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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扑个粉后,望母又拿起一条口红,扣住女儿的下巴。“闭嘴!”把口红当毛笔写,上头勾了两座山形,下头也勾了两座倒山形,女儿嘴小,两笔一画就把唇涂满。

  好不容易母亲放开了手,望晴苗连忙大叫:“逼婚!这又是怎么回事?破已经答应我一年后再结婚的,你们怎么可以来这招!”无奈裙襬过长,望晴苗无法顺心地来个一百八十度向后转开骂动作,只好朝着镜中母亲和映荷的身影乱咆哮。

  “人家是答应你没错,但重点是你母亲我和亲家母可没答应。”望母边说边抄起头纱就往女儿头上罩,也不管具不具有美感,能遮住脸就可以了。

  她可是很够义气的没供出唆使犯罪的主谋,现在女儿这样子就已经够番了,要是让她知道未来的丈夫是导演这一切的藏镜人,那结婚后她也别想耳根子清静了,女儿一定会包袱款款跑到美国跟她同居,她可不想整天听女儿碎碎唸。



  “啊啊啊!你们不可以这样!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没有人听从父母之命结婚的,你们不能干涉我的婚姻自主权!”想扯下头上让她视线蒙眬的头纱,无奈母亲速度够快,已经夹了好几个小发夹在上头,这一扯可是差点疼到让她的眼泪飙出来。

  “什么婚姻自主权,你这个滞销的衰女我老早就想清出去了,现在难得出现一个不嫌弃你的衰运又爱你的多金温柔男子,当然要马上把你扫地出门,省得我在美国还要三不五时打电话来确定你的小命还在不在。”接过官映荷递来的捧花,望母边说边捻起化妆台上用剩的缎带,把捧花绑到女儿的手上,“顺便”也把女儿的手给绑了起来。

  感觉母亲绑捧花的动作像绑粽子般粗鲁用力,望晴苗吃疼的低头一看,这一看才发现自己的手被母亲给绑了起来,于是她连忙挣扎喊道:“妈咪,你这是在干什么?赶快放开我的手啦!”

  “我这是在逼婚,逼婚你懂不懂?逼婚就是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把人丢到礼堂去喊我愿意。你这双手一点也不规矩,绑起来才好办事,而且瞧你这挣扎的模样,实在像极了被人强迫的新娘,够味、够有趣。”

  粗鲁地把女儿左右转了一下,她检查哪里还有疏失。

  “待会儿到礼堂去的时候,记得要搏命演出,你这一生稳定,就这一场婚礼了,搞得热闹点,将来回忆起来比较好玩。”语毕,望母欣赏起自己的鬼斧神工,没想到她竟然可以把一条乱动的毛毛虫打扮成一个大美女,这种“完全变态”的进化手法也只有她创造得出来,呵呵。



  “我不嫁!我不嫁!我说了我不嫁啦!”眼见事实快要造就完毕,望晴苗趴在化妆台上耍赖兼生气。

  “我说你得嫁你就给我嫁,少在这里啰唆!”赏了女儿一个爆栗子,望母眼神一瞥,示意一旁亲家母派来的逼婚助手──女儿未来的小姑帮她把人给架起来。

  “你们做什么?我不要,我不要──救命啊!破!”眼见自己被人一左一右地架了起来,望晴苗放声尖叫。

  “哼哼!小破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你叫也没用!你们这对苦命鸳鸯到礼堂见面去吧!”把男主角的处境形容得跟被害人一样,让被害人觉得他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同舟共济,被害人这一辈子到死都不会怀疑身旁的那个人就是凶手,这招美国电影常常在用,她早就学到精了。

  “不要啊──啊啊啊──”望晴苗犹在做垂死的挣扎。

  “不要也得要,都二十五岁的老女人了,你有什么资格说一年后再结婚?有人要就马上把自己嫁出去了,少在那里妄想什么罗曼蒂克的一年恋情。”望母斥责女儿的任性。

  “我不依啦!”努力的扯着手,看看能不能把手挣脱出来,可没想到手没挣脱,缎带倒是愈勒愈紧,连捧花上头的花瓣也掉了一地。

  “少给我废话!”又赏了女儿一个爆栗子,望母和官映荷同心协力地把女儿给丢上了车,门一关,望母便朝司机喊:“一路上不准给我停车,不管新娘说什么,就算是装死也给我把人载到礼堂去,好了,开车!”语毕,望母很用力地往车盖用力一拍,把痴呆状态中的司机给震醒。

  司机被这么具有威吓性的力道吓了一跳,惊得脚底一踩,整辆车子像是电影中逃难的车,瞬间向前呼啸而去。

  拍拍手掌,望母看着“囚车”正顺利的开往目的地,心里开心得不得了。

  “好了,待会儿只要到礼堂观个礼,几个小时后就可以跟豪格杀到淡水吃铁蛋了,喔呵呵,我心爱的台湾小吃,你们再等我一下,我马上向你们报到了。”

  瞧,这就是刚把女儿卖掉的母亲。

  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的官映荷看着身边笑得开心又阴险的美艳女人,心里忍不住发毛了起来。

  这女人真的是那可爱温和的小苗的母亲吗?

  刚刚在房间里,瞧她对小苗那种凶悍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母亲该有的行为,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可以这样毫不犹豫地把女儿给丢出去的母亲,人口贩子也不过如此吧?

  可怜的小苗,才和哥哥谈不到两个礼拜的恋爱,就被人给逼到礼堂报到了,虽然她也是凶手之一,但她敢对天发誓,她的心里绝对存有怜悯。

  怜悯她被冷淡木讷的哥哥相中,怜悯她被他们设计,怜悯她的恋爱故事只过了十三天就结束,怜悯她像只猪仔被人绑住给丢上车,怜悯她未来的婚姻生活……唉!想想,她的怜悯心还满多的嘛!只不过却是一次全给了可怜到底的小苗。

  唉!小苗,身为你朋友的我,也只能在心里祝福你了。

  你一定要保重啊……

  ΩΩΩΩΩ

  原来结婚就是这样。

  三声我愿意,就可以造就一桩婚事。

  古代似乎也是如此,三个叩首,不也就送入洞房了?

  我愿意?啊啊!其实望晴苗想说的是我不愿意啊!

  但是礼堂里那么多宾客,她丢脸没关系,破可丢不起那个脸啊!当她站在门口放眼望去,哪个不是曾经出现在商业周刊上的人物?哪个不是电视新闻上常看到的政治名流?哪个不是拿着超大台摄影机的狗仔队?

  当落跑新娘?

  她实在是提不起那种勇气,深怕明天全台湾的头条就是她身穿白纱跑给一堆名人追的盛况。一想到自己的一念之差可能会让自己变成头条人物,什么装病、跳窗、抢摩托车、万里狂奔……等等的坏念头,全都自动地从脑袋里挥发散去,一丁点都不残留。

  没胆做坏事的下场是如何?

  呵呵,就是像她现在这样,被人反绑在床上当祭品,听着自己肚皮演奏的咕噜咕噜曲,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一手之遥的一堆食物流口水,自作孽不可活,可悲啊……

  “有东西不吃,坐在那里发什么呆?”送完宾客的官御破推门而入。

  “我不是发呆,我这是在发昏,饿得发昏,你快点来帮我把绳子解开,快!”挣扎地将背后的绳子扯给他看,她连痛骂亲人冷血无情将她绑住的事都省了,她还想留住最后一丝力气拿筷子吃饭咧!

  要骂、要哭、要气、要发飙,这些都等她确定自己没被饿死后再说,现在,她要吃饭!

  “天啊!你怎么会……”快步走到床边,官御破迅速地把绳子解掉。“是谁把你绑在这里的?你被绑多久了?”一脸好不心疼地捧着她略有勒痕的双手,他温柔的按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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