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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应该知道你是同额竞选,稳操胜算,当然可以老神在在。”

  “我问了啊。”我丢了个意外的答案给阿妙。

  “哦?问什么?”

  “我问他:“主任,海报我可不可以不贴?””我还刻意用当时一本正经的口吻学给阿妙听。



  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大笑开来,边笑还边说:“我想我总算有点明白你们系为什么推荐你出来竞选了。”

  是吗?我反而没有她清楚,也不想弄清楚。

  “对了,后来海报我还是贴了啊,主任说至少要贴三张,当下散会后,我就去买了三张海报纸和一罐广告颜料带回宿舍去,要我的室友帮忙,结果她左看右看,写都还没写,就先问我:“意同,你不觉得纸太大张了?””

  “不会吧?”阿妙应该已经猜到结果了。

  “所以海报纸当下一裁为二,”我越说越乐,首度笑出声来。“写完第一张,她又有话说了:“意同,你不觉得……?”这回我比她聪明,立刻将剩下的一半纸再对折裁成两张,现在你明白我的竞选海报为什么会那么不起眼了吧。”

  “但我还记得你的政见,”阿妙突然面带微笑正色道:“短而有力,句句打动我的心,所以我把自己那原本打算作废的一票投给了你,总干事,别让我们失望。”



  “我……”那一天,那一天我究竟讲了些什么?不对,令我不愿去回想的,不是那一天我到底说了些什么,而是在那的前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阿妙,我头突然有点晕,我……”

  她往前头看一看,“唉呀!”一声,“瞧我们聊得兴起,原来已经开始上山了,难怪你会觉得不舒服,你先闭上眼睛,我去跟阿宝拿绿油精,让你擦一擦,清爽一些。”

  体贴的她在离座以前,还为我拉上了窗帘,我则摘下了太阳眼镜,闭上眼睛。

  片刻后,我感觉到她回来了,也晓得她见我双眼紧闭,知道我就算还没睡着,也一定不想再受干扰,干脆迳自在我两边的太阳穴上轻点了两下。

  很快的,我就闻到了绿油精那特有的辛辣清香味,荒谬的是,在心底蓦然响起一首旋律,是缘油精的广告歌曲,词却是改编过的:

  “绿油精,绿油精,

  爸爸是个老妖精,

  哥哥、姊姊、弟弟、妹妹都是小妖精,

  妈妈是个狐狸精!”

  我想笑,但不晓得为什么流过心头的却俱是苦涩。

  那我能不能哭?开玩笑!我何必哭,又为什么要哭?

  可是我明明刚刚过了一个再辛辣不过的暑假,其中的况味绝不下于如今正不断刺激着我两侧鬓边的绿油精。

  于是我想起了自己今天为什么迟到,为什么……

  魏慕觉是我国中的同学,记忆里,他就是那种你可以想像得到的优点,他全都有的优等生。

  现在教改的口号叫得响亮,但那时号称地方明星国中的我们学校,能力分班是想当然耳的事,谁也没有质疑过;而身为每个年级十八班中,“唯一”两班所谓“A”班生的我们,在校中自然而然成为师长口中的“生命线”,是要延续学校高升学率的“菁英分子”。

  魏慕觉呢?

  好像从进国中开始,他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运动、才艺样样都行,功课更是不在话下,所以虽然我们是在国一下能力分班后,才成为同班同学,实际上,班上没有听过他这个佼佼者中的佼佼者名号者,几稀。

  但是我非常、非常的讨厌他。

  为什么?

  如果你正在发育期间,偏偏往“横”长的速度总超过“竖”的,天天看着魏慕觉毫无顾忌的追求班上任何一个长得秾纤合度的女同学,那你会做何感想?(就算你其实并不想和他有“那种”瓜葛。)

  不过真正让我决定讨厌这个人的,却是导源于二年级时的一次郊游。

  我们那个二十来岁,疼魏慕觉像在疼她未来孩子的女导师,把每一个表示不想参加郊游的同学叫去“关心”,力劝大家应该要“团结”。奇怪,难道她真以为一起出去玩一天,我们这平常为分数斤斤计较的孩子,就能亲如手足?

  总之我走进去她的办公室时,心情很差,脸色也不太好看。

  “曹意同,为什么填了不参加的回条?”

  要不是因为她与我表姨曾是高中同学,实在太清楚我家的情况,我还真想告诉她我没有钱缴车费。

  “这次月考理化考得好差,不好意思再跟妈妈说要出去玩。”

  “55,嘿,不差啦,正好是我的座位号码。”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魏慕觉站在办公桌的另一头,翻着手中的成绩单说,蓦然想起他这学期是学艺股长。

  因为和他的座位号码同分,所以不差?

  我什么也没有再说,光是在走出办公室前,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而为了表示我的不在意,那一次的郊游我最后还是参加了,只是我们的女导师却因为我的“拂袖而去”,而整整跟我讲了一路的礼仪。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决定要一直讨厌他到死。

  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来说,自尊是很重要的,而“到死为止”则是我当时可以想到的最长时间。

  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慕觉,他只说:“有吗?我讲过那样的话?不过说真的,你该不会是为了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才故意考出那样的分数吧。”

  这一回我依旧瞪大我的眼睛,但里头蕴涵的意义和他的反应一样,都已经大不相同。

  “好了啦,一家里面有一个人懂理化就好,这样教起小孩子来也比较方便,对不对?”

  “谁的小孩?你的吗?”

  “咦,我的不就是你的吗?不然你看,”他往右头一指,我随即看到车窗衬着外头落下的夜幕,正好变成一面天然的大镜子,映射出我们并坐的身影。“你看,我们两人像不像是一对小夫妻。”

  那是我们两人最后一次同车,好像也是在短短三个月的恋爱当中,唯一一次的同车而行,谁教我们读的是相隔遥远,一南一北不同的学校。

  国中毕业后,模拟考总是拿第一名的慕觉,理所当然是不会留在家乡的,于是九月以后,我穿上了在地女中传统的白衣黑裙,而他也进了著名的红楼,此后三年,我们竟然都没再见面。

  然而那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升上高中的我,不晓得是因为已经脱离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叛逆年龄,还是终于在文史课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地,总之一下子像极了破蛹而出的蝴蝶一般,开始悠游在校园内。

  从高一开始,我就相信自己考得上大学,因着这份自信,使我在三年后,真的如愿以偿时,写了一篇三千字的文章,投到家乡的青年刊物上,除了诉说那一千多个日子以来,母校所给予的种种照顾外,顺带痛批了一窝蜂往外“求经”的学子。

  我忘了位在东台湾的故乡,终究是个小地方,而那些外出的学子,绝大部分老家也都还在这里,于是他们看到了我那篇文章,于是他们觉得被冤屈了,于是在大一的寒假所举办的国中同学会中,我见到了魏慕觉,那个我曾经决定要讨厌他一辈子的男孩。

  “听说你有意在暑假帮即将升高三的学弟、学妹们办一个夏令营,提供他们升学资讯,并且分享大学生活的经验。”

  “你好像都清楚了嘛,干嘛还来问我?”他好像更高了,有多高?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吧,还是那副运动家的身材。

  神气,姑娘我可也有一百六十四公分高,加上七公分的高跟鞋,站起来绝对不会比他矮到哪里去,问题是,如果我现在突然起身,大家一定会觉得我很奇怪,于是我只好继续仰着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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