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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心情杂记 子纹

  现在已经很晚了,若我是个乖宝宝,似乎就得上床睡觉去了,不过熄了灯,我亲爱的妈却刚好打电话来查勤,看我回家没。

  我八点多就回家了,这可够准时进家门了吧?!(在此告诉dear爸、妈,我以后会尽量早点回家,你们两个可以放心我,因为我已经够大了,从小到大被你们保护得好好 ,所以我能理解你们担心我在外头会出事,但相信我,就因为你们成功的教育与保护, 所以我不会去做坏事,我也不会傻到让别人来对我做坏事,OK?!下次不要再等门了,好吗?)总之一通电话,我便被吵醒了,突然想到自己连续“ 晃点”了徐姊和陈大哥, 良心此刻突然不请自来的敲着心门,所以我硬是离开床,打开了电脑,赶紧将脑海中所想的事情给表达清楚,也当是尽份小小的心力吧!



  六月三十日是《胡涂情人》上市的日子,也正好是邀月出的《文字玩家》(我不知 道这名字对不对,因为我的记忆力一向不好,若不对,就请徐姊和美丽的编辑们在后头 订正)第一期上市的日子,很巧!这天真是可喜可贺的日子。

  不过还有一件巧事,便是——我的生日昨天刚过,而出书正好满两年,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第一本书《王爷落难》上市的日子是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正巧是我x岁 的生日,这是一份很好的生日礼物,至今令我难忘。新月第一期的杂志上市、我又出了我第十八本小说、加上我的生日,很值得令人开心不是吗?

  原本答应徐姊和陈大哥在第一期的杂志上,士占个小小的位置,写篇所谓的“棋盘小说”,我用了两天时间完成,但是我没有交出去,原因呢?很简单,因为我这个善变的女人,竟然发现自己又爱上了这本书的男主角Caesar(很钟爱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 字代表着独裁者),所以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打了通电话上台北,原本以为会被念一顿 (毕竟徐姊、陈大哥为了这本杂志,已经可以说是忙翻了头),不过徐姊、陈大哥很干脆的就放了小女子我一马,只说,若你真的对这本书有感觉,那就自己留着吧!

  天啊!我发现了这两位老人家的可爱之处了,最后陈大哥只要我交篇短文章,不限字数的文章给他,我当时也答应了,但是最后还是没交,因为我实在很懒得动笔,又加上《胡涂情人》要赶着写完,所以又黄牛了一次。

  第一期的杂志上没有我的名字,心中有点小小的遗憾,不过当然这是自找的,跟徐姊通电话时,徐姊还说,你去不丢脸,杂志上竟然没你的名字!(在此告诉徐姊,我知道很丢脸,我也很遗憾,所以请你下次不要在我面前提起令我心痛的事,还有 Mostimportantpoint——你出国打算要送我什么东西?我很期待GIVEN-CHY的 INSENSE,这虽然是男性香水,但我发现,我爱死了这种味道。我没有一定要你送的意思,在此先声明,因为我发现你和陈大哥都快把我当成坏小孩了。)女人总是喜欢特别的东西,我当然不例外,所以不一定等明年杂志满周年,或是出到第一百期时,我便会在上头好好的占它个一大片位置来,等着我吧!

  各位看完我的书之后,不妨去找找《文字玩家》来看看,不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若问我会不会去买,我当然不会去买,因为我要等着陈大哥和徐姊送我,我通常都是这个样子的,我看他们两老最怕就是看我出现在出版社,因为我恨会ㄠ人送我东西,只要是认识我的都知道,所以陈大哥、徐姊,我等着你们寄杂志给我:记得哦!



  第一章

  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戚先侣舒服的躺在帛琉洛克群岛(Rock Islands)的沙滩上,顶着骄阳闭上藏在太阳眼镜后的双眼,彻底的放松自己。

  这跟他的大哥戚志中所硬“ㄠ”来的假期,这笔花费还都是报公司的娱乐费,在这里,他看尽了美女、美景,日子过得轻松又写意!

  戚家有七个兄弟,他排行老么,在多数的人眼中,他的出生代表着得天独厚,而事实也是如此。

  虽然二十有七,先侣依然是想跑去哪就去哪,不能说是不负责任,只能说,他的心还未全然定在公事上,所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巧立名目放大假,就像现在。

  不过近年来,情况有些许的改变,因为原本坚硬的靠山,他的母亲大人——钟婞玲 ,在哥哥一个个各自娶了美娇娘之后,便把目标锁在惟一两个还没“推销”出去的儿子 身上。

  这次来帛琉,美其名是放松心情,最主要的则是要远离他母亲,顺便把所有的问题都丢给跟他一样还是王老五的五哥——戚志万。

  这个当医生的哥哥,年纪老大不小,但还是对现在自由的生活眷恋不已,先侣不能理解自己兄长的想法。

  毕竟先侣虽然好玩,但也还不至于抱定独身主义,现在的逍遥,只是单纯的为了不让年轻留下任何遗憾,因为他可不想结婚了之后,才惊觉压根没玩够,他想只要时机成 熟,他会找个女人结婚的,这是他计画中的一部分,说穿了,他戚先侣骨子里还是挺传统的。

  “部长!”

  先侣一听到身后冒出来的声音,对天无奈的一翻白眼,不用看时间,就知道现在是下午三点,这个“闹钟”每天都很准时。

  他翻过身,把自己鼻梁上的太阳眼镜往头顶上推,微眯着眼,看着它的大哥——戚志中硬要他带来的“私人秘书”。

  “柯蓉,你到底希望我说几次,请你不要每次都这么正经八百的行不行?”他看着自己大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身密不透风的米色套装,穿得比饭店里的服务人员更正式 。这实在不是人像话,“你睁开眼晴,看看你四周的人——大家都是来放松自己的。”

  以前先侣在学校时,可算是个大忙人,虽然记人的能力还不错,但因为接触的人很多,所以能让他记得的还真没几个。之所以能记住眼前这个女人——柯蓉,却是因缘巧合。

  他还记得大一开学还没多久,他因为准备校际篮球赛,而与班上同学组对练习一对一,却不小心与对手撞成一团,没作任何特殊防卫的膝盖,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破了个洞,痛是很痛,但休息了一会,他就像没事人似的,基本上,先侣根本就不把这小伤口看在眼底。

  但他却因为如此,被柯蓉莫名其妙给训了一顿,她还逼着他去保健室擦药,至此之后,就算他想不对她多看几眼都难了。

  不过之后,先侣选上了学联会的会长,与她交谈的机会减少,但依旧有联络,但他只把她当成一个“母性”很强的好朋友看待。

  毕业之后,他理所当然进入家族企业,却吃惊的在应征信件中,发现柯蓉竟选择了进飞扬集团。

  正所谓内举不避亲,先侣也未跟任何人报备,就直接录取她,把她给带在身边,直到现在,或许曾有人对这事颇有微词,但事实证明,他并没有选错人,柯蓉在大学学的可不是假的。而他这个人,在乎的就是柯蓉现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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