心会被送走,尼尔。反正等我一结婚,你就是个自由人了,也没人再把你拖下水啦!”
“爸答应过,妳出嫁后,我就可以加入袭击工作;那我也没有余力去惹祸。”
“听起来好象你挺期待着加入似的。”
“是的,我要和麦克人比个高下。如果可以见到族长本人,我愿付出任何代价。”
席娜惊讶的喘口气,“你疯了,尼尔?他会把你的头给砍下来。他可没有失手过哦!”
“我才不相信那些关于他的传说呢!”
“他是个鬼祟的杀人者!你难道忘了上个月我们才死了六个人吗?”
“他们也损失了差不多的人,爸不是立刻给他们痛击?妳不能否认他的勇气,席娜;他是我们知道的人当中最勇敢的武士。”
“我不否认他的确很大胆狂妄,可是你用不着这么标榜他。”
“我佩服他的胆识。”
“尽管依你欣赏的去佩服他吧!可别忘了祈祷让他别碰见你;或者,让他早日入棺以促成和平。”
席娜洗好澡,起身将发理好。当她开始穿衣时,尼尔说出了破坏这美丽一天的消息。
“威士今天会回来。”
席娜闭上眼,抿着唇,“你确定?”
“没错。”
“求求你,尼尔,你今天一定要随时待在我身边。若让他发现我一个人,他又会来胁迫我。”
“妳决定在他出击麦克人后,回避一个归来的勇士?”
“是的。更不幸的是爸已选择与唐努人结亲了。而且在他回来前都商议妥当。”
“那妳是喜欢亚力老爷?”
“他至少比威士好。可是我还没结婚。”她说着,“还有时间让他挽回颓势,我怕威士是不会轻易死心的。”
“为什么不干脆告诉爸?”
席娜立刻猛摇头,“威士会否认,他会说是我对他的不满造成的误会。爸极可能相信他,因为他知道我瞧不起威士,而且爸对他十分信任。威士是妈妈最喜爱的堂亲呀!”
席娜差点咬着舌头。为什么她又提到母亲?她在尼尔出生几天后就逝世了,尼尔一直为此自责。他很少提到母亲,但席娜倒是常说溜了嘴。
“我很抱歉,尼尔。来,我们得赶在天大亮前回去。”
他们平安的在屋里的骚动前回到家,溜进厨房。巡逻的人带着一位意外的俘虏飞奔回来。消息立即像风一样吹满室内──被带回来的人是个麦克族人。
当晚,道格·佛根欣喜异常,他有了一个麦克族的俘虏就值得换回今夏所有的损失。来得恰如其时,看来,这一年会是丰收的一年。
他绝对不会杀了那人,这么做祇会招惹来麦克族的恐怖复仇。在战场上杀死仇敌是一回事,但是杀死一个俘虏又是另一回事。
席娜的梦境一点也不为那被囚者打扰,倒是威士·亚菲在她梦中,受到她完美的反击,他竟无招架之力,颓然离去。
尼尔了无睡意,他除了那个关在牢里的人外,什么也不想。
老天!一个麦克族人!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麦克族人!
第二章
杰斯·麦克在一阵剧烈的头痛中醒来,在他的后脑上有一块鸡蛋大小的肿块,他睁开眼,只见一片黑暗笼罩,他决定闭上眼来忍受剧烈的疼痛,有太多的疑惑在心中纷扰,他在那里?他是否已瞎了?但是,整个脑子里就像千百只锤子正敲打着,睡也不是、醒也不是,渐渐地,他开始注意到周遭的事物。
由地上传到他颊间的冰冷感觉,地板又冷又硬,空气中充塞着窒人的压力,他试图坐起来,却被一种贯穿脑部的剧痛给逼回地上。
他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来了?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在湖边,他没有注意后方的来人;因为他所有的意识都在思索前次惊见的美丽女孩,两眼死盯着小潭,盼望她能出现,如果不是他那么专注的沉入冥想,也不会毫无警惕的被人击中后脑。
那么,他是给人关起来了?个微弱的声音渐趋清楚,毫无疑问地,他现在是人家的俘虏了,这世界上第一号傻瓜,是非他莫属,他的行为有如得相思病的小鬼,光是上个月就已经跑了不下十二趟的路,就为了再睹伊人风采,不用说,她一定像他猜测的一样,是个流浪女,他再也见不到她了。
他这样独自骑马出门,已不是新鲜事,当然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那个女孩,连他的弟弟都不知道,这下得要过个几天才会有人开始担心他的安危,就算如此,又有谁会猜到,他被关在佛根族的大牢里。
老佛根要关他多久才放人?哦!杰斯确信他会让他走的,道格不敢留下麦克族的俘虏,即使让他知道杰斯的真实身分,他还是得放他走。
一个细小的声音打断了杰斯的思绪,他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幻想,直到另一种微弱的声音响起,“你真的是麦克族人?”
只闻声,不见影,四周仍是一片黑暗,但有一股冷而清新的空气窜入,杰斯在回答前,深吸了一口气。
“我不跟看不见的影子说话。”
“我没有带火来,否则会被人发现。”
“那你最好还是走吧!”杰斯有点开玩笑似的答道,“跟一个麦克族人说话,对你没什么好处。”
“那么你是真的啰?”
杰斯没有答话,那道门迅速关闭,几分钟后再度开启,一个瘦小的身躯和一顶几乎碰到门顶的红脑袋堵在门口;借着蜡烛微弱的光线,杰斯可以看见这是一间长方形的凹穴,他以前也见过类似的囚室,门建在房间的正面中央位置,如果仔细看的话,那芎头还有一个毫不起眼的门栓。
杰斯倒宁可被关在石造的囚室里,至少那种地方空气不会如此污浊,而且他也可以享有较好的光线。
“你没有吃你的食物。”
杰斯慢慢的坐正身子,把背靠在墙上,用一只手扶着疼痛的脑袋,“我没看见什么食物。”
“放在袋子里的,就在你旁边,”男孩指着他的方向,“它被绑好了,才不会有虫爬过。”
“设想真周到。”杰斯回答着,伸手解开袋口,里面是一块厚厚的燕麦面包和一小块鸡肉──对一个囚犯来说,已经够丰富了,但杰斯平常吃得更好,“如果这就是犯人的正统餐点,那我为求温饱,只有被迫逃狱了。”
“你知道,你可不是个客人呀!”少年生硬的答道。
“我要不是给这么绑着的话,大概会试着表现得优雅一点。”杰斯随意答道,就像他一向都这么无所谓似的,“我跟你打赌,老道格一定不关心我的情绪好坏。”
“你倒是引起不少争议呢!”
“嗯!我是在跟谁说话?”
“尼尔·佛根。”
“我已经知道你是佛根人,但到底是那一个?”
“我是道格的儿子。”
“未来的领主?”杰斯有点讶异,“我想确定一下,你是不是最小的。”
“我已经十三岁了。”尼尔气嘟嘟的说。
“真的吗?哦,对了,我听说过,你是道格·佛根盼了好久的独子。”杰斯轻声笑着,却引来一阵头痛,他再伸手搓揉着。
“你受伤了?”尼尔小心的问道。
“祇是小小的撞伤。”
尼尔在那囚犯吃东西时,一直沉默着,在他眼前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身着格子花呢披肩,上面除了绿与金黄交接的条纹,还有两条黑色的宽线,宽大的披肩几乎遮住了他一半的身体,但尼尔可以猜到,在衣服包围下的必定是一副强健的身躯,那人很年轻,他那略带孩子气的面容和线条分明的轮廓,挺直的鼻梁,有力的唇与下颚,形成了他令人不可抗拒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