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机响了,吓了她一跳。她抓出放在手提包里的手机。“喂?”
“只是问问看你什么时候会到家。”寇子的声音低沉、轻松。
莎兰瞥向手表,做个鬼脸。快七点了。她太专心工作,把时间都给忘了。“对不起,我在打包我的东西,没有注意到时间。你已经到家了吗?”
“在途中。我今天也比较晚下班。要不要约在外面一起吃晚餐?”
她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我全身脏兮兮,不想去外面吃。你可不可以在途中买点吃的带回家?”
“没问题。你还要多久?”
“现在就可以停止,反正已经打包得差不多了。”
“那么半小时后见。如果你比我早到,把箱子留在车子里,等我到家后再帮你搬。”
他挂断电话,莎兰朝手机做个鬼脸。“糟糕。”她咕哝。尽管他每次提到同居的事,她都不以为然,他这会儿还是以为她要搬去跟他住。
守旧也好,别扭也罢,反正她就是不愿意同居。在他家过夜是一回事;事实上,自从他们成为情侣以来,她几乎每天都在他家过夜。除非结了婚或至少订了婚,否则她绝不会考虑和一个男人同居。寇子要求她做过许多事,但结婚不在其中。在那之前──
在那之前?
她的思绪猛踩煞车。难道她在潜意识中打算和他结婚?难道她忘了和离婚不久的男人谈恋爱有多危险?难道她对他的爱已经深到开始梦想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天啊!她真的是那样。
只有她的乐观超过她的愚蠢。她闭上眼睛,对自己感到有点好笑又有点失望。她无法阻止希望在心中萌芽,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她把几个箱子装上休旅车,洗手、洗脸后锁上门,一如往常地检查屋子所有的门窗和设定好保全系统。明天尽完对法官家的责任后,她就要把全副心思都投注在蓝家夫妇身上。
她比寇子早到,用他给的备分钥匙开门进屋,然后跑进浴室淋浴。她套上毛巾浴袍走出卧室时,正好听到后门打开。
“宝贝,我回家了!”他喊道,使她在进入厨房时咧嘴而笑。外卖餐点已经放在桌上,他正从冰箱里拿出冰红茶。“肚子也快饿扁了。”他补充。
“我今天又去面谈了。”她在他们坐下时说。“蓝氏夫妇桑尼和美琳,溪林路,西班牙式豪宅。”
“我知道那个地方。情况如何?”
“我接受了那份工作。”
他的叉子停在半空中,他的目光在端详她时,变得锐利起来。“条件和替罗法官工作时一样吗?住在他们家?”
“对,一栋独立的小屋。周末休假,有宴会要举行时不休,另外找一天补休。”
“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他摆出警察的脸孔和声音,冷静不掺杂私情。他一直以为她会搬来和他住,他不喜欢事与愿违。
“后天。”
“所以明天会是你在这里过的最后一夜。”
她的胃口迅速消失。“明天会是我每夜与你一起度过的最后一夜。是不是最后一夜由你决定。”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我有工作要做,我不会迟到早退。但在我有空时,如果你要我,我会在这里。”
“哦,要。”他轻声说。“我要你。”
“但你气我接下这份工作。”
“不,我知道你必须找另一份工作,我只是不喜欢你不在这里。那是两回事。”
“我喜欢和你一起在这里,寇子。但我们都知道我在这里过夜是暂时的。”
“好啦,好啦。”他一脸沮丧地说。“我们会设法克服的,我只是不喜欢那样。但在你住进那里之前,我想要调查一下这对夫妇。我们说好的,记得吗?”
“我不认为蓝美琳是恐怖份子或专门替黑道洗钱。”她说,庆幸他没有试图说服她不要接这份工作。
“很难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就算是让我安心,好吗?”他从挂在椅背上的外套口袋里掏出记事本。“告诉我他们的全名和详细的地址。”
她叹口气,照他的话做。
“桑尼是他的本名,不是绰号?”
“大概吧!”
“没关系,我查得出来。哪怕他们只被开过一张交通违规罚单,我都会知道。”他把记事本放回口袋里,重新开始吃晚餐。
她注意到他的胃口丝毫不受影响,不禁感到好笑地跟着吃了起来。
她的心思无可避免地回到法官身上。要不是他死于非命,寇子也不会想要调查蓝氏夫妇。到明天,命案发生就整整四周了,每个星期三都会是令人悲伤的日子。她不知道她要到哪个星期三才会不再想起法官的死。
“案情没有新进展,对吗?”她问,不知道如果有,他会不会告诉她;他很少跟她谈到他工作上的事。
“对,但我们没有放弃。事出必有因,我们迟早会查出来的。有人会说溜嘴,露出口风,我们会得到情报。或者有人会火大而打电话向我们告密。我们还在明查暗访,把那张相片到处拿给人看,设法使人想起什么。案情迟早会真相大白的。”
第十二章
他听说时简直不敢相信。他当然会听说,山溪镇是个小地方,消息传得很快。她去替那对姓蓝的暴发户夫妇工作了。他收到她的一封短信,礼貌地告知她已经接受另一份工作。但在她的信寄到时,他已经听说了。
他捏着信,凝视着她娟秀的签名。收到信后,他已经看了几十次,但信上的字没有改变过。他几乎可以从信里闻到她,那股淡淡幽香闻得他心痛,因为她应该在这里、应该在他身边。没有她的痛楚一天比一天强烈,仿佛生命中缺少了空气或水一样令人无法忍受。
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难道她不知道──啊,她当然不知道。她不可能知道,他提醒自己。他不可以生她的气,因为她毕竟还没认识他。两人一旦相识,她就会知道他们在一起有多完美。她可能是怜悯那对没气质的蓝氏夫妇,想要提升他们的水准。那会是白费力气,但他的莎兰坚定勇敢;她会不断尝试,直到心灰意冷。
由于有生意往来,所以他与蓝氏夫妇确实相识。但他没去过他们家,也许他该去拜访一下了。取得邀请不困难,他们经常举行热闹的宴会,好像完全不懂得孤独或安静的乐趣。
拜访蓝氏夫妇真是个好主意。他可以近距离看到莎兰,说不定还会被介绍和她认识。一般人不会介绍仆人和客人认识,但那个不懂规矩的蓝美琳就会那样做。倒不是说莎兰是普通的仆人;她是女王,但她统治的世界向来在幕后。她应该统治他的世界,而不是那座大而无当的俗艳庄园。
为了莎兰,更不用说为了他自己,他必须救她脱离苦海。他必须采取行动,越快越好。但他不可以粗心大意,这件事需要审慎的思考计划和相当程度的技巧。他期待那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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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习惯的动物,宁愿墨守成规也不愿创新改变。根据心理学家说,大部分的人宁愿固守他们熟知的一切,即使是可怕的,也不愿面对未知的不确定。妻子留在殴打她的丈夫身边,不是因为心存希望,而是因为害怕独立。只有胆子够大或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挣脱旧习。
人往往会日复一日地依循相同的模式,相同的人会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相同的地点。寇子不认为相片中的那个男人会在夜晚的同一时间,出现在拱廊购物中心使用同一支公用电话,但说不定有人习惯在那个时候到那个地方,法官遇害当晚也在那个地方而注意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