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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个白袍兽医,笑起来像个邻家男孩,说他帅得犹如偶像明星是差了那么一大截,可是要挑剔出他外形上的缺点,恐怕只会让被询问者“呃”了三个小时还“呃”不出所以然,不知要从何挑起毛病。

  说他眼睛略小,偏偏这种细长的眸子有著大眼睛所不及的东方美感,而且小眼似凤、小眼似狐,不像有人只会眨著圆滚滚的大眼耍笨——极少有人会将“迷糊”、“迟钝”这类的形容词扣在狐狸或凤凰头上吧?

  再说他嘴唇太薄太红,像是唇红齿白的奶油小生,但是薄唇换成了两条香肠也不见得会替他的模样加分,若再搭上他细长的凤眼……任谁都无法反驳,他还是薄唇好看。

  挑染成金红色的发丝是他身上唯一的叛逆,金红色却又只占了黑发的百分之十,仍掩盖不掉他给人的乖乖牌感觉。



  修长挺直的身形,嗯,虽然医师袍下应该不会有结实的肌肉块,但配上那张脸……有副猛男身材才更诡异好不好。

  他是个五官身材拆开来看只有四十分,整体搭配起来却有九十分的男人。

  “不敢当。”面对这种“赞美”,他还能回答什么?不,我没有你说得这么好吗?只好谦虚一点。

  “那长腿小姐怎么办?她不是很哈你吗?”长腿小姐是孟恩恺的顾客,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迷恋者之一,为了他,她开始养猫,只为了三不五时前来串门子,藉著谈猫论狗的机会对他大献殷勤。要是让长腿小姐看到他脖子上的淤青,她岂不是捶胸顿足到死,恨别的女人抢得先机。

  “有吗?大家只是朋友。”

  “她上回不是要向你借种?”



  “她是请我替她家的宠物猫配种。”说借种感觉很奇怪,让他脑中浮现一只嘴边流涎的种猪。

  “她居心不良啦,说好听是替她家的猫配种,其实她比较想跟你配啦!恺子,长腿小姐长得很优,那双腿简直是极品,收起来做马子怎么样?”

  “呵呵呵……”孟恩恺使出第一千零一招,傻笑蒙混。

  他不是一个对美丑毫无所觉的男人,他也知道老客人口中的长腿小姐有足够本领荣获选美冠军,包裹在短窄裙下的美腿堪称杀遍天下无敌手,每每在他必须俯身弯腰去抱猫时,她就会刻意伸出腿,努力想迷惑他,最好是让本来要抱猫的手直接转向搂住她的玉腿。

  被这么一个美丽的女人深深喜爱,真的是天底下最能满足男性自尊的事情了,可是他没什么好骄傲的,仍是一副和她保持良好关系与朋友距离的态度,除了诊所之外,他从未与她在其他地方单独见面,不让她有任何遐思的机会。

  他不是不喜欢她,只是没“那种感觉”,尤其在认识了好几年之后,对她还是维持淡淡的主客情谊,他不认为两人会有什么机会擦出火花。

  他要的“那种感觉”……只是一种主观意识,一种会从心里升起来,想和对方一起走下去的意识。

  “你也老大不小了,你不是独生平吗?你妈妈不会催著你结婚吗?你有这个责任快快生个孙子给她抱吧?看你都没女朋友……呀,不对,你要是没女朋友,脖子上的草莓难不成是自己种的?”一个人的嘴巴要咬到自己的颈部,那可需要超高级的技术,例如脑袋可以从脖子上拿下来,否则就算怎么三百六十度旋转也没办法咬到那死角。

  “呵呵呵呵……”再混过去。

  送走了几名闲聊的客人,他回到诊所里,趁著空闲坐在沙发上休息,长毛波斯都督自动自发地跳上他的腿,慵懒地蜷成一团毛球,它知道只要它做出这样的举动,接下来主人就会有默契地梳理它的毛,可是等了又等,那只应该搓揉上猫脑袋的手迟迟没有动静,它抬头看他,才发现他正轻抚著颈上的伤痕,视线远远地落在屋外某处,心不在焉。

  “喵呜?”主人?发什么蠢呀?

  它的叫声没唤回孟恩恺的注意。

  “喵……”主人……你在想暴君吗?

  在想吧。否则他的指腹又怎么会不断来回在深烙的齿印上,动作轻浅,好像怕稍微出点力就会擦掉脖子上的颜色。

  这样不行噢,被咬得淤青还这样念念不忘,他已经被吃定了吗?

  “雨变得好大。”孟恩恺自言自语。

  下了将近一天的雨,连空气都变得潮湿。原本滴滴答答的雨势在这一刻转为倾盆,声音大到连门窗紧闭都还能听得清楚,几公尺外的景物已经糊成一片,相信这种大雨打在身上一定会让人疼得哇哇大叫……

  而黑婕呢?正在某处躲雨吗?

  她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衬衫,说避寒,很难:要挡雨,更难。

  怎么又想起了她?是因为拜她所赐的伤口正隐隐作痛,所以不由自主地将她搁进脑海里吗?还是从她冷凝著脸孔离开的那一秒起,他就根本没忘记她?

  那只受伤的小动物,无论身或心都是伤痕累累……

  他真的有些担心她。

  “喵喵——”你不用担心她啦,她不要去攻击路人就好了,你还怕别人对她不利吗?想太多了。

  这些天,从主人在它耳边的叨叨念念里发现了女暴君竟然和恶梦中的猎豹画上等号,它多庆幸自己第一次白目的上楼找她挑衅时,竟然还能保住小命没被她撕成破布,更庆幸那个女人已经离开,让它们一屋子大小能远离危险。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喵。”那你想怎么样?

  “我这几天一直注意报纸和电视新闻,就怕看到和她有关的坏消息,像是‘惊!发现野生猎豹出没住宅区,军方已动员坦克车前往歼灭’……”

  “喵呜喵呜。”我倒觉得应该是这种情况——暗夜色魔惨遭凶暴不明生物扑咬至死,警方已锁定特定目标,正全力缉捕。

  “都督,你也很担心她吗?”听著都督一搭一唱的回应,他做出解读。

  “喵。”我担心其他的路人路狗路猫,就是不担心她。都督舔洗著猫爪。

  “去把她找回来好了。”孟恩恺突然下了结论。

  几天的反覆折腾,他无时无刻不这么想——把她找回来、把她找回来、把她……几乎与他的呼吸频率相同,只要他在呼吸,这个念头就悬在心里,所以他的话不能称之为“突然”,而是“自然而然”。

  “喵?!”什么?!都督的眼珠子差点从瞠大的眼眶中滚下来。

  “你也同意我这么做,对吧?你也很担心她,对吧?你也……想念她,对吧?”孟恩恺像是要找到和他心绪相同的人,同意他、附和他、让他更坚定将她找回来的信念。

  “喵!喵!喵!”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不同意——都督疯狂地甩头,语言不通,用行动总表示得清楚了吧?!

  可惜孟恩恺根本没看到它用力晃摇的拒绝,应该说,他从头到尾都在自言自语,从头到尾都蹙眉望著雨中街景,没施舍半点眼光给它,当然也没看到它卖力仿效博浪鼓的否决动作,等都督摇头摇到眼前一片黑幕点缀著星星,有点昏眩、有点头晕、有点想吐之际,孟恩恺才缓缓低下头,只来得及看到它的猫脑袋正以一种无力摆动的方式在转圈圈。

  他抓起它的前肢,一人一猫鼻眼相对,用额心顶顶它的,声音轻柔,像是将它当成了她,字字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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