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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记得你出生时的样子吗?喔,这是什么傻话,你当然不记得了。你出生时候红咚咚的,好可爱,医院里的护士都抢着抱你。你妈和我生你的时候,年纪都已经很大了。你妈是高龄产妇,生你的时候是难产,看她那么痛苦,那个时候我就下定决心,有你这个女儿我就满足了。以后,许多亲朋好友都劝我们再生一个男孩,但我都说有女万事足。真的,有了你,我和你妈的生活都丰富起来。

  「你也许会觉得我们自私吧!没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你带到这个世上来,去面对那一个未知的世界与未来。当然,决定生你时,我和你妈也商量过这个问题,那时,我们的事业渐渐稳定了,心想可以担负起生儿育女的责任了,如果不能给我们的后代最好的成长环境,我们宁可不生。所以,你绝对是我们满心期待的宝贝,是我们决定你的出生。也许我们真的很自私吧,但我们愿意去帮你面对这个世界与未来,你是我们唯一的小孩,所以我们也算是和你一起摸索长大的。那是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为此,我衷心地感激你。」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感情。

  「爸,你不要这么说!」秦婉赶紧坐直了身子,用力地抱住父亲。「爸,你们尽心尽力地把我抚养长大,该谢的人是我啊!被你们生下来,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是你们给我机会去认识这个世界。这一生我过得很充足,我绝对不会后悔的。」她激动地陈述。

  「傻孩子,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又何需言谢?」



  他轻哄着她。「学科学的人,本来是不该相信迷信的,但自从得知你的病情后,我和你妈却不由得祈求上天,希望奇迹能出现。我们只有这样安慰自己了,生命的过程是一个圆,如果这辈子没有缘份,就等来世再续父女缘吧!尽管如此,然而心中却很清楚,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然后,你妈忽然想到了达克和他那疯狂的研究。我们已经走投无路了,达克成了我们最后的希望……」他忍不住哽咽了起来。「小婉,为了爸、为了你妈,为我们奋斗,好不好?就算不为我们,你也要替宇轩想想,他一开始就知道你有病,却还是疯狂的爱上你,你不吃不喝的时候,你以为他好过吗?你沉浸在自怜自怨中时,你是否注意到他不眠不休地照顾着你?」 

  「爸!不要再说了,求求你!」她捂住耳朵,拚命地摇着头。

  「我们扪心问自己,已经尽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可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错,当初是我们将你带到这世间的,但现在我们将选择权交还给你。生或死,你自己决定吧!只是不要让悲伤蒙敝了你的眼睛,你不是自己一个人,你四周的人都在等你对抗死神啊!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吧!好不好?再多陪陪爸爸,不要轻易投降啊!」说到最后,他已泣不成声了。

  秦婉不禁呆住了,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父亲流眼泪,他完全忘了身为人父的尊严,在她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电视上那些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形像都是假的,眼前这个大男人的眼泪才是真的。



  她太沉溺于自己的哀伤了,她实在太自以为是了,以为面对死亡就是一种勇气,其实这不过是逃避的借口。她太懦弱了,不敢抗死神,一味地自暴自弃,在自怜自怨中,伤害了每—颗爱她的心。

  忽然,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露出久违的笑容,坚定地说着:「爸,告诉达克和宇轩吧,我愿意接受挑战!」

  「铃……铃……」电话铃声响起,秦婉拿起枕头捂住耳朵,「喔,吵死了!」她在昏睡中转了一个身,却撞上一堵肉墙,雷恩越过她,接起了电话,脑子还昏沉沉地,心里暗自咒着这些莫名其妙的古董。

  他忽然坐直身子,这个举动太突然了,吵醒了秦婉。他挂掉电话,表情十分严肃。

  「怎么了?你的表情好奇怪喔!是谁打来的?」她关心地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

  「没什么,是达克打来的。我去找他一下,你在家里等我,好不好?」

  他赶紧下了床,开始换衣服,心里却按捺不住兴奋的感觉,达芬说有进展了,他恨不得马上就飞过去,事情发展到现在,总算有点眉目了。

  他临走前,还不忘叮咛她:「你待在家里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出去,好吗?」

  他看她点了点头,才安心地走出去。

  秦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懒赖地拿了本书,终于无聊地打个呵欠。她一整个上午都忙着整理家务,现在地拖好了,房间收拾好了,衣服也洗干净了,好像没什么事可以做了。只好拿叶慈的诗集来读,但叶慈的诗集实在是晦涩难懂,她读不到几行就想睡觉。

  她望向窗外,伸了个懒腰。外面的天气好极了,蔚蓝的天空里,几朵蓬蓬的云互相追逐嬉戏,绿色的灌木丛洋溢着无限的生机。微风吹动树叶,沙沙地向她招摇,「出来走走,出来走走吧!」它们好像正在勾引着她。

  「为什么不呢?」她在心里想着,反正不告诉宇轩就好了。

  她搬了一张白色的小圆桌出去,在上面铺了一条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巾,摆了茶具和几盘小点心,悠闲地举行—个人的下午茶派对。

  如果这时候宇轩也在家有多好啊!她不禁这样想着。她啜了—口自己亲手泡的苹果红茶,深吸一口芬芳的茶香,感觉每一个细胞好像都活了起来。

  前几天,她向宇轩吵着要毛线。他天天将她关在屋子里,她实在是无聊透顶,于是想织些东西来消磨时间。没想到这个最简单的要求对他来说却好像是天下最难办到的事,深蹙着眉头,最后才说他会找达克想办法。真是的,这种事情也需要麻烦达克吗?真伤脑筋!

  不过无论如何,他总算弄了几团毛线球给她,只是颜色都不太高明。算了,有胜于无吧! 

  太阳暖洋洋地照在她身上,她悠闲地整理手上的毛线,然后开始织起,好久没织了,先从简单的东西织起吧!她一直想为宇轩织条围巾,现在总算一偿宿愿了,想到此,她更不后悔当初的决定,活着真好。

  她忽然感到喉咙一阵搔痒,忍不住咳起来,一开始只是轻咳,后来却越咳越严重,她忍不住惶恐起来。

  当她看见手心的血丝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宇轩不是说她的病全好了吗?这些血丝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颗毛线从她腿上滚落,一直滚,直到消失在灌木丛里。

  她怔忡了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用手巾潦草地擦试手心的血迹,开始找那颗不见了的毛线。白色一向是宇轩的偏爱,她一定得找到。

  她喘着气,终于小步地跑到灌木丛边,伸手去摸索,却摸了个空,她住前一步,整个身子穿越了荧幕。

  她惊骇地往后看,灌木丛明明还在,却没有实体!

  她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景象「看起来像是汽车的东西,在半空中飞来飞去!街上的女人,和男人一样,高大健美。

  男人穿着金黄色发光的衣眼,女人则穿银色的。相同的是,那些衣服都像第二层肌肤似地紧贴着他们完美无缺的嗣体。

  更恐怖的是,有—些看起采只可能出现在科幻片里的怪兽,竟然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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