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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裴健雄的语调神情溢满了失望的颓丧。

  “明天好不好?”我不忍看他失望的样子,再说,我依恋他更深。“明天周末了,你请我吃午饭还有晚餐。”

  “贪吃鬼!他笑了:

  “吃成小胖猪看谁还敢要。”



  “反正是赖定你了,不怕。”这算是我最露骨的《宣言》了,他仍然一脸得不到承诺的不放心。

  开始有人对我们喋喋私语了,我假装不经意,对他说:

  “你赶快去上课吧!我也得走了。”

  裴健雄才走,玫瑰就蹦出来。

  “啊哈!被我逮个正着。快从实招来。”

  “招什么?”



  “还装!刚刚裴裴跟你说了半天的话,到底在说什么?”

  我眨一眨眼,认真地说:

  “他想请我吃饭、看电影。你相信吗?”

  “真的?”玫瑰眼睛睁得圆突突的。

  “煮的!”我把扫把往她手上一塞,就走进教室,将她丢在走廊上发呆。

  赶到科学馆的时候,劳勃瑞福已经等在那里。他走到我身旁,两人并肩走出校门。

  “肚子饿吗?先去吃饭好不好?”

  我点头。

  还是那家有着火腿蛋炒饭,音乐听来似流水淙淙清响的餐厅。劳勃瑞福似乎很偏爱这家餐厅,我特别看了店门的招牌,才发现店名竟然叫“相遇”。真是讽刺!

  “还是火腿蛋炒饭吗?”服务生送来菜单,劳勃瑞福没搭理!只是专心问我。我闻声愣了一下,才缓缓点头。

  他转向服务生,抱歉地笑了笑:

  “两份火腿蛋炒饭。谢谢。”

  我还是不明白,这家餐厅,这样的装磺,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格调,竟然也卖火腿蛋炒饭!我不是说火腿蛋炒饭不好,而是整个搭调很奇怪。这样的气氛,令人联想到的是明亮的刀叉,高脚的酒杯,摇曳的烛光,是情人在角落旁隅隅的私语;是恋人娇羞柔媚的轻笑。怎么想,也和火腿蛋炒饭搭不上调。

  可是,在“相遇”里,就这样让它们相遇了。虽然有点突兀,座落的男女依然吃得愉快。

  “还好吧?”面对他,旧日熟悉的感觉又重回心田。

  劳勃瑞福露出一丝落寞的笑。“我还以为你不会再理我了。”

  “怎么会,你明知道我对你的感觉。”我喜欢劳勃瑞福,这一点我直很坦白,并不因和裴健雄的爱恋有所改变。可是,此刻我的笑容看来,虚弱得没有一点说服力。

  “那你为什么躲着我?”

  “我没有——”

  “有,你有。你甚至不敢看着我。”

  “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我避开他的眼光,视线落在玻璃杯上。

  “是没有用了。”他露出一丝苦笑。

  “你知道,我一直很喜欢你的。”我突然脱口而出。

  “我知道。”他顿了一下,接着说:

  “如果没有她,如果我没有那段过去,你会跟着我吧?”

  我只是看着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火腿蛋炒饭适时上桌,我吞了一口饭,又喝了一口水,才开口:

  “听说你快结婚了?”

  “别听那些人瞎说。”他挥挥手,像要挥掉什么,“我跟她是老朋友了,过去的恩情总是还在的。”突然他抬头,认真的凝视着我,“如果我和她没什么,你会——回到我身边吗?”

  火腿蛋炒饭刚上桌时不断上冒的热气,此时已如游丝般的危弱,只剩一点微湿。盘中五色杂陈,灿烂缤纷,看眼里,不知怎地,色彩端的是那样模糊遥远。

  我面对着他,坦白而坚强地承接他的目光。

  两人眼波交流,摒弃言语。然后他轻轻他叹息。有些话不必用说的,劳勃瑞福是聪明人,关于爱情这回事,我心里究竟怎么想,我想他是够明白。

  若说我心中没有叹息是骗人的。劳勃瑞福这样的好,我只希望,命定和他红线相系的那个人快出现,偿付他所有的款款深情。

  “我还是你最喜欢的?”他突然扬声说出,露出那我热悉干百回,阳光般的朗笑。

  “你一直是我很喜欢的。”我说。他听出我更改的词意,伸出手,亲爱的抚乱我的头发。他和裴健雄都喜欢揉乱我的头发表示亲爱,让人意乱情迷。

  我吞了起几口饭才想起和妈咪的约会。“现在几点了?”

  “六点半。”他望了一眼腕表。“怎么了?你还有事吗?”

  我点头。“和我妈咪约好了,居然给忘了。”

  “别急,反正已经迟到了。我送你去。在那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离开座位到柜台付帐。我也跟着起身走到他身旁说:

  “望海楼。”

  他付完帐,低头再深深看我一眼,揉乱我的头发,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

  “真的好舍不得——”

  然后挽住我的手,快步朝门口走去。

  赶到望海楼时,七点差五分,妈咪已经在包厢里等着。包厢中,除了妈咪,还有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容。一下了想不起是谁,只隐隐觉得像是在那里见过。

  妈咪微笑颦着眉,责备说:

  “怎么现在才到。”然后话锋一转,指向陌生人说:

  “这位是亢先生。”

  原来是他!我还以为妈咪早和他互不往来,看情形,他们的感情反倒更深似的,否则妈咪不会让他出现在我眼前,更何况是这样刻意的安排介绍。

  我对他点头示礼,并不叫人,他含笑回礼,不以为意。

  在服务生等候点菜的时间,我冷眼打量正在研究菜单的亢久明。他是那种事业成功的典型,沉稳闲适,揉合诗人的感性与科学家的理性,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气派,自信十足的一个人。

  原来妈咪喜欢这样的典型。奇怪竟和爹地那么不相同。爹地是那种幽默风趣,轻松自然的人,一身金黄暖酥的感觉,暖晕晕的,令人十分依恋,就像劳勃瑞福一样。而亢久明,明显的,是时代尖端的人种,揉合知性与感性,混杂着学者形象与成功商人的典范。

  他无疑是擅长这种夜宴豪聚的。单是看他与侍者间的应付,就不难明白他是惯于这样侍侯的人。他从菜单上抬头,微笑问我些什么,我只要了一壶清茶。

  等服务生退下后,我才问妈咪究竟有什么事。妈咪看了亢久明一眼,眼底处尽是柔情。“没什么,只是介绍你跟亢先生认识。”

  我将目转向亢久明,又回向妈咪,不出声。我又不是笨蛋,怎么会不明白这当中的奥妙。

  亢久明大概是觉得他需要说些话缓和气氛,所以他朝向我说:

  “阿椿——不介意我这样叫吧!我一直想认识你,所以央托你妈咪安排大家见面。”

  我还是不出声。其实,妈咪要交什么样的朋友,甚至找什么样的男伴,都跟我没关系。自始至终,她也根本都没跟我提过她和亢久明之间的种种。

  我只是喝着清茶,眼光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游移。

  如果说,男人是泥做的,淌了水便混浊不堪,亢久明无疑是个例外。他不像那种本能的、讨好情人的小孩,以避免可能的排斥的男人般,那样地喋喋不休。偶尔问我一、两句课业生活上的问题,便友善的微笑不说话,让人感觉到他的涵养,却又不失于冷淡。我对他一些旧有的模糊想像,反而因此鲜明夺目起来。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我喝完一壶清茶,便借口不舒服想先回家。妈咪可能不晓得该怎么面对我,所以只是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而亢久明自是也不会废话太多,他只是浅声问候。我对他浅浅抱歉的笑,然后退到玄关,拉开门,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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