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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有容

  这阵子一直都窝在老家「享清福」。每天一觉醒来,就为自已点燃香精灯的腊烛,然後盥洗去,待回来时,房间里充满了玫瑰花香,这就是一天的开始。

  唔……老实说,有时觉得自己是个有些些孤僻的人,我很能享受一个人的时间。可有时候,却也会自问,这样的日子是不是有些单调?很多人会认为我很怪,是吗?唔……可能吧!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回家的日子再怎样单调、无聊,我还是可以过得怡然自得。



  说到这个,我想起这阵子的消遣——制作桂花茶。

  秋冬之际是桂花盛开的季节,隔壁阿婆家种了一棵两、三公尺高的桂花树,枝芽上满是细碎可爱的乳白色桂花。那天我心血来潮,照著在电视上看来的花茶DIY,自己也去采了一大把试试。第一、二次失败,火候控制不对,好好的桂花给烤得「臭火乾」,壮烈牺牲了。

  但愈挫愈勇的我又去向阿婆要了一把,然後对自己说,这是最後一把—如果再失败,那就不再玩了,饶了那些桂花吧!

  没想到第三次……呜……实在太感动了!我竟然、竟然成功了!成功後,我就比较敢大胆的多做一些。上一回还拿去送朋友,朋友拿她到外地买的泡给我喝,结果竟然是我的桂花香哩!哈哈哈……(有容得意忘形中。)那一天在翻看日历时,才有些迟钝的发觉到这一年竟然快结束了!在二OO一年的年尾,写这篇序格外的有感触。

  这一年发生了好多事。大学混毕业了、祖母往生、大学里一位敬爱的老师也往生……好像伤心事比开心多,不如意的事格外的令人心伤。

  不否认自己是个很情绪化的人,我很容易满足快乐,却也容易难过郁卒,二OO一年再过一天就结束,迈入二OO二年。在未来的一年,我许下心愿,愿大家都平安、快乐!



  楔子

  一家静谧的咖啡厅里。

  即使在角落的座位,两位漂亮的美女依然是众所瞩目的焦点。如果是常翻阅杂志,或是活跃於上层阶级宴会中的人,对她们一定不陌生。

  一头俐落短发,脸上总是扬著朝气笑容的这位,是文艺界有名的女作家,也是某知名女性杂志的负责人,向巧凡。而一束直发风情,长得盈盈楚楚,彷佛林黛玉再世的纤细美人,则是广告界的名人,梁依絪。

  说起梁依絪在广告界的名气,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打从她策画的第一支化妆品广告问世後,她就成为广告受欢迎的保证。非科班出身,仅在大广告公司待过两年左右的她,堪称广告界奇葩!

  连箸数支叫好叫座的广告之後,梁依絪这三个字已然成为各企业争取合作的对象,甚至外国厂商、国际影星都欲与之争取合作。

  这两位名人虽各有各的领域,可却是手帕交。今天的聚会不为别的,正是为了向巧凡手上的「藏在心底的爱恋」书系而来。

  这是一个以名人的爱情故事作参考的书系。向巧凡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作家,她写别人的故事从来不用本人的名字,更不会向一些八卦杂志透露些什麽消息,或有意无意的拨出一些弦外之音引人遐思。

  因不这样的职业道德令许多重隐私的名人放心,乐意她将他们的亲身经验用文字成就一篇篇动人故事,因此到目前为上,她找的合作对象尚未有拒绝她的。

  连著数本书的畅销和排行榜上的肯定,向巧凡更努力向手帕交施压,起码要压出些什麽。

  像梁依絪那样的大美人,要说她活到二十四岁,感情仍一片空白的话,打死她也不相信!」别说别的,光是追过她的男人,把名字全编号排在书上,也许都可以集结成册了!

  「喂,小细,我要的东西。」向巧儿摆出今天非得交出东西来不可的表情。

  「你今天要是不把你的爱情故事大纲交出来,以後我就每天到你公司堵你,绝对缠到你无心策画为止!」

  她知道梁依絪最近正忙著几个大Case,每天忙得一天巴不得有四十八小时可用。她若真去堵她,她不精神分裂也变成神经病!

  可依细也真不够意思,她这名人故事老早点名点到她,但她就是可以以个「忙」字给拖到现在。

  梁依絪温柔一笑,从文件夹中拿出一叠东西。「东西不给你,我知道你不会善罢甘休的。」

  「识相。」向巧凡喜孜孜接过来。

  「你答应过我的,不向外界透露这故事的主角是我。」她的初恋有太多伤口,更有个秘密,她不愿故事成册之後,麻烦也跟著来。

  事情过了许久,在这六、七年中也不见任何麻烦,她的疑虑只怕是多馀,可凡事仍小心一些好。

  「好朋友那麽多年了,还信不过我?」

  「就是因为信得过,我才把故事交给你。」说著她看了下表,「巧凡,我三点还有个会要开,改天再聚了。」她起了身,今天出来只是为了把东西亲手交给她。「故事大纲若有问题,再打电话问我。」

  「找得到就好喽!」她向她挥了挥手,目送她离开。

  向巧儿还舍不得离开,忍不住先睹为快的看了感情世界一向神秘的广告奇才梁依絪的 Love Story……

  暗恋一个人需要付出什麽代价?代价之高是我在听闻别人的暗恋事迹时无法想像的,直到我遇到了……X,一个二十三岁,耶鲁医学系博士班学生。

  他很高、很帅,冷冷的俊俏脸上有著一双玩世不恭的眼,那种以著一双冷眼透析世事的神态,套句好友Jean看到他时所说的话——他怎麽那麽跩啊?可真X妈的帅呆了!

  第一眼,我就为他心动了。

  认识他之前,我是个平凡的女孩,尽管念的是一流的学校。

  在美国,华人和美国人最大的不同就是,美国人对於孩子的课业不会太苛求,可是华人的爸妈会。

  好像打从我上小学後,爸妈就一刻也不松懈的逼著我用功读书。

  用功的孩子成绩本来就比一般人优秀,也因此,我在升学方面一直都很顺利,—念的都是一流的名校。可除了一张张优秀名校的毕业证书外,我不知道个人的存在价值是什麽?因为除了念书之外,我无法触及外面的世界,我的人生都是父母安排好的。

  相信吗?从小到大我没为自己选过一件衣服、一双鞋子,甚至是头发上的夹子。即使我想给些什麽意见,最後的结果也是会被推翻掉。大概是因为这样,我养成了依赖人的习惯,不管是父母、周遭的好友都是我依赖的对象。

  我不知道,这是我的人生,抑或是他们的人生。

  十七岁高二那年,我又越级的申请到人人眼红的耶鲁医学系。在那时有一场迎新舞会,我被学长姊强迫参加,然後在舞会中,我遇上了X。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我在三年前就知道他了,那是在一个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场合里,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他了!

  很难想像吧?一个十四岁少女竟然会喜欢一个二十岁的男生,而且是暗恋。可是喜欢这种事—很难透过科学的方法分析得出个标准答案。

  在舞会中,从学姊爱慕的眼神和学长那羡慕又嫉妒的语气,我知道他在学校很有名,成绩好又能玩,最重要的是里异性缘超好,交往过的女孩多到令人眼花撩乱,而且个个都是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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