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二十四个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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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不曾爱过,所以无法体会,为爱水深火热,却无法满足的心情。

  信件一共有五封,封封皆洋洋洒洒数千言,其中包括诗与词,但因为篇幅有限,所以只取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这一段故事的缘起。

  SUNNY:请容许我这样称呼你,也请容许我视你为我生命中的阳光。



  没有错,阳光,那生命的起源。有它时,大地温暖欢畅,万物欣欣向荣;没有它时,四周一片阴暗寒冷,隐隐中是萧瑟的凋零。

  这就是我对你的感觉,赤裸真诚,毫无保留的。

  每天早上醒来,在黎明的晨曦中,是柔雅娴麓的你,那静静的凝视,是我一整日的希望;而夜阑人静时,思及你浅浅甜美的笑容,则是我永生的迷醉。

  可以说,有美景处有SUNNY;有SUNNY处有美景。

  你,与世间最美好的景物呵成一气,也成为我的生命,扬超一曲永无休止的旋律。巧笑情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我想,这是载于古籍,预备千之后,用来形容你的话语,也因此迷惑了我,令我神魂颠倒。

  四月二十七日真的,我爱你,已爱得无法自拔。我的社会早穿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内心激切的情绪再也拉不回来。



  你随时随地皆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拥有我心的每一个跳动,思维的每一寸意念。我想,在我有限的生命旅程里,再也不会有人令我如此痴狂,也不会有人能超越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我的爱情真是疯狂吗?我的希冀是痴心妄想吗?我的所作所为,是恐怖、是不正常的吗?

  你们说我是少年情怀,骂我是偏执无知,责我是强说的愁;更一口咬定,我是青春期自以为是的幻想。

  可你们都错了!我虽然年少,但不是不经事的人,我心里明白得很,也想得很透彻我的爱终究惊世骇俗,不能让众人及社会认可。甚至你,也不会接受我。然而,了解这一切,我还是无法教自己不爱。

  SUNNY,除了爱下去,我又能怎么办呢?

  五月十五日我从来不怨你的拒绝和无情。我只恨命运捉弄了我,将我挪后了六年,而你那老师的身份,让你必须戴上冷酷的面具。你知道吗?当你说我不体谅你,我的出现破坏了你的生活时,我的心恍如被活生生的撕扯着,整个人脆弱得不堪一击,真想一死了之算了!

  然而,尽管脆弱,我仍不要你的同情和怜悯,因为这份爱是发自我的肺腑,而你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绝对没有仅次于任何人。我能为你生,为你死;即使是我丝毫无法占有你内心中的一点地位,但你却拥有我的一切,连同生命都是为你而存在的。

  不要说我不曾试着改变自己。多少日,我被迫到辅导室谈话;多少夜,我不断与内心的自己交战着。事实证明,我根本没有改变的可能。

  六月三日你们以为感情是一具遥控飞机,由着按钮,要来就来,要去就去吗?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当爱情波涛汹涌时,是任何堤防都阻挡不住的。

  你说,时间会治愈我畸型的痴恋。我只能告诉你,我不以为自己的爱是病态、是耻辱,我甚至能大胆的说,无论如何物换星移、时序变迁,我都会永远恋着你,不管聚散与否,我都永远惦记着你。或许我没有打动你心的一天,但我对你的爱,将是始终不渝的。

  写过这么多,也说过这么多,总越不过你所设的藩篱,你总认为这只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梦呓,以后就会消失。

  但我到底要如何证明自己呢?我爱你,爱你至深,恨不得能鞭自己几百下来表示我的诚意,但你却连一点机会也不肯允诺我……

  六月十八日你的心何其狠呀!原以为你是世上最美的那朵无刺玫瑰,高贵而温柔,却没想到你仍会扎得人遍体淋伤。多情总被无情误,我想,你虽年长于我,却不曾真正去爱过。

  不曾爱过,所以不了解我的心情。

  有时,我真不服气,这就是我无法抵抗的结局吗?

  六年二十四个季节,真是跨不过的鸿沟深海吗?

  有人说过,生命应为理想而延续。有时,理想的实现与否,远比生命的有无还重要。你,就是我的理想,我奋斗的目标,只要我存在的一天,就不会放弃对你的等待及追寻。

  尽管我被警告不能再与你联络,而你也千方百计的躲着我,但付出的及说出的,已无法再收回来。

  我实在狠不下心来断绝这一切,要我撕毁这封信,竟像是要揉碎自己的心一般。你若觉得厌恶,没有价值,认为有撕毁的必要,不妨由你来执行这项工作吧!

  因为,痛得流血的,是我,不是你!

  七月二十七日被你钉在十字架上的S·C·L

  第一章

  落入凡间

  本以为,

  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但终究,

  她像落入凡间的仙女,

  翩翩来到他的身边。

  秋末时分,天黑得早,辅导课还没有上完,偌大的校园就陷入一片暗影中,只留下部分的大楼炽张着灯光,晶亮如燃烧的焊火,代表高三学生夜以继日的苦读。

  “焊火,嘶嘶幽蓝的焰苗,是以青春为柴薪,焚烧着莫名的骚动,终有化为灰烬的一天……”

  林世骏在笔记本上,一边写着这段话,一边抄着黑板上微积分的解答。

  突然,像心有灵犀般,他朝窗外望去,隔着几棵霸王椰子的另一栋楼,已有一些女生走来走去,让他们这儿的男生也开始分心。

  然而,他注意到的并不是那些穿制服的女学生,而是一位正走向办公室的女老师。

  余桑琳,去年才从外文系毕业,因成绩优异,做过很有创意的教材,一踏出校门,便被这所以升学率着称的明星高中特别网罗过来。

  她个儿很娇小,如瀑的黑发披肩而下,衬着的瓜子脸也是小小的,蛾眉黑瞳,总是清清澄澄,在看似柔弱中,有种宁静的气质。

  因为年轻,又有着不错的容貌,陈校长怕引起麻烦,让她带的全是女生班。想说等经过几年,她的磨练足够了,才让她去面对那些血气方刚的大男生。

  不过,一个那么可爱的女老师,尽管不正面接触,多少也会引起遐思。一度,余桑琳成为众男生的偶像,下了课,是不少人口中的话题。

  最初,林世骏并没有在意这些讨论,因为他那时正忙着和校外的一个女生小蓉谈恋爱。他们同是学校校刊编辑,自我标榜的文艺青年,于是,他努力的写诗给她,直到他自己都觉得满纸荒唐做作,才匆匆地结束这段感情。

  “你为什么不再为我写诗了呢?”看了他分手信的小蓉,在雨中很哀伤的问。

  “没有灵感了呀!”他很潇洒地说。

  当时高二的他,已有过三次恋爱的纪录。第一次是国二,因为老哥林世验泡马子,带回家后,他们兄弟间号称她为“嫂子”,而他就顺便和嫂子的妹妹凑一对,来个兄弟姐妹的情侣档。

  这拍档关系,在老哥出国读书后就自然散掉了。那是一个爱收集明星照片的女孩,满口谈的都是八卦,言语乏味,让林世骏对她并没有太多的怀念。

  第二次是高一时,他们一票男生约了一票女生去海边玩,结果错过回家的火车,在铁轨上走了一夜。那夜,紧紧偎着林世骏的女生,因为有了“过夜”的感情,所以,对他特别死心塌地,甚至嘴里到了喊他老公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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