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废墟有蝴蝶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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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这只蝶一飞,飞过整个暑假。

  好吧!我招认,怀旧的人不是阿曼也不是胡因因,是我。

  旧旧的故事,纯纯的感情,是最初的设定。



  剧情一开始也是照著任性的写书人走的,可走啊走的,故事有了自己的生命,不肯任我搓圆捏扁,它有了自己的形状。

  很多年前去过台北的植物园,很多东西都是斑驳古老的,就连里面植物的吞吐都是,后来,在席慕蓉小姐的书上又见到植物园的荷花,那惊艳就成了永恒的悸动。

  一直到这把年纪,还记得狂恋她那针笔底下的形状。

  为了把那些优美的白话诗烙在心头,傻呼呼的把整本诗集通通背下来,现在却是看什么忘什么,再也没想过要把什么留下来。

  岁月苍茫,植物园的荷花依旧,它守著更为古老的建筑,褪了色的红门,我的心已经别恋到白河的荷花去了。

  荷花无罪,有贰心的是人呐!



  我通常往前看的时间多,绝少回顾已经一去不返的青春,这本书算是仅有的纪念吧?

  说是纪念,也仅仅是雪泥鸿爪、吉光片羽,可是管他呢,有,聊胜于无。

  就当纪念我并不留念的青春。

  没有把阿曼写成花花公子是我比较安慰的地方。

  这个暑假很忙,也不知道跟人家忙什么,每天兜著转,哗,一眨眼,暑假竟然已是最后一天了。

  从马尔地夫回来的阿姨又回去了,来度假的小鬼们也要开学了,挤满人的房子突然空了,又回到四堵墙壁跟一个无聊人的我,那落差真的很大。

  令晚心血来潮,把自己这些年来写的书算了一遍,拉拉杂杂竟然有五十四本,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超过一百的一半。

  我究竟是哪来的毅力?照这样说来,我是个很旧的作者了。

  每天伏案,呼,可怕的是我在这园地居然有十个年头了。

  很旧很旧,很久很久……呼呼呼……

  不想那么多,还是往下本书迈步吧。

  今年过了大半,而我……才爬了三本书,三本,连自己看了都觉得不好意思。

  好吧,也只能说希望今年能够有五本的产量,比去年少一本应该不打紧。

  呵呵……

  第一章

  凉夏。

  植物园的荷早开了,八公顷的绿荫,田田荷叶和暗香浮动的朵朵荷花勾来了光跟影在每条缝隙中静静走了一回。

  接近中午,是植物园最安静的时分。

  晨连、早操、打太极拳、跳土风舞的人要不去了菜市场或是回家睡回笼觉,该上班的、该上学的,一个不少的去了该去的地方。

  可也不是没有漏网之鱼。

  书包的肩带拉到底,没几两重的书包贴著大腿,每一摆动就把书包往旁边甩,卡其色的制服倒还中规中矩的穿著,双手叉在裤袋中,这人漫无目的的从游园步道走过荷花池岸。

  陶纽曼大大的打了个哈欠,揩了揩泪水,对明媚春光视若无睹。

  明目张胆的跷课是例行公事,对一个毫不吸引他花费青春光阴的地方,他又何必委屈自己每天非得泡在那里不可。

  当然啦,前提是没有好事者去跟家中的大老告状。

  绿色如一帘幽梦,而他的目的地是越过植物园到重庆南路上的保龄球馆。

  几场保龄球打下来既可以消耗多余的体力也顺便杀掉整天的时间,是他还算喜欢的活动。

  就效率来说,从这边穿越过去最是节省时间跟力气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豆荚,如婴儿的胳臂那么大,青黄不一的掉满了路径,他喀啦喀吱的踩过,脚下的力道挤出荚壳中的豆粒,有绿有红,往四处迸开。

  那豆子滚呀滚的,有的滚进杂草边,有的静静躺在路中央,剩下的几颗碰上硬物又弹回来,撞上不远处一双白布鞋又兜了小半圈才摆平。

  它的力道太小,按照白布鞋的主人的专注程度,理应激不起任何注意的,可是当她看见树干上的几道小影因为突如其来的杂音而飞走,她稍稍的蹙起眉来。

  确定了噪音的来源,胡因因没吭声,只是停下手边的动作,等人过去。

  她无意识的捏著粉彩笔,托腮,眼神带著克制的忍耐。

  一个身穿某家知名的女中制服,一个身穿某家男校的制服。

  书包也是证据之一,一个吊儿郎当的挂在肩膀上,一个吊在树枝上。

  很明显,两人是同道中人。

  但谁都没有跟谁打招呼的打算。

  跷课可不是什么太光荣值得大书特书的事。

  阿曼不由自主的眼瞄见横放在她平坦小腹上的白板。

  白板用夹子夹著画图用的纸张,上面有几抹嫩粉的颜邑。

  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在那一刻,心绪少有悸动的他很想看看她写生的纸上面画了些什么。

  这段路他走过几次,因为地处绿荫深处,僻静得很,有的也只是鸟啾虫鸣,带著土味的各种植物,在此碰到人是头一遭。

  但,遇见了,了不起多看那么一瞥,即使,那个女生有张称得上是绝色的巴掌脸──

  阿曼还是从容不迫的经过她,走到绿径尽头,越过七里香的小门,保龄球馆在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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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曼的游荡是有计画性的。

  他心思缜密,也不贪心。

  几天的安分守己,然后才是偶发性的失踪。

  对于他几天跷一次课的行为,碍于他出自影响力颇重的政治家庭,又,家底丰厚的他是学校少数肥羊之一,再则,他面貌讨喜,对皮相缺乏免疫力的师长们实在抗拒不了他耀眼的光芒,跟其他行为更为恶劣张狂的学生比起来,他简直是狼群中的小绵羊了,偏心之下,对他这小小叛逆也就都睁只眼闭只眼。

  他也游走于这样的夹缝,谈不上露骨的反叛,却让他得以在窒息的青春中找到一扇稍微可以喘息的窗口。

  从二轮电影院出来,火红的太阳落在天边,时间刚好如他计算一样,搭上公车正好一分不差的赶上放学回家的时间。

  不会有人知道他今天并没有上学。

  放学时间,他孤独如一匹狼的身影又恰如其分的融入人群。

  搭公车时,他习惯站在司机的旁边。

  其他的人跟他无关,不管是车内的旅客还是车外的……

  他那么漠然,可无俦的俊美又让人非多看他两眼,进而痴迷忘了要把眼光收回。

  “呃……你好,同学,这里有座位……请坐!”结结巴巴的声音夹带著脸上的红晕,这鼓足了勇气来攀谈的女生看来几乎要休克。

  女生让座给他,家常便饭。

  他启唇,“女士优先。”

  她被他流转的眼光电到,毫无选择的退回座位,青春脸蛋上充满无言的幸福。

  车子开动。

  就在那瞬间,车外诸多校服颜色中有道绿衣黑裙身影映入他眼中。

  公车等候亭的椅子上,一个肩膀背著白板的长发女生正快乐的舔著甜筒,那垂睫扬眉,自得开怀的模样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奇异的烙进了他的印象中。

  她那所学校,不会有任何一个女生这么随性。

  那是一所跟他学校不相上下的名门学校,差别只在尼姑和尚的不同而已。

  一天见到她两次,在台北这盆地机率算不算高?

  应该算吧,他跟家里的人可能大半个月都碰不到一次面,有事,全靠菲佣传话。

  很吊诡吧?也许不,大家少见面反而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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