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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优建议。

  她们四人都有一头留到屁股下方的直长发,留长发并不是因为好看,她们各自有理 由,但不管理由为何,促成理由的男人将从她们生命中退位,再留长发已无意义。

  「然后,我们收拾行李,搭火车去环岛,连续玩它个十人半个月…重昕接着说。

  「可以吗?于优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吗?制作人不是已经跟你催过好几次了?」于优 是个以音乐为生的作曲人,最近几年她的曲子让几个小歌星唱红,作曲功力受到大牌青 睐,因此也成为半张红牌。



  「别担心,我已经把曲子交出去,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于优难得狂放。

  「辛穗,你能请假吗?」

  「我连工作都不想要了,还管老板准不准假。」

  「决定了、决定了,谁都不准反悔!待会儿提醒我,把冰箱里的一堆柠檬全扔掉, 从此我再不碰这种酸东西,他的一言一行再也酸不到我的心。」

  仅管葡萄酒醉不了人,但是连连喝掉好几瓶,童昕也敌不住酒精作祟,微醺的小脸 现出一片酡红。

  「我也是,我要把冷冻库里的巧克力全扔掉。」于优附和。扔得下巧克力,但愿… …也能扔下属于他的所有回忆。



  「这么说,我不是也要把侨哥哥给我的娃娃扔掉?」有些不舍,可是……算了,再 舍不得,他都不会是她的,留下娃娃又有何益?扔了、扔了,通通扔了。

  「别不舍,扔弃旧物才不会让它们有机会伤你的心,我也要把那一箱巴哈、莫扎特 送入垃圾桶。」辛穗说。

  「等旅行回来,我们又是一条生龙活虎!干杯!」铿锵一声,这回再没人听到心碎 声,因为……心早埋进垃圾场,再寻不到踪影。

  「回来以后,你们要做什么?」小语问。

  「我要回田尾种花,如果我阿母还要我去相亲,我就乖乖听话,去跟一堆猪头对看 ,说不定不到三个月,我就顺利嫁掉!到时我就请你们来看看我穿那种俗得吓人的旗袍 ,还在胸前挂上一个特大号的金锁片。」童昕醉醺醺地笑得好开心,眼角却不由自主地 掉下泪水。

  小语喝下一大口酒。「我要到欧洲找一个童话小屋住下来,从此再不碰爱情小说, 我要写好多好多童话故事,帮每个公主王子安排完美结局。」既然真实生活无法完美, 就让她的笔来替她写出完美吧!

  「我要去当修女,穿着圣袍,假装自己仍然圣洁干净。」辛穗自我解嘲,现在,她 只能「假装」干净了。

  「于优,你呢?」童昕问。

  「我?我是最不用担心的一个,别忘了我颌有残障手册,再怎么说,政府都要养我 一辈子。」

  于优拿她的腿来寻开心。

  等这一切全过去,属于她的这辈子也该结束……结束后还会有另一个新生吗?

  新生的世界里,会不会也出现一个伤她的人?

  「上回林大哥不是力邀你站到荧光幕前当歌星吗?试试吧!」小语说。

  「我对当第二个阿吉仔不感兴趣。」摇摇头,不想再多说,于优看着天边星子。「 听说垦丁那里可以看到好多流星,我们去那里好不好?」

  「你忘记漏油事件吗?」童听笑问。

  「污染的心正好配上污染的海域,『同是天下污染物,相逢何必曾相识』。「我赞成去那里!」

  小语投出赞成票,多数尊重少数,少数瞪过多数,算是泄过恨意,于是第一站行程 有了目的地。

  第一章

  品诚医院是个大型连锁医院,全台湾由南到北共有八家,里面聚集了一流名医、一 流设备,为生病的人们带来最好的医疗服务。

  品诚医院的创办人叫谷振强,二十七岁那年,娶了中部富商的女儿,夫妻鹣鲽情深 、形影不离,新婚初期创立台湾第一间品诚,并在之后陆续生下两男两女--谷绍阳、 谷绍时、谷绍华、谷绍月。

  他的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和乐幸福,看在外人眼里均是欣羡。

  然,幸福并没有维持太久,在谷振强三十五岁时,他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去世,留 下四个孤儿和鳏夫相依为命。工作、孩子,弄得他心力交瘁。

  幸而父母亲一直站在他身后默默支持,不但支持他的事业,还为他扶养四个小孩, 让谷振强能在工作上专心一意。

  五十五岁,他提早退休,将医院交到儿子女儿手中,带着父母亲移民美国,准备好 好享受人生的最后快乐。

  他的四个孩子,个个优秀、个个争气,在短短二十几年中,迅速将医院扩张到台湾 各处,别说在台湾本土,就是在大陆、美国,听到「品诚医院」,哪个人不竖起大拇指 ,赞声好。

  现在,我们来谈谈谷振强的退休生活。

  初到美国,他邂逅一名金发女子,在儿女及父母的鼓励下,他梅开二度。翌年,生 下小儿子谷绍钟。谷绍钟遗传了母亲的金发碧眼,和父亲的高大身量。

  这个新报到的小生命,让一群老字辈的爷奶父母疼进心肝里,毕竟,在花甲之年还 有此能力,可是件值得荣耀的事儿。

  对谷家四个子女来讲,这个「弟弟」甚至比自己的儿女还小、还可爱,金色的小卷 发、粉嫩的双颊、湛蓝的大眼睛,比起「三不鲁」里的小娃娃还漂亮上好几倍。抱着小 弟,父爱母爱油然生起。

  于是,在俗称坐月子的那个月里,谷绍钟的娘根本没机会抱抱自己的亲生儿子。晚 上,他让爷爷奶奶霸在房里睡觉;白天,他在哥哥、姐姐。嫂嫂、姐夫的簇拥下逛遍美 国各景点,直到首桌满月酒摆过,兄长整理行李回台湾,他才有幸认识自己的亲娘。

  而旧就有句台湾俚语 是这么说的--宠猪拿灶、宠儿不孝。

  这个谷绍钟从小就让众人一路宠上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天下事,没有一桩不 顺心,终于宠出他桀骛不驯的叛逆性格。

  大人念两句,他冷哼一声,有听没到,气得四个老人家天天追着他的背影碎碎念。

  问他,这样对待四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家,心里会不会过意不去?

  他会对你笑笑,懒懒的说--他们之所以长寿,就是因为他给了他们足够的运动量 。

  当然,后面这段是本人加上去的想象词,事实上,正常的谷绍钟连应也不会应上一 声,只将你当成是缺乏脑浆的六脚昆虫看待,要是问得他烦了,一个左勾拳,就能拦截 下你的无聊。

  举个实例来证明他的「不孝」吧!父母亲要他以哥哥姐姐当榜样,好好认真念书, 他偏偏沉溺在电玩中,勉勉强强捞个三流大学混毕业,然后,在母亲哭死哭活,差点假 自杀真上吊后,才把他退回校园将研究所读毕业。

  谷绍钟念得不甘不愿,问他研究所滚哪个科系,他恐怕已经忘光了,不过好歹那张 毕业证书,挽救下他母亲的老脸。

  说他笨,其实不算,二十岁就能从研究所毕业的男人,你会以笨形容吗?说他聪明 、连年跳级,更不然了,他只是懒得跟老师瞎耗时间,早点毕业省点烦。

  不上学后,他成天在家里,窝在房中搞他的电玩,一天二十四小时中,睁着眼睛的 时间全贡献给计算机。

  可他是怎么玩的,谁也不知道,光是这样玩,他两年内玩出一间办公室、玩出上亿 身价,玩得老人闭口不说话。也算他有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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