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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铃在房内绞尽脑汁走来走去,还书仍是唯一的借口,书里夹纸条呢?不!咸柏当然会撕掉……她蓦地停下来,眼睛盯视旭萱没有带走的一盒蜡笔。

  对了!颜色!

  她把蜡笔全部倒出来,挑出其中的最蔚蓝,再翻开《零雨集》,在首页的空白处均匀涂抹,专心一志的,不留一点缝隙,所有海天般的思念、忧愁、期盼、情意都流注在笔下,如果雨洋真心在乎她,又在乎得够深,无字胜有字,必然懂得。

  等晴铃换好白色制服已经不早,满怀希望骑车上路,她半年来没有这样拨云见日的明亮心情了!



  另一边的雨洋也彻夜心思翻搅,壁虎看了一只又一只,直到墙上映出微光。反正不能睡,他一早就到巷尾小树林抽烟,那晴铃曾经伤心哭过的地方。

  因为如此,他才看见晴铃急奔而过的身影,直往咸柏家。她发现了吗?

  咸柏对晴铃的突然来访很惊讶,却也马上冷静,往身后一看,庆幸雨洋不在,而且有在军中一起床行囊被褥就收拾干净的好习惯。

  「对不起,打扰范老师了。」晴铃先想好开场白。「听说雨洋回来了?」

  「谁说的?」咸柏清清喉咙。「呃,他并没有回来。」

  「雨洋是赵先生的好朋友,赵先生过世,他应该会来祭拜吧?」她说。



  「雨洋东飘西荡的,我们还无法通知他小赵的死讯呢!」咸柏说。

  这是晴铃预料中的否认态度,屋内也没有太明显的异状。但她相信两颗心之间独特的灵犀,不露出沮丧的样子,反而微笑地拿出诗集说。.

  「要见到雨洋似乎比登天还难。范老师说得也对,不如书交给你,有机会就替我还了,也省得我挂这份心。」

  「没错!没错!」咸柏也笑了,很快接过诗集。「陈小姐为一本书跑那么多趟,真的过意不去,早说放在我这里就好了,不是吗?」

  「你一定会亲手交给他喔?」是一场大赌注,不赢即输,她需要再保证。

  「一定会!」咸柏说。

  等晴铃车子骑到看不见人了,雨洋才踏入后面的厨房。

  「瞧!天下红雨了,陈小姐留了半年的书竟然不要了!」咸柏放下心中一块大石头。「陈小姐是聪明人,时间久了毕竟会想通,知道她的医生还是比你这写几首臭诗一身麻烦的臭小子好,你该彻底死心了吧?」

  雨洋带着木然的表情。不论是有意或无意,诗集在她那里,他也习惯了,彷佛有一部份的他留在她身边就永不忘怀。

  那么,昨夜锥心唤他,今天归还诗集,又是什么意思?

  他想拿书,咸柏先快速翻一遍,怕藏什么玄机似的,确定安全了,才还给他。

  雨洋一眼就看见那页蔚蓝,以前没有,只有晴铃才会画上去的--

  瞬间,他的脸彷佛面具绽裂般,由痛楚到喜悦,再到矛盾的挣扎,到更纷乱的煎熬,迸出了条条创痕。手掌颤抖地覆住那整片颜色,也彷佛触及了她,火的热情和水的温柔,狂涛卷起冲向五脏六腑,他又有什么资格接受呢?!

  除了使她的世界变灰变黑之外,他还能给她什么?

  就因为她如此多情,他才更要无情,希望她一生都快乐。

  忽略她的心意吧!撕去那一页,把书带走,永远消失……

  猛地踉跄一下,他几乎以为自己溃击倒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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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铃在门诊室忙了一下午,回到办公桌时发现一个大信封。拆开看,是早上才交给咸柏的《零雨集》,她慌急地问:

  「这本书是什么时候送来的?谁送来的?」

  「没多久前吧!是育幼院常来找妳的张云朋小弟弟。」隔壁桌的同事说。

  晴铃冲出卫生所,又冲到塯公圳桥头,人车往来中,没有云朋,也没有雨洋。

  但他是真的来了,悄悄来看她了,她从不是自作多情呀!

  才送还的诗集,几小时后又回到她手中,是他,是她,同样的心,都不舍斩断这牵系吗?那为什么又不留下,仅给她一个空无的雁天呢?

  人远去,魂归还,是输,是赢,也实在分不清楚了……

  右望塯公圳,源源不止而来,两岸杨柳蒙蒙。

  左望塯公圳,淙淙涌流而下,世间烟尘漫漫。

  石桥之上,她将诗集紧紧贴在心口,然后又缓缓翻开那片海天颜色,千回百转苦心真意的爱情印记呀……

  眼前渐渐模糊不清了,泪水流到书页的背面,雨洋写着:

  蔚蓝之境

  不属于黑暗之人

  第六章

  「火车行到伊都,阿末伊都丢,唉唷磅空内。磅空的水伊都,丢丢铜仔伊都,阿末伊都,丢仔伊都滴落来……」

  坐在身旁的阿婆正用无牙的嘴教小孙子唱这首宜兰民谣〈丢丢铜仔〉。

  喑哑老声和清脆童音交织中,火车轰隆隆穿过山洞,短暂的黑暗和呛鼻的煤烟味过后,一会儿又是青山绿水好空气。

  台湾北部丘陵虽然海拔不高,但峦脉层叠险峭,铁道是弯弯曲曲的窄轨,尤其偏远的采矿小镇,更是轻简的柴油车,速度稍快就像要飞落山间溪涧。

  晴铃扶紧座椅的边缘,转头正要和大哥说话时,发现那一群十来个肤色黧黑并彩纹刺青的男人又瞪视她。

  刚才和阿婆闲聊过,说矿场每年都会到台东地区去召募工人,因为收入比种田、打猎、伐木都好,高山族人一批批前来。他们大概很少看到像晴铃这样细白秀气的都市小姐,眼光一直瞟过来。

  「我们要不要换到别的车厢?」建彬不太高兴,问妹妹。

  「换什么?他们可都是我未来的病人,当然要习惯给他们看啦!」晴铃不但没有避开,反而友善微笑,老实山胞们腼腆地把脸转开。

  「有时我真不懂妳,为什么不像别人家的女孩乖巧温顺,放着好日子不过,先是每天探访贫民区,现在又跑到这荒山野地来。」建彬说:「我真后悔买那本《南丁格尔传记》给妳看。」

  「你自己不也崇拜过史怀哲,说要到非洲行医吗?」晴铃心情好,和哥哥抬起杠来。「你那伟大的理想呢?不会就变成在新竹开最大的医院满身铜臭味了吧?」

  「才不是那样!我只是发现自己像纪仁姨丈,比较喜欢做医学研究,若凭一时热情上山下海,到时信息不足,人落伍了,就什么也做不出来了!」他辩着说。

  「不要把纪仁姨丈拖下水,他是医人胜过医病,真正宅心仁厚。」晴铃说:「我看是你被启棠影响了,以追逐名利为目标。」

  「妳为什么老要和启棠唱反调呢?他的想法也没错,现在台湾人口集中都市,医疗需要快速发展,才能配合国家的现代化,不见得就只关名利。」建彬又说:「启棠已经对妳够好了,差不多处处忍让,妳也该收起任性脾气,真正去了解他,否则他被别的女孩子抢走,妳向我哭诉也没有用!」

  「抢呀!我不会哭诉的。」晴铃说。

  「真的?」建彬扬扬眉。「老实说,我们医院有不少护士喜欢启棠,有时还一起喝咖啡什么的,当然都是妳给他冷面孔看之后,妳都不怕呀?」

  「不怕。」她转为严肃。「哥,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并不想嫁给他。」

  「妳又任性了!妳不嫁给启棠,又要嫁谁呢?放眼望去,他的条件是最好的,几乎无可挑剔,我们全家都喜欢他,妳还有什么不满意?」建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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