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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施小姐,你说是不是?”李慧美突然轻拍她的肩膀,笑容满面地问。

  施夷光回过神来,虽不知道李慧美在问什么是不是,她却点点头道:“是。”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是比较喜欢听见这个字眼的,尤其是在征求附和的问句当中。

  ※ ※ ※



  祠谑晡瑭n音在耳畔响起。

  我真呆,假日还设定闹钟。

  昨夜疯到凌晨才回到公寓,记忆当中,只有大学时代才有这么疯狂的玩法。那时年轻力盛,年少轻狂,很多事都是做了再说。先斩后奏,管他事后有何后果!

  常常一大票人一块出去玩到凌晨两、三点才力尽归巢,然后倒头就睡,隔天上午的课一概跷掉,睡到下午。如果心情不错才去和教授说声“哈啰”,当然晚上一到,又是生龙活虎,相邀去疯狂。

  犹记得刚进大学时很不能适应这种日夜颠倒的生活方式,久而久之,却也渐渐习以为常,因为大家都是这样生活,如果不是为了标新立异,很难不被同化。结果一毕了业,开始过着上班族规律的生活方式,却反而不习惯这种正常。

  大概花了两个月吧!两个月我才把作息调整过来。



  今非昔比,现在年纪都有好一把了,刺激的夜生活偶一为之就已教人消受不起。

  按掉摆在床头的闹钟,刺耳的声音却犹在耳边余音绕梁,我微睁开眼,才发现鬼吼鬼叫的不是我的小闹钟。

  讨厌,七早八早是谁打电话来扰人清眠啊!我掀开暖被,不到一秒我又自动缩回棉被里,有点冷。

  拖着棉被,我趴在床沿,伸长手探向一旁矮柜上的电话。电话的答录功能却比我早了千分之一秒替我接听。

  “shit!”我趴在床沿的身子重心不稳地跌下床。因为身体的大部分体积虚悬在空气中,深受地心引力的青睐,连带着将我还黏在床上的部分身体也摔到地板。

  尚未爬起,电话里已传出了柔柔的嗓音。柔得甜甜腻腻,光听着似乎就要融进骨肉里,麻酥稣的,并且不会让人起鸡皮疙瘩。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有这样天籁一般的嗓音——我唯一的妹妹。

  “姊,我是明曦,你是不在家或是还在睡觉?快中午了,如果你在家也该起床了,你可能真的不在家吧!我本来以为假日打来你会在的,没想到你还是不在,你是不是出去吃午饭了?我猜你可能会出去买饭,因为你放假的时候都懒洋洋的。”

  我坐在地板上听电话里传来的话语,转头看了眼闹钟,果真是快中午了。跟明曦当了二十几年的姊妹,虽然早就明白她言不及义的功力有多高强,每回领教,却发现我又更敬佩她一分。

  事实上我一直在怀疑她是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修练,要不然她的功力怎么愈来愈进步。

  听她扯了半天,我还是没办法从她的字句中找出一点她来电的目的。

  “虽然你也可能真的不在家,不过我还是抱着一点点希望,你或许去上厕所了,现在才回到电话边,然后又刚好听见我正在留言,你如果在家就麻烦你高抬贵手把电话接起来好吗?我想跟你说说话。”

  我打了个呵欠,揉揉干涩的眼。想跟我说说话?我探出手,想接听电话,却又觉得不妥,还是先听听她想说些什么好了。

  听她叹息了一声,大概是以为我真的不在吧!

  “我们也有好一段时间没见面了吧?”

  是有段时间没见面了。但是不见面对我们比较好不是吗?至少我是这么以为。如果我还要这段姊妹的情谊,就必须这么做。

  我怕见了面,不必要的愧疚与误会会让我失去唯一的一个妹妹,这不是我所乐意见到的,即使明知伤害还是无法避免的存在,谁又不希望能将它减到最低呢?

  “我们半个月前才从纽约回来,你晓得是谁先提出来的吗?”明曦沉默了会,似在给我思考的时间。

  原来他们已经回台湾来了,我还道国际长途电话她还跟我哈拉这么久。

  是谁提出来的?我猜不到,也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特别强调这个问题。我等着她继续说下去,谁知她又扯到别的地方。开始说一些纽约的天气和他们在美国的生活琐事。

  ﹛“好啦!你想到了没?是我,是我要他回来的。”

  明曦怎么了?这种略带忧伤的声调?不该是明曦该有的。

  我有些着急,手探向电话想问问她到底是怎么了。他们夫妻发生了什么不愉快吗?如果是,那么我更加不能接起这通电话。

  “觉得讶异吗?姊,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

  她在哭吗?否则声音听起来怎么有些鼻音。

  我收回爬上电话的手,环在自己的胸前,想着明曦突然拋给我的问题——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

  不晓得,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是真心爱上的话,用全心全意的爱去爱一个人,这一分爱或许可以是天长地久的吧!但是爱情可以来得很快,也可以消失得很迅速,我想,这并没有一个一定的答案。

  “我很爱他,真的,我想我可以爱他爱到死,即使这分爱无法得到相同的回报,我还是同样地爱他。姊,我怀孕了,你会祝福我们吧?”

  怀孕,明曦怀孕了?这是个好消息啊!他也知道了吗?我记得他很喜欢小孩的,他曾经说过希望我替他——生一个篮球队。明曦会替他实现这个梦想吧!

  我当然会祝福他们,她是我最重要的妹妹,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希望她幸福。有了孩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也会更亲近才是,这样我就放心了。

  “我现在很快乐,他也会很爱我,我觉得很幸福。”

  幸福,那就好。

  “好了,没事了,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现在很幸福,真希望这分幸福可以一直维持下去,这应该不是一分奢想吧?我们现在搬回台北的房子住,有空时你来看看我吧!或者把你的住址告诉我,都好。我们毕竟是姊妹,不是吗?分别快两年,我也会想你的,而且要不去想起你也实在很难,再见。”

  再见,亲爱的妹妹。

  知道他们现在是幸福的,真的是很令人愉快的事。很久没遇上这么开心的事了,干脆来个小小的庆祝吧!

  说做就做,我从地板上跳起来,将棉被丢回床上,赤着脚跑到窗边拉开帘子。

  窗外的天空一片蔚蓝,决定了,今天就去中山公园野餐。

  ※ ※ ※

  “花?”这是哪里来的?放在我桌上,是给我的吗?

  才踏进我十二坪大的办公室,就看到摆在我桌上的一大束花。

  会不会是有人放错地方?我不太能够说服自己这束花是送给我的,毕竟我实在是太久没再收过别人送的花了,倒是自从当了范青岚的秘书,我就常替他送花给别人。

  麻烦哪!我将花拿到一旁搁着。又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最忙的星期一,我哪来的闲工夫管这束来路不明的花。

  才刚落座,我办公室的门就被打开,抬头一看,当然是我那个大老板,也只有他进我办公室时会连门都懒得敲一下。

  我的办公室就像他来来往往必经的走廊一样,而经过走廊是不必敲门的。

  “总经理早。”我拉开笑脸,跟他道早安。

  怎样,这声音听来朝气蓬勃吧?不振作起自己的精神不行,否则一大清早就懒洋洋地没动力,我真不敢想象一天忙碌下来,下班时我会累得像什么?有可能会是一只快断气的哈巴狗,或者变成一尾翻白眼、口吐泡沫的死鱼——反正下场不会太好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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