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等不到妳主动解释,所以请妳在回美国前解开我的疑惑吧!我承诺以后不会再看别的女人一眼,对妳忠贞不二。」他举起手立誓。
「这么简单就想换到我的秘密啊。」哪有那么好的事。
「好吧,那如果加上这个呢?」他脱下左手小指戴着的白金戒指,在她眼前晃了晃,「这是我十七岁那年自己打工买下的戒指,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这戒指背后的意义让茵茵感兴趣,这是他重视的东西,而她想要。
她默默的伸出空无一物的玉手,她本来就不喜欢戴那些金啊银的东西,是因为这戒指是他戴了很多年的,所以她才想要。
薛至礼明白她的意思,她同意了这个交换条件。他想也不想的把戒指套进她左手无名指,意外的,尺寸竟然刚好合适。
他的小指戒围和她的无名指一样,呵!那么他知道求婚的时候该怎么选择戒指的尺寸了。
「我戴还满好看的呢!」茵茵满意的看着手上的戒指笑说。
「茵茵,戒指给妳了,那么妳同意告诉我的呢?」薛至礼催促着。
茵茵突然红了小脸,「哪有什么,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知道她们在大惊小怪什么。」
会脸红,就表示事情并没有那么单纯。
「是什么?」
「是……好吧,我老实跟你说。」茵茵豁出去了,「我从十五起就有很多追求者,可是从来没有动心过,因为我觉得那些接近我的男孩,全都不怀好意,他们举止轻佻、态度随便,好象我是那种很容易上手的女人。」她越说越气愤,「难道我的外表给人这种错觉吗?」一副她很好把的样子。
「你也知道在国外性观念是很开放的,那时候我就知道,那些男生会接近我,不过是因为精虫作祟。」她言词极为犀利,「我不断的想,难道我就要这样把我的第一次献给那些烂人其中之一?那样太不值得了吧!」
「没错。」薛至礼同意的点头,她说什么他都同意。
「所以那时候起我就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值得我托付终生的男人,那么我会主动。」
「主动什么?」
「主动邀请他到我的房间。」茵茵朝他笑笑,「你应该知道女孩子主动邀男孩子到自己房间,代表什么意思吧?而我,只让我认同的男人进我的房间,至于进了房间之后要做什么嘛……」她暧昧的拉长语气,「我想你应该比我懂吧,进了房间之后男人通常会比女人主动。」
太……太劲爆了!薛至礼觉得脑门充血,鼻血快喷出来了。
「我不觉得在这种事情上女人要站在被动的位置,这是我的第一次,我要献给一个让我此生难忘的男人,且必须是我爱惨了的男人。」茵茵说得理直气壮,「只是这个男人我目前还没有找到。」说完她不忘叹口气。
「我毛遂自荐。」他觉得自己会是那个最幸运的男人。
「不。」粉嫩的唇吐出拒绝的残忍话语,「你……还有待观察,别急。」她笑着拍拍他的脸。
佟兰说得没错,茵茵的男人绝对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光想到她主动拉着他进她房间……那副活色生香又引人遐思的画面,就让人血脉偾张。
没错,不能急,他还在观察期。
不过他不担心,他相信他一定会高分录取,成为她第一个男人,也是这辈子唯一的一个。
第十章
平安夜这一天,应景的下起了雪,窗外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很美,却冷得叫人直打哆嗦。
在旧金山一栋私人宅第里,正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与会人士来自世界各地。
大家说说笑,轻松的渡过这一个温馨的夜晚。
此刻,大门方向起了一阵骚动,大伙将视线望去,只见一名长发绾起,身穿金色斜肩礼服的东方美女,伴着薛老太爷走进屋里。
宴会主人见贵客临门,立刻有礼的上前迎接。
「欢迎光临寒舍,薛总裁。」
「圣诞快乐,史密斯。」薛老太爷开心的笑答。
「圣诞快乐,史密斯先生。」茵茵举止优雅,连笑起来的样子都显得气质出众。
「圣诞快乐,茵茵。」年纪已步入六十大关的史密斯先生对她笑了笑,「妳越来越漂亮了。」
「谢谢。」她有礼的答谢。
在中国人的习俗里总是会谦虚一番,但在西方的世界,这一套就免了吧!
「茵茵,好好玩,爷爷去跟老朋友打声招呼。」
「嗯,好。」她柔顺的点点头。
薛老太爷越看茵茵越满意。这么标致的美人儿,气质、谈吐皆不凡的女孩,是他们薛家的长孙媳,呵呵,想到能将她留在薛家,他笑得阖不拢嘴。
他得去向那些老友们炫耀,免得他们老把主意打到茵茵身上,老嚷着要茵茵当他们家的孙媳妇。
现在已经不需要他们替茵茵物色好对象了,他们家至礼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薛老太爷连忙走向老友们,大肆炫耀了起来。
落单的茵茵立刻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许多未婚的年轻企业家纷纷上前与她攀谈,企图获得美女的好感。
「茵茵,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忙些什么?」热络的语气显得刻意,听不出半点真心。
「我一直都在忙学业。」以及和薛至礼培养感情。思及此,她不禁勾唇微笑。
这半年,他们都靠着网络联系,对彼此的情意因为每天的视讯会谈而持续加温。
他知道她一直有新的追求者,而且这学期班上新来了一个英国贵族级的同学,她一样没搭理那位贵族的追求,下了课后便躲在宿舍房间里,打开视讯和他聊天,就算是无关紧要的对话都好,一边聊一边写自己的报告,就这样很没建设性的渡过这个学期。
她也没有参加任何一次系上的聚会,连假日都待在房间里对着计算机。
真没想到过着这种制式生活长达半年,她竟然没发疯,这根本是奇迹。
「我没记错的话,妳是哈佛法律系的学生,对不对?」一位曾经与她交谈过的男士开口,「中国人说的才貌双全,就是妳这种女孩吧!」
「谢谢各位夸奖。」茵茵浅浅一笑。
「从来没听说妳有交往中的对象,妳交男朋友了吗?」
「男朋友?」茵茵偏着头思索着。
嗯……她和薛至礼之间算什么呢?男女朋友吗?
他坚持她拜过薛家祖先,所以她是他的人、他的妻子,可是在法律上来说,那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况且当年她才十岁,根本没办法替自己的未来做决定,当然,结婚这种事情加果当事人未成年的话,是要监护人同意的。
且他们并没有向法院申请,所以她至今的身分,仍是薛家的养女。
既然是养女,那么她就应该喊他一声哥哥才对,不过他不肯承认她是他妹妹,且她也不觉得自己是当他妹妹的料,呵!
不是男朋友,也不是丈夫,更不是兄长,那么薛至礼究竟被定位在哪里?
他们这样在一起,又算什么?
茵茵是想到一个很有趣的名词,她是童养媳,呵呵呵!就像古时候,大户人家替体弱的儿子娶小媳妇。
不过她嫁的是个快病死的大少爷,而不是只绑了冠带的公鸡,这算不算是她好运?
而且那个大少爷后来还痊愈了,现在正和她打得火热。
「男朋友没有,未婚夫倒有一个。」一道低沉的男性嗓音划破空气,传至茵茵身边的男人们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