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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知何时扭开了收音机,音箱里缓缓地流泻出一首钢琴曲。午夜的旋律,魅惑着人心。

  “别担心,我会教你。”他牵着我的手,一只手臂环着我的腰。“跟着我的脚步。”

  我们靠得太近,我贴着他的胸膛,感觉气闷,正想抬起头呼吸新鲜空气,才发现我的眼睛只看得见他的下巴。以前怎都都没发现他长得这么高?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手臂却出奇地有力。

  “沈——”我有些不安。



  “嘘,别说话。”他将我的头按进他怀里,两条手臂全搁在我腰间,更加拥紧了些。

  这样子好吗?

  我一向讨厌与他人过分地接近,尤其是陌生人,那让我觉得不舒服,好像身上沾了什么不乾净的东西。

  我感觉肩上重重的,微微侧脸才发现他将头靠在我肩上,我深吸一口气,没有把他推开。这是什么样的心情,我怎么也无法理解。

  我缓缓地跟着他的步伐,旋律在我们脚边滑过。夜深了,只有星星未睡伴我们舞至窗畔。窗子很大,当初选择这房间的原因,除了经济上的考量外,多半是为了这扇窗子。

  我推开他,撑身坐在窗抬上,打开窗扇,让凉风吹进来,冷却了我的心房但不慎吹灭了腊烛。



  我的发带不知何时松开的,及腋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冷夜凉风轻吹便拂过我的脸庞。腊烛已灭,只存淡薄的月光。

  夜幕的一抹耀眼吸引住我,我忘情喊出声:“是流星!”

  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又在须臾中消逝在夜空中,还来不及开始,一切就结束了。

  “你们真的很像。”他在一旁,喃喃地说。

  我回头凝视着他,就那么一眼——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准时响起,所有的童话也都该结束了。

  我总算明白那份椎心的感觉是来自期待的破灭。我所等待的那名男子不该是他,因为他已经为别人付出过一次了。

  在那么多次的寻寻觅觅里,我不是他所要找寻的那个人。

  第五章

  天气愈来愈冷,就连身处台湾南部也感受得到秋雨过后,那股弥漫在空气里,快收敛不住的凉寒气息。

  我从图书馆里抱了一堆书出来,这阵子得赶好几份报告。

  我不是拖拖拉拉的人,对于该做的事情,我总是习惯事先就准备好,以免事到临头才悔不当初。

  才出了图书馆大门,迎面而来的冷风便绘我来了个下马威。我肩一缩,更助长了它的威风。唉!姑息养奸。

  这时错身而过的那人唤住我,令我蹙起了眉头,不禁大叹时运不济。

  是魏才子。

  “秋凉,几天不见就不认得我啦。”他走了过来,很好心地主动分担我手上的书籍。

  我才觉得奇怪,怎么几天不见,他就那么热络起来?我们其实并不熟。“学长。”我应酬式地招呼了声。

  “那天晚上你怎不来?”

  导人正题了,我就知道他会问这件事。

  “礼拜六?晚上我得兼家教。”

  他听了笑笑,没再说什么,默默地陪我走了好一段路。

  我过意不去,不好意思教人家一路当我的挑夫,到了文学院,我开口说:“学长,你忙自己的事吧,书我自己拿就行了。” 

  谁知他似乎不急着把书还我,将书拿到一边。27天晚上同样的时间、地点,我会温一壶热酒等你。”说完,才将书放回我手上。

  “不行,晚上我有事。”这种不容人拒绝的邀请太不尊重当事人,我对此颇为反感,更何况我得赶报告。

  他温柔地笑了笑,耸耸肩问:“要兼家教?”

  “不是。”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的笑容很像一个人。我举了举手上的书,解释道:“赶报告。”

  他闻言又笑了笑——事实上他那抹笑容一直接在唇边未逝去过。他走过来拨了拨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站开一步。

  “不成理由,今晚湖畔见。”说完,他便走进文学院里。

  “喂!”怎么就这样跑掉了呢?我可没答应哦!

  夜里,我忙着整理资料,根本忘了这档事。

  后来听说魏才子因为在湖畔待了一整个晚上,结果伤风病倒了好几天。当我从李明玉口中听到这消息时才猛然想起,顿时罪恶感油然而生。

  我暗地里骂魏品轩是一个呆子,不懂得见机行事。

  我不信他没瞧出我的拒意,他只是在赌,赌我赴约的可能性有多大,可借他不知我说一没有二的原则,我不去就是不去了,等到天亮也没用,真不晓得他这个才子之名是怎么来的?

  “看来魏品轩这回是真动了凡心。”李明玉在我耳畔嚷嚷。笑话,什么叫动了凡心?他是天上的仙人不成?

  “秋凉,你不知魏才子在系上可是炙手可热得很呢!上从大四,下至大一,不知道有多人哈他哈得要死,就连别系的都迷他迷得要命,好多人来修系上的课都是为了见他一面呢!”李明玉超夸张地形容魏才子受女孩子欢迎的程度。三人成虎,不是没有道理。

  关于她的话,我只打算取信百分之五。“果真如此,怎么你这回就‘免疫’?”

  “谁说我打了‘预防针’?不过是考虑到对手太多,而且人家又看不上我。”李明玉悻悻然道。

  能听得懂我说的“暗语”,且对答如流的人实在不多。李明玉居然是其中一个。

  “秋凉,你想谁会让魏才子心甘情愿在冷冬里待上一个晚上。”李明玉凑过来问我。

  我微微怔楞,沉默了会儿才缓缓道:“我。”

  “你?”李明玉不信地叫道。

  “对呀,前些日子,你不也说魏才子对我有好感?”

  “是没错,可是你——如此看来倒还真有几分可能性,不过你老是说一些不正经的笑话。”

  这话太伤人心了。我不正经?到底是谁在说笑话?真是欲加之罪,教我百口莫辩。我说谎话没人信也就算了,怎么我说真话也教人当成了玩笑话?

  这个世界真奇怪!

  *  * *

  “这个世界真奇怪对不对?”我抱起“希望”问道。望着它骨碌碌的大眼,不觉笑了出声。

  希望,是我三天前捡来的小狗。

  那天我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东西,回公寓的路上,它一直跟在我脚边,赶也赶不走,我一快跑,它也拼命地紧追着我不放。天很冷,我没力气跟它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可是它似乎赖定了我,我总不能一路让它跟到公寓里。

  我不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真的,尤其它身上脏兮兮的,我才不可能收留它。就算是,它看起来才出生没多久。

  但是我还是被这家伙所打动。

  “我告诉你哟!我可是很爱干净的,要是你不遵守我屋里的规矩,可别怪我心狠手辣。”我心软了,可我仍事先和它约法三章。

  也不知它听懂了没,在我说完后,它竟也叫了几声。

  于是我又折回商店买了杀虫洗毛剂,一回公寓就马上帮它洗干净。

  这狗仔倒很识相地不吵我,让我专专心心地赶报告,只有饿时才会跑到我脚边磨磨踏蹭。

  三天里,我们似乎建立起共识与默契。

  今天下午,趁我没课,才带它去兽医院打预防针。

  多一张嘴吃饭,我得省一点。

  “希望”算是长毛狗,耳朵尖尖的,看起来很像一只小狐狸,毛色并不纯,棕色、黑色、白色都有,不过以棕色居多,棕色里还带着一点点亮金光彩。

  我怕冷,一到冬天,手就冰冷得像要冻住血管里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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