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绯色恋曲乱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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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们等一下去百货公司,我要买耳环搭配这件礼服。哦!还有鞋子。”她贴着冰冷的镜子,可怜兮兮的说着。

  当他说要吻她的那里时,她真的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幸好她还没忘了要当方仪翎的伴娘,有些配件还是要赶快买。

  “那买完耳环及鞋子之后呢?”方臣行两手叉腰,眉头紧皱,一副莫可奈何的样子。

  “那时天色都晚了,我也累了。”诗好急急辩称。



  “你到底在做什么?我们又不是没做过,何苦思得这么辛苦?”真永远搞不懂女人在想什么!

  “可是我想知道,除了性,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想知道你有多喜欢我,有多在乎我?”她动作僵直的越过他,拿起放在椅子上的衣服,迅速确实的穿上。

  “女人就是爱胡思乱想!我如果不在乎你,怎么还会站在你身边?早就回头找我四个老婆消火了。”

  “那也不能证明你爱我呀!你就等不得吗?”她穿好衣服,踩上高跟鞋。以前她从不穿高跟鞋,但自从认识方臣行后,她的鞋柜已经多了三双高跟鞋。

  对她来说,他是高知识份子,而她却只有高职毕业;他太聪明,她则太平庸;他社交圈太广,她太窄;他背景似乎很雄厚,而她所知的亲戚当中,没一个功成名就的。

  想来想去,她真的不知道他们两个还可以相爱多久,心中不觉一阵怅然。



  也许她今后都会陷人想办法消弭彼此差距的迷思中,无法逃脱吧!

  “你就是想考验我,也要给我个期限啊!”方臣行有气无力的叫道。

  诗妤想了会儿,才道:“三个月吧!”

  “三个月?”方臣行不可思议的叫了声,接着讨价还价道:“一个星期好吗?”

  “那两个月好了。”

  “十天!”

  “一个月!”

  “半个月!”

  “好吧。”两人一来一往的,好像她有多会刁难他一样,弄得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坚持下去。

  他一笑。

  “条件是不准和我舌吻。”她有但书。

  方臣行一听到这一点,笑容立时僵住,眼睛都快喷出火。

  以过去的经验,他还以为诗妤很好诱惑,想不到她不笨嘛!还知道他一开始吻她就停不下来,加上他已经憋太久了,早晚被他强拖逆旅去爱爱。

  好吧!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说到就要做到。

  “半个月后,洗香香的等我!”他帅气的指着她,慎重的宣告。

  ★★★★★★★★★★★☆☆☆☆☆☆☆☆☆

  诗好和方臣行只要休息时间一到,两人便腻在一块儿尽情凋笑,如果想搂搂抱抱,就跑到比较僻静的地方去“小解”一下。

  当方臣行真的开始蓄胡、走路别腰驼背时,诗好又于心不忍了,叫他赶快恢复原状。

  她还以为他只是开开玩笑,想不到真的实现,到时候他的家人怪她破坏他的形象可就不好了,她也爱看他精神充沛的样子啊!

  很快的,他们相约“爱爱”的日期已来临。

  当初定约时,没注意到半个月后的今天竟是仪翎结婚的日子,害方臣行期待了许久,只能继续憋着,眼巴巴看着女友穿得漂漂亮亮的在人群里晃来晃去。

  他在宴会上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

  “典礼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准备等诗好完成任务,立刻要拉她走人,很不幸的,典礼不会因为他而提早进行。

  诗好因为他问了太多次而终于忍不住骂道:“我难得穿上礼服,你就不能让我享受一下这种气氛吗?”真想喂他吃镇定剂,然后把他关进厕所睡一觉。男人为什么把性看得这么重要?

  “爱穿礼服,将来自己结婚时可以穿个够。你再不跟我离开,我就把你拖到盆景后面去痛快一下。”

  事实上他们现在就站在盆景边,这个地区过往的人不多,害他有些心猿意马,要不是灯光实在太亮,他真的会马上动手。

  婚礼的场地选在新郎韦博伦位于台湾的别墅内,因为韦博伦是美国华侨,所以采西式的宴客方式。不过现在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还没动静,看来婚礼会延宕到一点左右才会进行。

  这时诗妤又说:“我之所以不想交男朋友,当然是不想太早结婚;如无意外,二十五岁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所以在那之前,还要等好几年。”

  一生中有几回能碰上这种场面阳?一般人结婚,来宾是不需要穿礼服的,连伴娘也不需要,想再穿礼服亮相,只有拍拍艺术照孤芳自赏了,不过她是不会去浪费这种钱的。

  “意外是指怀孕吗?”方臣行看着她平坦的小腹问。

  幸好他一向都做好防护措施,他也不想那么早踏进爱情的坟墓,这点两人倒是很有共识。

  对了!上次在电梯里太猴急了,什么都没做,没留下什么后遗症吧!

  “你的周期正常吗?”不等诗好回答前土个问题,方臣行又急着问。

  “周期?”诗好呆呆的眨眼。

  “就是你的好朋友,大姨妈,月事。”

  “哦,上个礼拜才来过。”诗好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和男人谈论这种事实在很尴尬,虽然他是她的男朋友,但女人的事就是女人的事,和男人没什么好说的。

  “还好。”方臣行吁了口气,随口又遭:“你必须让我清楚你的周期,否则每次都带套子,好像隔靴搔痒,一点也不过瘾。”

  “不要在这种地方讨论这种事情啦!羞死人了!”诗好细声尖叫,不时看看左右有没有人听到他们的谈话。

  “不然要在哪里讨论?每次我一提起你就逃避,你永远都觉得不合时宜。”方臣行倒是不在乎,只是抚着她的裸臂,享受她光滑水嫩的触感。

  “我不喜欢说这些嘛!”

  “原来如此,原来你不喜欢说,喜欢我直接做。”他邪恶的笑笑,低头想吻她的唇,诗好将身子一矮,躲过他的攻击。

  “别弄坏了我的口红,我可是不会补的。”诗好的妆是请美容院帮她化的,平常她连粉底都没上过,唯一用过的化妆品就是有颜色的护唇膏,当然不会补妆,而且就算想补也没工具。

  真是气人!不但无法进攻本垒,连一垒都那么难上。

  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向他们的方向飞奔而来,还边跑边叫,“小行,原来你在这里,让我亲亲。”

  是新娘方仪翎!看她一身装扮,除了那颗头像新娘,其余的一点也不像。她身着白衬衫、白长裤、蓝色绒布拖鞋,清爽得像要去喝下午茶。

  “又亲哟!你这个礼拜亲的比我女朋友还多次了耶!”方臣行抱怨道。

  只要方仪翎紧张就猛亲家人,尤其是她的帅哥弟弟们,和她最亲的方臣功更是首当其冲,简直她巴着不放。

  方仪翎用力啵了二弟一下,看着诗妤,笑道:“嗨,小妤,你肚子饿了吧,起去餐厅找东西吃啊!”她一点也不怕掉妆,因为有专周的化妆师备用。

  “你怎么还没准备好?婚礼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啦!等很久了……!”方臣行趁机吐吐苦水。

  “就快了、就快了。”方仪翎拍拍他的肩,又遭:“爸妈都来了,你怎么不把小妤介绍给他们认识一下!

  “那也要看小妤的意愿啊!”方臣行瞒了诗好一眼,发现她害羞得像只小猫咪,心中不由得一阵甜蜜。

  他最喜欢她羞涩的脸蛋上那抹淡霞,看起来像棉花糖般松软可口,尝起来像水蜜桃般叫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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