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三十三岁处男(痴守朗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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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一个夜凉如水的夏夜,一间拥有小小花园的门廊上,站着一对风格迥异,却一样美得让人目光无法移开的女孩。

  说她们是女孩一点也不为过,十八、九岁的年龄,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出落得已是如此绝尘,不难想像,等她们完全蜕变成为女人的时候,将会吸引多少男人的眼光,让男人心甘情愿的成为她们的裙下之臣。

  只是这会儿,其中一位外型明亮如太阳的女孩,却仿若乌云罩顶似的垮了脸,而另一位冷洁若月的女孩却只是微皱着眉头看着她。



  “月,男人全都是大混蛋。”朗日对着一旁一语不发的妹妹忿忿的说。

  皓月只是淡淡的挑了——下秀气的娥眉,轻轻的拍了拍姊姊的肩。

  “月,我早该像你一样,是我瞎了眼才会看上学长,当我知道他答应和我一起去看摄影展的时候……我以为他终于注意到我了。”朗日怒气冲冲的说。

  “小声——点,繁星正在读书,你也不想吵了她吧!”

  繁星是她们最小的妹妹,今年高三,所以她们都尽量的不想让她分心。是以皓月这么一提醒,朗日也刻意的压低了声量,但是语气中的怒气似乎不曾稍减。

  “你都不知道他有多可恶,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了!”



  “他不是和你出去了吗?”

  皓月其实一点也不明白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只知道早上朗日一脸兴奋的,赴她口中那个最温柔、聪明、善良、有才气的学长的约,一回家就像是头被人踩了脚的母狮子一样,又吼又叫。

  “他是答应和我出去,可是来赴约的却是他的弟弟,他把我当作什么呀!”朗日愈想就愈气,恨不得那个男人现在就在她的面前,好让她能狠狠的出这一口气。

  “你说的是学长的双胞胎弟弟?”

  这会儿皓月倒难得的出现了吃惊的神情,不过,正沉浸在怒气中的朗日却没有注意到, 只是兀自的生着气。

  “咦?你也知道那个男人?我还以为你的眼中除了那些考古的玩意之外,什么也看不到呢!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毕竟那两个兄弟在学校的名气比校长还大。你都不知道他们有多可恶,他们以为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我就认不出来了吗?竟然联合起来欺骗我,他们以为这样做很好玩吗?”

  “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还能有什么误会?信是我亲手交给他,他也亲口答应了这一次的约会,来的却是他的弟弟,这摆明了就是在玩弄人嘛!”

  “你不会这样子就回来了吧?”

  皓月认识她这个个性一向有些火爆的姊姊可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她知道以朗日的个性,一旦有人惹到了她,她可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小可怜,狠狠的报复回去才是她的做人原则。

  “当然,我狠狠的甩了他一巴掌,让他顶了五根红油条回家。要不是他躲过了我后来的那一脚,我有把握教他一辈子再也不能骗女人。”

  天!她那一脚到底对准的是什么地方呀!皓月实在不敢想像。这会儿她倒可怜起那个学长的弟弟,没事踩到了地雷,而且还是个重量级的。

  “这样做是不是……”

  “那种男人没什么好可怜的,没被我一脚踹死算是便宜他了。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我发誓这辈子我再也不相信男人了,不然我就不叫易朗日。”

  “或许吧!没有男人,女人也不一定过得不好,不是吗?我也没想到他原来是这种人。”

  “那你是同意我的话罗!那我们就这么决定,这一辈子都不要谈恋爱!”

  朗日用力的握住了皓月的手,像是找到了一个有力的支持者。

  望着姊姊一脸的热切,皓月点了点头,反正她本来就对男人没什么兴趣,再听了姊姊的遭遇,或许没有男人,她反而比较容易达到她自己的理想。

  “这也没什么不可以呀!”

  皓月仍是她那微微挑起秀眉的一号表情。

  第一章

  “你去告诉他,这儿没死人,叫他下次别再送花来了。”

  朗日把手中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红玫瑰花束往外推,脸上一副山雨欲来的表情。

  “可是……签名……”新来送花的小弟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好差事,既可以看到近来最红的模特儿,二来又可以赚三倍的车马费,何乐而不为?

  但现在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刚刚其他送花的小弟还有老板那一脸怪异的样子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有这么好的肥缺,却没有一个人自告奋勇的时候,他就该知道这其中必定有诈。

  “签什么名,我又没有要收这束花,要签你自己签。”朗日一脸“你再不走,我就轰人”的狂怒模样。

  “可是……我……”送花的小弟都快哭了。

  “好了,朗日,你就别再吓他了。”朗日的经纪人李以杰摇摇头的从外面走进来,他才看一眼,就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从一脸惊吓过度的送花小弟手上接过送货单据,龙飞凤舞的签了名后,还给了送花的小弟,顺便接过他手上的花,然后将他推出门,再关上休息室大门。

  “花是你收的,何不顺便把那只恶心的蟑螂一起接收过去?”朗日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的瞪着李以杰。

  “那个男人可真是勇气可嘉,努力不懈,你难道一点也不感动?”

  他话是这样说,但是聪明的人都听得出,李以杰一点也不可怜他口中的“男人”,他说这话,充其量只不过是在揶揄朗日罢了。

  “为了一只怎么也打不死的蟑螂而感动?”朗日没好气的给了李以杰一个大白眼, “省省吧!”

  “你怎么老是开口蟑螂、闭口蟑螂的?人家可是堂堂罗氏企业的业务经理,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连碰了二十一次钉子还一点放弃的意思也没有,情操比国父的十一次革命还多了快一倍,连我看了都快心软了,你真的能完全无动于衷?”李以杰摇摇头说。

  说真的,朗日是这个圈子少有的“不上妆也很漂亮”的大美女,可是,她的“厌男症”也是他看过最严重的。他不否认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难免也有几分心动,毕竟面对她这种令人眼睛为之一亮的大美人,很少男人不会心动的。

  可是,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朗日根本是一朵带刺的玟瑰,虽美得令人心动,但若真要摘下,免不了满身是伤,所以他很识趣的自动就打了退堂鼓。

  “你不知道?男人对我来说全都是一群恶心的蟑螂,无处不在、生存力超强、一点原则也没有,什么东西都好,不要脸到了极点,除非丢到马桶冲走,否则一点也放心不得。而那个男人更是个中之最,一只连打二十一下都死不了的蟑螂!我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把他丢进马桶一把冲掉,然后这辈子再也不用看到他。”朗日忿忿的连声低咒了几句。

  “我实在不太喜欢知道自己像是那种令人恶心的小东西。”李以杰不敢恭维的皱起了眉头。 “说真的,要不是有我,你这种个性要在这一行生存下去,实在很难。”

  朗日是那种不高兴就直说的女人,就算天王老子来,只要她大小姐心情不好,说不买帐就是不买帐,可偏偏在这个模特儿的行业,出钱的多是她口中像蟑螂的大佬,要不是他认定自己是误交损友,他早就撒手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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