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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晴岩开口欲言,却又给宋克翔抢了白。

  「话说回来,她会看上你却没看上我,这种事情怎么样都令人费解,你又没有我帅……」

  「克翔」

  宋克翔又打断他的话:「对,我是有点不甘心!我还是第一回碰上这麽一个不将本帅哥看在眼底的女人,天知道我为了追那朵玫瑰,花了多少时间、多少功夫啊!」



  「克翔——」

  宋克翔突然从沙发上跳起来。「好样的,晴岩。」他用力拍了拍好友的肩。

  被拍肩膀的人一阵错愕。好样的?

  宋克翔潇洒一笑。「你早该尝尝看坠入情网的滋味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玫瑰更适合你?她热情,你冷静,刚好互补,多棒的组合。干得真好,兄弟!朋友妻不可戏,追不到江大美人,我固然不甘心,可现在我总算有理由转移目标了,再不转移目标,我都要怀疑起自己的魅力值已经变成负数了。如果真发生这么悲惨的事,那我活著还有什么意思?干得好,晴岩,好好经营这段感情吧,你寂寞得够久了——」

  「克翔——」

  宋克翔再次打断他的话:「别告诉我你其实不喜欢江大美女,骗鬼鬼也不信——」



  「克翔!」曾晴岩横眉竖目地瞪著好友。将发言权抢回来,他清清喉咙道:「别再打断我的话!我是要告诉你,对於夏日,你能早点看开是最好,因为我不会放开她!即使是最好的朋友,我也绝不退让。」

  [啪啪啪……」宋克翔优雅地鼓著掌。[这不就得了?我早就料到,毕竟这是你的故事,为你量身打造的剧本,即使俊俏如本帅哥我,也难以匹敌呀……」

  「贫嘴。」曾晴岩大笑。「给我好好工作去,再不专心工作,小心我跟你拆夥。」

  「是是是,我就这工作去,没心肝的合夥人。」宋克翔笑著离去,轻轻带上了门。

  曾晴岩转过身来,看见养在花瓶里的红玫瑰。

  他神情一柔,扬起一抹暖暖的笑。

  这是他的玫瑰。

  他的。

  谁都无法让他放开她。

  *  「  *

  愈同夏日相处,他的心就陷得愈深。

  在夏日美丽的外表下,她有的,是一颗同样美丽的心。

  他们时常见面,偶尔是她到他住处,偶尔是他到她的公寓。

  她厨艺精湛,中式家常菜或是法式、义式料理都难不倒她。

  问她哪里学来这一手功夫,她说是家学渊源。她的亲族里,有三分之一人口从事餐厨事业,她自小耳濡口口染,再加上吃食挑剔,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一手厨房里的好功夫。

  她喜爱音乐,也不乏音乐细胞,不管是古典乐、歌剧或是流行歌曲都很能够欣赏。

  她也能煮出一壶好咖啡。空闲时候,他们常常就煮著一壶香醇的咖啡,然後窝在沙发里一起看DVD,度过一个优闲的周末。

  她也喜欢装扮自己。她说她之所以会走上服装设计的道路,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喜欢把自己装扮得赏心悦目。她的衣橱里有不少衣物是出於自己的设计,她在这方面十分有才华;她也时常抽空到孤儿院去,免费替院童设计服装。

  一回,在超市。夏日挑起了一个芋头,两个人同时都想到曾经有一回,她替他选了一个好芋。而那时,他拒绝她。

  「你连挑芋头都有受过专业训练?」他打趣地问。

  谁知竟得来这样的回答——「当然。」夏日弓著眼道:[这可是我妈教我的。她认为选芋头就跟选男人一样,都要挑那种质地结实有内涵的,煮起来口感好,才会好吃。」说著说著,她得意地瞄他一眼。「男人就得这么挑,我千挑万选终於挑到了一个,先生,你打算卖我多少价钱?」

  笨蛋也听得出她的调侃之意,他沙哑地道:「听说,现在这种男人行情看俏……」

  夏日很讶异他居然也懂得和她开起玩笑来。她勾起一抹很容易被误认为轻浮的笑。「喏,两个芋头跟你换。」

  「什麽?」他瞪大眼,摇头道:[这麽廉价?」

  夏日优雅地站在那里,笑容似阳光。「晴岩,我爱你。」

  这又太够了。那一瞬间,他明明白白知道他爱眼前这个玫瑰般娇艳动人的女子。但他嘴又笨拙,不知道该怎麽表达心中的爱意,为了掩饰不知所措,他急急忙忙捉起两个芋头放进购物篮里。

  「两个芋头……」

  「什么?」夏日没听真切。

  「两个芋头可以煮一顿芋头大餐了。」他喃喃道。

  夏日又气又笑。[牛!」

  错过了说他其实也爱她的时机,曾晴岩满心惋惜。

  他迄今仍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他眼中,她——江夏日,一个热情如六月艳阳的女子,拥有过的情人该如过江之鲫,他会是她生命里唯一一个能得到她全部的心的男人吗?

  他不知道自己有什麽地方吸引她。

  敲了敲篮子里的芋头。

  喀喀,很结实的声音。看来这两个芋头会很好吃。

  夏日看著他的背影,有点纳闷他神情的若有所思。

  不否认,她是有些失望。

  也许喜欢和爱之间还是存在著些许距离吧。

  他不讨厌她,也有一点喜欢她,但在他心中,他究竟对她是什么看法呢?

  谁说只有女人心如海底针,在她看来,男人的心也一样深不可测啊。

  在爱情里,如果两个人都把感情闷在心里,日子怎么过下去?

  嗯,既然如此……

  如果他不让她分享他的心事,那麽她就让他分享她的。

  她要一点一点地渗透进他的心房,涓滴穿石,总有一天,她会融化他坚硬的外壳,碰触到他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处福地。但她不确定自己的毅力是否能支持到她赢得胜利,假使胜利距离很遥远……

  那就缩短它的距离!她决定了。

  她不是安於等候的那种人,江夏日向来都是积极进取的。

  突然从身後被抱住,曾晴岩纳闷地转过来,看著将脸埋进他後背的美丽女子。

  [夏日,你在做什麽?」大庭广众之下,愈来愈多人盯著他们看了。

  「我在缩短距离。」她回答。

  $ $ @

  他们已经在一起三个月,漫长的夏天都结束了。然而夏日左等右等,却等不到曾晴岩有半点表示。

  她是享受有他作伴的日子。太享受了,跟他在一起,时间好像不够用。一颗心都悬在他身上,满心满眼都是他的时候,她不应该还会感到寂寞,但她就是寂寞——当她觉得他们明明如此接近,心的距离却依然遥远的时候。

  以前独身一人,她寂寞,但因为太过习惯一个人过日子,是以虽然寂寞,但很容易便可以将时间打发过去;然而现在她已经太过依恋有他陪在身边的感觉,他填补了她心里长久以来渴望爱情的那种空虚,她爱看他笑、爱看他皱眉,但是她不知道,原来爱情也会加深一个人寂寞的深度。

  她明白这是因为她交出了心,但他没有。

  「我们同居好吗?」夏日有些丧气。如果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空间上的距离缩短了,也许心的距离也会缩短。那麽她就可以碰触到他的心,多一些、再多一些。

  有点没志气地打了通电话给他。孰料他竟然回答——「不好。」曾晴岩想都没想过。

  [这什么不?」夏日睁大著一双猫儿眼。

  曾晴若看不见夏日的表情,不知道她现在有多麽失望。他说:「同居也许是时下的风气,但是我们住得又不远,想见面就可以见面,何必急著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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