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的心。”
“这个萝卜似的东西是我的心?别开玩笑了。”
“我像在开玩笑么?”他的声音异常严肃而沉稳。
知道再打哈哈下去也是没用,我静了下来,坐正身子,有些像等待老师训话的小学生。
“我这幅画是有名字的。”
“哦?叫什么?”
“心事重重。”他边说边把身子往前探了少许,我不自觉垂下眼睑。
“六天。”
“什么?”
“我们上次见面是开学前一天,今天是星期五,这六天你一定有事情发生。如果不是那么难于启齿的话不妨说来听听,心情可能会好些。”
“不愧是商学院的高材生,好像把我分析透了一样。不过你多虑了,没什么大事……”
“辞了工作不算大事?”
“你知道?”
“嗯,我打过电话。”
“你哪儿来的号码?”
“找陶丽要的。”
“哦”
“其实那工作辞了也好,太辛苦。”
我不禁觉得好笑,为什么这些人一个个都认定我做不来辛苦的工作呢?
“找到新工作了?”
“我现在……”我停顿片刻,犹豫着要不要把家教的事告诉他。为什么要犹豫呢?又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我就是犹豫了那么一下。他也注意到了。
“怎么了?”
“没……”
“又来了,你还当不当我是朋友?”他截断我的吞吞吐吐,十分不满地抱怨道。
“我在当家教,搬家是为了和学生住得比较近。”近得只隔一堵墙,我在心里小声加了一句。不是故意隐瞒什么,只是觉得没必要把稍微有些不寻常的事实弄得人尽皆知。
真不晓得那个雷钧霆是怎么想的,几天下来,我发现宁宁的功课好得要命,初二学生该懂的她都会,不该懂的她也知道。给她的小考从没低过95分,默写古文更是连标点都不错一个。
我开始怀疑他雇佣我的动机。
不是我多疑,而是这份薪水实在太好赚了些。
还有一点让我奇怪的地方,那就是宁宁好像根本不需要去学校的样子。
她很少在早餐时出现,起初我以为她起得比较早,已经上学去了。直到昨天我上午没课,难得和周老先生多聊了会儿,走下楼就看见她半躺在落地窗前晒太阳。
“孟老师早。”她仰起小脸向我打招呼。
“早……”我愣在楼梯上,没料到会在这个时间看到她。已经快十点了,说“早”还真有点儿汗颜。
“孟老师,吃块蛋糕吧,元嫂刚烤好的。”宁宁指了指茶几上的白瓷托盘。元娘是雷钧霆请的厨娘兼管家,为人和善,手艺更是一等的好。
“宁宁……”
“嗯?”
“你……今天不用上学么?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我以为她请 了病假。
“上……学?”宁宁有些困惑地重复着这两个字,神情无辜得令我几乎要反省自己是不是问了荒谬绝伦的问题。
蓦的,她笑了一下。“爸爸一定没告诉你。”
不知为何,那笑意盈盈的眸子竟让我有少许不安的感觉。是某种不谐调吧?我的知觉告诉我。
“宁宁……”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有点发窘地站在那儿。
“我不必上学的。”
“咦?”
“谢谢孟老师的关心。”
“哦……应该的……”
“来吃蛋糕吧?”宁宁又端起托盘。
盛情难却,我只好拿了一块。
和宁宁的谈话因为元嫂来打扫客厅而中断,但我心里的困惑并未打消,反而像雷阵雨前的乌云一样,越聚越浓,压得我有些窒息。
学伦说对了,这就是我的“心事”。察觉同类人的异样,想必不是什么难事。他言语中流露的关怀让我很窝心。以前只把他当半个朋友,现在,恐怕已升级为四分之三了吧?只要我有心,相信我们绝对可以成为相当不错的朋友。
“你在想什么?”
“想一些事情。”我执起咖啡杯,这才发现已在不知不觉中喝得一滴不剩。
“想不通么?”
“说对了。”我有些懒散地仰靠在藤椅靠背上,故作轻松的口气。“我头一次发现自己的脑细胞这么有限。”
“想不通却偏偏要想,你这是自找的。”
“你以为我想啊?我也不想去想,可就是一直想,这个脑袋好像不是我的。”
“换换脑筋吧。”他把一样东西递到我面前。
“这是什么?”一张类似音乐会入场券的纸片。“你知道我缺少音乐细胞,而且对风花雪月兴趣不大。”
“还没看就下结论,不是什么好习惯哦。”
我慢慢读出印在纸片上的字体……“弗尼托尔斯家居装饰巡回展销。日期:7月19日至25日。地点:环球展览中心……”
我虽然仍是一副不痛不痒的神情,但一双眼睛早已亮了起来。
弗尼托尔斯……我慕名已久的跨国集团,三年前以一系列复古式家居设计在欧美打响名号,一年后进军亚洲更是成绩骄人,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就垄断了40%以上的家居市场,成为时尚潮流的代言人。而我对弗尼托尔斯的向往则是从去年春天开始的。
机缘巧合,我有幸见识到当时刚刚推出的全套春季家居系列——“四次元透明空间”。大胆空灵的设计,千变万化的造型,直线与曲面的维妙组合,潜藏无限的想象力……我震惊了、眩惑了,每根神经,每个毛孔,每颗细胞都充塞着兴奋和感动。从那一天开始,成为弗尼托尔斯的设计师便是我的梦想。
“要去吗?”学伦问。
“当然!”
“当然去还是当然不去?”
“你明知道的!”我捏紧手里的票,生怕他反悔。
“放心,送出去的东西我不会要回来。大后天就是十九号,下午有空吗?”
“有!”我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下来。
“那我两点在校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击掌为盟,我们定下了两天后的约会。
※※※
离开学校,正是彩霞满天的黄昏时分。突来的好心情驱使我提前两个车站下车,迎着漫天的火红缓步而行。
扑面而来的暖风夹着些许濡湿,是雷雨的前兆么?可是,这么美的天空,这么美的云海,实在很难和“雷雨“二字联系在一起。
我越走越慢,步子越迈越小,最后索性弯进偏僻的岔路,找到山坡上的一小块绿地躺了下来。
软软的青草温柔地抚摸着我的面颊,有些痒痒的,似情人的指尖。尽管我并不清楚所谓情人指尖应有的触感,心里还是不免生出这样的感慨。多舒适的软床同,就让我睡一会儿吧,几分钟就好,几分钟……
※※※
不知是先听到轰隆的雷声,还是先感觉到脸上雨水的冰凉,当我回来时,四周已经漆黑一片了。
我睡了多久?抬起手腕才发现电子表因为雨水的浸泡而罢工,戴在腰带上的Call机想必也遭到同样的命运。
滂沱大雨仿佛从天而降的花洒,早把我里里外外淋了个透湿,很少心生恐惧的我也不禁从心底冒起了凉意。
明知道雷宅就在附近,但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我甚至失去了迈开双脚的勇气。
好冷……谁来救救我……
我缩着身子,祈祷着,期待着什么人的出现,哪怕只是一个声音也好。
蓦的,前方似乎掠过一点灯光,尽管微弱,我相信自己的眼睛,那的的确确是灯光!
已经麻木的双腿仿佛又有了力量,我站了起来。
“喂——”我尽力发出声音,但瞬间就被雷声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