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会呢,你看那边的天文学社团。”文妮抬手指向不远处,“那么冷门的社团却挤爆了,若不是冲着那位刚回国任教的帅哥副教授,他们才不可能会爆满呢!”
“什么教授?”沈云秀傻傻地问道。
“学姊,你的消息真的很不灵通耶,我很怀疑你是不是除了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用飘的飘出学校?”文妮瞅着这个又敬又爱的学姊,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吐槽一下。
说起学姊呀,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太乖了,一点年轻人的青春气息都没有,教她这个学妹着实看不下去。人家说一年级娇,二年级俏,三年级拉警报,四年级没人要,学姊都已经四年级了,还是独来独往的,万一将来嫁不出去怎么办?
学姊可是她最崇拜的才女耶!
沈云秀呛咳了一下,心虚地道:“咳,对不起。”
“你干嘛跟我对不起?学姊,你就是这种好好小姐的脾气,所以才会常常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文妮大翻白眼。
“我被欺负?什么时候?”沈云秀茫然的问道。
“所以我说你连被欺负了都不知道!”
“噢,这样啊……文妮,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还要去图书馆还书……”沈云秀畏缩地看着一脸气愤的学妹,不太明白自己是哪里惹得她不开心。
“不行,你一定要来帮我站台啦,人家杜副教授那边都已经爆满了,看!满满的人都是他们的学员,还有挤到外面报不了名的……我们多多少少也要抢几个来才行啊!”
“杜副教授?”
“就是站在那边那个……啊,对不起,人太多了,我拖张椅子让你站上去看,要不然你铁定看不到的。”
文妮跑去跟隔壁摊位的学生摸了一张活动式铁椅,不由分说就架着沈云秀站到椅子上。
平时沈云秀的好奇心几乎等于零,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对那个能够让天文学社疯狂爆满的杜副教授大大好奇了起来。
究竟是什么样的老师,会让这么多人蜂拥捧场?
她站在铁椅子上,很快就看到了那个鹤立鸡群的高大身影,他戴着一副细框眼镜,额前有一绺黑发落下,他不经意地伸手拂开,尔雅英俊的容貌有着熟悉感。
他正在回应某个学生的问话,微微笑了出来,那朵笑容……
沈云秀屏住了呼吸,小手紧紧捂着嘴巴不敢动弹。
“是他……我没看错吧?”她的声音充满了不敢置信。
“学姊,你看到了没有?”
“是他……”
紧绷着的神经突然一松,沈云秀只觉脚软了,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登时从铁椅上摔下来。
“学姊,你没事吧?学姊……”文妮尖叫了起来,“哇……救命啊!”
人群立时闹烘烘地围了过来,七嘴八舌惊惶好奇兼而有之。
“你怎么了?还好吗?哪里撞伤了?”那个隽刻在她心灵深处的熟悉声音在她耳畔清晰响起。
在浑身剧痛中,沈云秀不敢睁开双眼,一半是因为晕眩,一半是因为她怕只要一睁开眼睛,眼前的幻影就会消失了。
“同学?”
杜默以为她昏过去了,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往保健室奔去。
沈云秀从来没有这么靠近过他,他身上有股清新好闻的味道,是熟悉的香皂味道……那种牌子不知道叫什么,她在商店里怎么找也找不到相同的味道……
他的味道……这么近。
沈云秀真的晕了过去。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一定是在作梦,就跟以前一样。
沈云秀模模糊糊地醒来,唇畔漾起一朵温柔美丽的笑容,酸酸甜甜的滋味再度在胸口荡漾开来。
真好,她又梦见他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梦中有他的时候,她就会觉得分外的幸福。
“你醒了?”低沉的男性嗓音好听地飘扬起来。
“嗯……”她慵懒地伸展着柔软纤细的娇躯,长长的发丝半掩住了她白嫩细致的半边脸庞,长长的睫毛微微搧动着,片刻后,她终于睁开了眼睛。
杜默有一瞬间看怔了。
她像是一朵酣眠的白色海棠花,散发出无比动人的韵味,渐渐苏醒而来。
沈云秀娇懒的动作在瞥见他的同时,蓦地僵住了。
“老天!”她纤细的手指紧紧捂住小嘴、却怎么也咽不下那份惊愕。
是他,真的是他!
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呃……对不起,对不起。”
杜默失笑,眼神温暖明亮。“为什么跟我道歉?”
“我、我……”她紧咬着唇瓣,一颗心狂跳得乱了序,“对不起。”
这样娇怯腼腆的模样好似曾在哪里见过……他眯起了眼睛,微微迟疑迷惑地问:“我们……是不是曾见过面?”
他忘了她了。
沈云秀脸色有一丝苍白,勉强压抑下胸口酸楚难禁的失落感。
“没有。”她用力吞咽着喉头的苦涩,挣扎着就要下床。“如果没事的话,我该走了。”
“同学,你真的不要紧吗?”杜默唤住她,“不再躺着休息一下?”
她摇摇头,长发掩住小脸上的神情,低声道:“谢谢你送我过来,我没事了,谢谢。”
匆匆地下床,沈云秀几乎是夺门而出,只是在脚步要跨出去的那一刹那,她有一丝丝的犹豫,想要回头再看他一眼。
但……终究还是作罢。
他已经彻彻底底地忘记有她这么一个人了,就算再看他一眼,还是改变不了什么。
从头至尾,他们之间根本什么都没发生过,他不记得她也是应该的。
沈云秀在冲出保健室,重回阳光与绿树底下的同时,热泪却在瞬间弥漫了她的双眼。
事隔多年,他仍是耀眼的太阳,她也依旧是那株最不起眼的小草……
第二章
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旧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浓浓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校里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混多了。
不过话说回来,天才毕竟是少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