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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明白生活维艰后,她再不乱花钱买面纸,只用厚、宽、粗,一张可抵两张用的卫生纸,而且还专挑平版式的多省钱嘛!

  “乖儿子,摸摸鼻涕,哭成这样真难看,人家会以为发生家暴。”抹去他满脸湿,沂芹一声儿子喊得琅琅上口。

  “妈咪,我好想你。”他哽咽。

  “我也想你啊!上次被坏人抓去后,他们有没有欺侮你?”



  拨拨他的头发,这个小智障长得还真好看,带这儿子出门肯定风光,不过单亲妈咪九难多,她连自己都养不活,实在没本事多养一口人。

  “没有,他们送我回家。”摇头,他的手不肯放开,笑却从嘴角蔓向耳际。

  天灏站在旁边看着这对“母子”。

  奇怪,孟孟怎么会误认她是大嫂?她和大嫂长得不像呀� �

  不过,并不奇怪,他和大哥也不像,孟孟不也喊他爸爸。

  往昔,他身边站了任何女人,孟孟都要大大生气,还恶作剧,将冰淇淋、汽水或其他东西往人家身上倒,问他为什么,他就无辜地说:“她不是妈咪。”



  孟孟要为他的母亲保住褚夫人宝座,不容侵犯。

  这也是为什么条件优秀的褚天灏,年至三十三还没办法结婚的最大原因。

  看来,沂芹对了孟孟胃口。

  这个“正好”,让他追求沂芹的意念转为势在必得。

  “那还好,要是他们欺侮你,你一定要告诉妈咪,知不知道?”几句话,沂芹将自己见而不救的罪过,推得一干二净。

  “好,妈咪会保护孟孟。”

  “妈咪当然要保护乖儿子,对了,你爸爸呢?”

  一抬头,她的眼光对向褚天灏。

  眼珠四下转过,为了三百五十块门票,路人走得干净,只剩下……

  不会吧!台北市几时盛行起爬虫类了?而且不论走到哪里,都会撞上这一只。

  褚天灏从口袋里面掏出三百五十块,交到沂芹手中。

  “对不起,我不能不留下来欣赏母子天伦图,因为他是我儿子。”

  腰扣在人家儿子手上,眼神被老子锁死,她是落网蝴蝶,离大限不远……

  “爹地,我好饿。”抱住妈咪,孟孟心情大好,话多,饿得更快了。

  “好啊!我们带妈咪一起去吃饭。”

  想反对的声音,在沂芹想起家里那两箱泡面后,自动消音。

  于是,孟孟和天灏很顺利地带走发呆当中的妈咪。

  非常好,阉家团圆,今天是中秋夜吗?不是?谁管它!

  抬 韶 留

  吃真是人间一大乐事啊!幸福、美满、快乐……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上位者都该奉为圭臬,深切认定让老百姓饿着就是执政者失德。

  沂芹虽是饿到最高点,但姿态仍优雅得像贵妇。

  看来沦落凡间的小公主,尝到了人间疾苦,天灏不着痕迹地将自己的果汁推到她而前。

  吸掉最后一口果汁,沂芹满足喟叹,肚子填饱饱的感觉实在太美妙。

  “儿子,我吃饱了,你咧?”

  用手肘碰碰儿子,这个帅过F4的大男生,让假老妈越看越顺眼,儿子儿子,声声也喊得顺心顺口。

  孟孟满嘴冰淇淋,笑望她一眼。

  “你还要再叫点东西吗?”

  “好啊!”招来服务生,沂芹一点不客气。“先生,请给我一个黑森林,八寸的,我要带走。”之前,这家餐厅她常来,太久没吃,怀念死了黑森林的味道。

  “最近还好吗?”

  “好,很好,非常好,好得不得了。”连续几个“好”,把她的“不好”越描越黑,黑到她差点成为非洲土人。

  “你看起来和以前很不一样。”心口不一的女人,天灏的笑憋在肚子里。

  “不一样?有吗?我看不出哪里不一样,是不是你视力变美了?”

  “你没上妆。”他用针直直戳上她的谎言。

  “那个啊……有天醒来,照镜子刷牙,突然发现自己脂粉不施的时候美若天仙,我认真想想,实在不应该再用那种庸俗物品,来掩盖自己的美丽。” 。

  打死她都不承认,那些动辄上万的保养品、化妆品,眼前她连一瓶都买不起。

  “你穿衣服的风格改变了。”他寻出第二只针戳进另一个洞口。

  “衣服?嗯……我在响应简朴民风,现在经济普遍不景气,很多人找不到工作,若太过奢华浪费,免不了让人心生不平衡,万一害别人跳楼自杀,我的罪过太大。”

  拉拉身上的衣服,两百块在她身上发光发亮,那是她拯救天下苍生的表现,跟离家出走、跟阮囊羞涩,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真不懂得生活哲学,生活嘛,要不断有新体验,若她的人生缺少这一段,她怎晓得一百九的衣服不会像砂纸,随随便便磨掉身上一层皮肤;更不会知道,两百五的布鞋不夹脚,出门踩踩,跟孙悟空的筋斗云一样好用。

  点头,他笑着敷衍,“你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的你看起来像个大学生。”

  “你在批评我幼稚?”哼!要是和她交过手,他就会晓得她抢生意的手段跟“幼稚”的差别有多远。

  “你浑身带刺,为什么?有人随时等着伤害你吗?”这一针他插得又直又准,插人心窝正中央、半个细胞大的红心点,零失误。

  皱皱眉,讨厌的男人!

  虽然他的眼睛该死的好看、他的鼻梁该死的挺直,还有那两片薄唇该死的性感,不只一次诱拐得她想偷亲两下,品尝鲜味。可是那种讨人厌的讽刺习惯,勾引她勃然欲动的分尸欲望。

  他是学中医的吗?专以在人身上扎针为乐?

  “你一定不晓得我生肖属魔鬼海胆,那你呢?你的战人功力也不弱,你……不会属豪猪的吧!”

  突地,天灏哈哈大笑起来。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人,你相当相当有魅力。”

  “拉马说:‘任何女人都有魅力,你只要站好,看起来笨笨的就可以’。请你不要拐弯骂我笨。”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她由着他去大笑。

  他笑得更凶了,“我决定了,要和你谈一场恋爱。”他压抑的真实性情在这一刻浮现,他又能大笑、又能说出心底话。

  谈恋爱?他老婆死了、跑了、遗弃他了?他居然光明正大带着儿子出门,四处找女人谈恋爱,

  不过她是莎士比亚的崇拜者,莎土比亚说过——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便是一个毁坏了的人。不管他老婆在不在,他都已经“坏掉了”,她才不将就有瑕疵的男人。

  “王尔德说:‘恋爱不是一种甜蜜的东西,而是一种需要特别忍耐的苦恼的连续’。所以恋爱太痛苦,免了吧!”

  调调情还在可接受范围,超出范围恕不奉陪。

  天灏低头半晌,拼命在脑中搜寻名人话。

  “有了,莎土比亚说:‘恋爱中的人,可踏在随风飘荡的蜘蛛网上而不会跌下来,幸福使他飘飘然。”

  他偷偷删改名人的话,莎土比亚说的是:“幻想的幸福使他飘飘然”,弄清楚了,是幻想的,哪一天幻想破灭,从网上掉下来,会直接落人间地狱里去。

  可是为了追求眼前女子,他不介意地狱就在身旁虎视耽耽。

  靠在儿子身上,沂芹凉凉回答:“约翰海说:‘恋爱是性欲的理想化’,而欧纳西斯夫人说:‘性是一件坏事,因为它会使衣服弄皱’,所以,我的答案是不、是否、是NO,爬虫先生,我没有心思和你谈恋爱。,,

  看来她真的对他非常没意思,因为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想知道。

  叹口气,天灏只好退一步啰。

  “如果你不赞成和我谈恋爱,不然我们结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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