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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唉——”

  沈清华看着被红笔划得惨不忍赌的报纸,不由得叹了口气。想不到毕业即失业的事实,会毫不留情地降临在她身上。

  她不知道每天打扮得整整齐齐所为何来,尤其是明知道所有的努力皆徒劳无功。但是只要太阳还会升起,在尚未找到工作之前,她仍会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样的生活。



  外头的温度高达三十八度——这要是发生在人体,已经是发高烧,得去打针吃药才行——她实在是提不起劲再去冲锋陷阵,宁可躲在咖啡厅里吹吹冷气纳凉。

  想着自己已成为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中的统计数字,沈清华不禁后悔家教的工作辞得太早,否则骑驴找马也不用每天这么烦躁忧虑。

  家里只有年迈的父母和二哥,一家人在乡下种着几分地,三百六十五天终年无休地耕耘栽种作物,靠着微薄的收人供她和大哥在台北念大学。既然他们都已经毕业了,自然得开始自食其力,不能再向他们伸手。

  唯一值得称慰的是,她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大哥所有,省下了房租的支出。要不以她现在阮囊羞涩的状况,随时都有可能被房东扫地出门。

  该怎么办呢?沈清华在心里自问。可惜没有一个能让自己信服的答案出现,结果她只能抱着脑袋一个头两个大。

  她自认并未自视甚高,只想着要进百大企业、上市公司;只要那家公司正派经营,对未来有展望,她并不计较规模大小,甚至薪水方面也好谈。现在是人求事,腰杆和姿态都得放低。



  不过,再这样下去她也许只要有工作就得谢天谢地了,管它什么学经历,能赚到生活费要紧。

  天气这么热,连一阵风都感受不到,连喝西北风都是奢望。

  “唉!”挫折烦闷让她又是一口大气叹出,要不这么做,她只有尖叫这个选择了。她若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大叫,人家肯定会马上报警处理,新闻台也会派SNG车来现场连线;十分钟之后,她便会成为台湾家喻户晓的人物。

  这年头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让人以最快速度由二十四小时不停播放的新闻得知;疲劳轰炸之下,死了一个人会有死了十几个人的错觉。就不知他们有没有办法让工作以这种方法成倍数成长?若是能美梦成真,绝对是造福社会。

  她真是想工作想疯了,连这种天方夜谭也能让她这么的兴致勃勃,可即使如此,她却也无计可施,第三口气重重地由她口中发出:“唉!”

  “好大的一口气。台湾发生了什么天大地大的事,让你心情这么沉重?”一个坐在邻桌的男人以逗趣的口吻问道。

  沈清华赏了个冰冷得足以让水结成冰的眼神,拒他于千里之外。

  若在她心情好的时候,她都不见得会和颜悦色的回应。现在人心不古,谁知道他外表是人模人样,良心是不是被狗啃了;新闻上哪个作奸犯科的犯人不是如此,眼见不一定是事实,还是小心为上。

  但这个男人不是神经和腕龙一样迟钝,就是故意与她作对,仍是一脸和外头的艳阳并驾齐驱的笑容,看得她一肚子火。

  她决定了,与其和他一般见识自找麻烦,不如来个相应不理,看他的独脚戏能唱多久。

  “别那么不近人情嘛!能在同一家店偶遇也是一种缘分,何不就此顺势大家交个朋友。”他笑得十分坦然。

  沈清华却恶心得快要吐,怎么还有人在说这种八股文句?环视店内周遭,已经有几个似乎和她抱持相反想法的女性客人,有意取她而代之让这个莽汉搭讪。

  不可否认的,他的外表的确轻而易举便可使女人倾心。

  虽然坐着无法判定他确实的身高.依据他塞在桌下局促的双腿.可以断定他绝对不是五短身材。暴露在衣袖外的手臂有着十分亮眼的古铜肤色,证明他是乐于处在阳光下;不仅如此,他的身材显然锻炼过,肌肉结实有力,不像其他男人疏于锻炼,放从六块腹肌消失成一团麻糟,松垮垮地都可以挤出油来。

  他的发型较一般上班族梢长,正确的说都快和她的一般长了。在具规模的公司行号中,是不可能容许员工——尤其是男性,将头发留到这种长度。

  若他是从事演艺事业就另当别论,要是木村拓哉迷可能还会因为爱屋及乌的心理捧捧人场;虽然他的外貌不似木村拓哉俊逸,却有他独特的魁力。

  那深邃的五官有如雕刻家以刀凿出来的作品般,每一线条都十分具有个性,看得出来他不是个随波逐流的软脚虾。

  拜现代言情小说之赐,现在女人可挑剔多了。男人若是没有钱财,是个人才也不错,要是两样都没有,有口才也行;再不然有个帅气的外表,也能让女人心满意足。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有更多男人是以上皆非,还不思改进的嫌贵人眼高手低、条件苛刻。殊不知女人的心思十分单纯,只是想找寻一个厮守终生的伴侣,当然得将标准调高。

  想当然耳,只要有好货色出现,众家姐妹们便无不卯足全力向新好男人进攻。

  瞧着四周几个女子已经发动高感度侦测雷达,竖起耳朵准备倾听他们的对话,好抢得先机,从中插队捷足先登。

  她又是招谁惹谁了?无端纳凉也能招来桃花,要是工作也如此手到擒来就好了。

  “别这样嘛!枉费你父母给了你一副好皮相,板着脸多浪费,就算是老天也不会允许的。”

  这人的舌头不是精雕的,便是浸渍过蜂蜜,说起话来字字都是腻死人的甜,让沈清华的鸡皮疙瘩顿时掉落一地。

  她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只不过眼睛比别人大了些、鼻子比别人挺了点、嘴巴长得像菱角,不笑时嘴角便有些上扬,看起来就像在笑。

  但是这种条件的人满街都有,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可他似乎不是这么想的,放着一旁的美女不追,反而对她紧迫盯人,让她几乎都快成了女性公敌。

  这男人也真是的.旁边多的是乐意与他配合的女人,只要他勾勾手指,她们便会像蜂儿见着花蜜般沾上;他偏偏不长眼,找了她这个硬钉子碰,活该他倒霉到家。

  “大家聊聊,交个朋友杀杀时间,日子总是过得下去的。”他死皮赖脸地纠缠不休。

  沈清华决定转移阵地,全台北市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咖啡店,总能找到一家能够不受干扰的静思场所。

  将她用过的杯子端到回收台,沈清华以恰然自若的神态离去;而那个不易被人遗忘的帅哥,就留给后头那些虎视眈眈的女人吧!

  门还未开启,热浪便由玻璃门缝穿透袭来,外头的热度几乎可与地狱媲美,让人喘不过气来。前有狼、后有虎,她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两相权衡比较之下,她宁可多流几滴汗。

  她毅然的步出凉爽的店内,和其他人一样,在太阳底下洗着免费的天然三温暖。

  ××××××

  走没几步,沈清华里里外外的衣服便全湿透了,过肩的长发全让汗水沾湿,贴动在颈后,整个人像自水中被人捞出来似的。

  潮湿与高温足以摆平铁铮铮的汉子,何况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女人;再这样汗流个不停,她非脱水不可。

  她停下脚步,埋首在背包里翻找,掏出空了的面纸袋,然后搓着它沙沙作响。真希望自己能有法力,凭空变出张面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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