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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华心一定不像她这么优柔寡断又小家子气,何永旭会不会也痴痴地望着丁华心,说她也是大漠公主,前世的情缘呢?

  不!不能再想下去了!孟茵用力的甩甩头,人生聚合各有定数,她真的不是何永旭世界里的人,即使到现在,她仍无法有丁华心那么出色的条件去配合他,又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旧爱只宜回忆,人生的路仍要走下去,不是吗?

  ☆ ☆ ☆



  世轩一回到竞选总部,还来不及整理文宣品,就首先冲到洗手间去看他那两颗可恶的青春痘,果真是比早上起床时又大了许多,不但红肿,还有白脓。

  去他的青春期特有的现象!为什么有人吃十包薯条,火气大得满嘴冒泡,皮肤就是不长东西?这不公平嘛!

  他用力洗脸,碰到那两颗劳什子,还痛得惨叫一声。

  奶奶叫他多吃蔬菜水果,说是体内排毒;爷爷一双老花眼,说他根本没看到,老爸和老妈都发誓他们身上没这种遗传;姑姑则说非常酷,乃青春的象征,她也想长几颗。

  酷什么?要的话,全送给她好了!

  “男人真正重要的东西在脑袋里,而不是外表。”老爸今早又旧调重弹的说。



  废话!因为他长了一张老帅哥的脸,才能说这种风凉话!

  老妈更鲜,拿了一堆保养品来。拜托!他又不是女生,若是又按摩、又敷面的,不被众人笑死好几次才怪!

  最可恨的是堂姐,拿几瓶不同的青春痘药膏给他,一边掩面发笑说:“小心喔!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简直是乌鸦嘴,结果由一变两颗,他努力地用头发将它们遮住,丁华心说头发有油,会让青春痘更严重,去她的,总比被人看见好吧?

  用各种力道甩了几次头,把发梢落到刚好的角度,世轩才若无其事地踱出来。

  恰好丁华心在问:“玉磷呢?她老公打电话找人哪!”

  “说是碰到老朋友,先走一步了。”有人回答。

  世轩突然想到孟茵,方才看到她,还真令他傻住了。回忆起少年无知时,曾对她的敌意及无礼,真的好糗!

  这几年来,他一直觉得老爸和孟茵的分手与自己有关,但大人不提,他也不敢问,只记得她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再也没有人讲她的名字,仿佛她不曾存在般。

  他刚才真应该向她道歉,但始终没有胆,搞不好她都已经忘掉那些陈年往事了。

  由他十五岁的眼光来着,孟茵真的满漂亮的,气质一级棒,说话好温柔,难怪老爸以前会迷上她。只可惜他当时年纪小,不懂得欣赏,又一心要父母复合,才会有那些不上道的行为,到最后,老妈仍嫁了别人,老爸也有了丁华心。

  他实在不怎么喜欢丁华心,做任何事都很自以为是的样子,十足的女强人。不容否认的,丁华心长得不错,人也热情,但总不太像老爸会谈恋爱的对象。

  他们是如何开始的?世轩至今仍觉得“雾煞煞”,没一点概念。大约一年多前,丁华心就出现在何家周日的家宴上,然后愈来愈频繁,直至他们到绰然亭赏荷,丁华心就成了老爸的女朋友,世轩新妈妈的候选人。

  丁舜渊和李蕴绝对是投丁华心一票,并且被她的交际手腕唬得团团转,夸她是时代新女性。

  何咏安对丁华心更是赞誉有加,废话嘛!她们两个一副德行,活像一对双胞胎,当然是互相抬轿啦!

  丁华心那一头爱老爸是很明显的事,但老爸心里怎么想,世轩就无从猜测。反正他永远是那一百零一个表情,标准的学者,整日埋首研究,都快变成机器人了!

  这回世轩学得乖乖的,早已不敢有什么意见和想法,老爸想娶谁,他绝对和他父子一条心,只要老爸高兴就好。

  做完份内的工作,世轩想去老爸的实验室找些科展的资料,老师和同学们知道他有个出名的父亲,把大半的工作都推给他,再不做就要被斗争了。

  “世轩,等一下!”丁华心叫住才跨出门的他,“你是不是要去你爸那里?”

  “嗯!”他用鼻子哼了一声。

  “等我一分钟,我载你去。”她收拾东西说。

  世轩只有懒懒的靠在门口,耐心地等待。

  ☆ ☆ ☆

  周末黄昏,何永旭仍在实验室里忙着,偌大的地方,只有两个研究生还在孜孜不倦地工作,显得有些冷清。其中有一台电脑的数据出了问题,何永旭处理了好一阵子,眉头正微皱着。

  世轩看何永旭一脸的专注,很识相地不去打扰他,迳自往隔壁的小办公室走去,那儿有满墙满桌的杂志、书本、期刊、论文和说不出名堂的东西,他只知道不能乱碰。有一回,丁华心自作聪明,以她高度的组织能力把一切弄得整齐干净,结果何永旭不但不感激,还脸色极难看地训她一顿。

  要何永旭动怒很不简单,然而,他一旦发起威来,谁都不敢吭声,强悍得连何咏安和丁华心都不例外。

  居于自保,世轩只敢占着沙发的一角,挪动半个茶几的空位,小心翼翼地抄他要的资料。

  对面丁华心把买来的便当和点心放好,香味弥漫在室内。她晓得何永旭最怕事情做到一半被人打扰,所以很有耐心地坐在一张椅子上等待着,并以欣赏他来打发时间。

  莫明的,每次一看到何永旭,丁华心就会忍不住心中的崇拜和爱慕之情。何家的男人天生就有一股领导群伦的魅力,不仅是外貌上的高大英挺,还有后天环境熏陶出的非凡气度,从何舜渊、何永旭、何永洲,到才十五岁的世轩,都有一脉相承的特色。

  她非常喜欢盛装打扮和他们出席各种场合,站在他们中间,让她有着无与伦比的荣辉及满足感。

  人往高处爬,就是向着优秀的菁英靠拢,这也是为什么她一替何咏安工作,就拚命打入何家社交圈的缘故。

  何家的两个单身汉,何永洲太滑溜,后来竟为了黑社会老大的女儿自毁前程,不提也罢;只有何永旭,稳稳当当的,趁着近水楼台之便,她自然会紧抓着不放。

  看着秒针走了好几圈、丁华心又数了一百下,何永旭仍没有一点结束工作的打算,她忍不住说:“吃饭吧!不然菜都凉了。”

  “再等五分钟。”何永旭头也不回地说。

  丁华心数到第三百下时又说:“可以了吗?我的时间很赶,咏安还等着我对讲稿……”

  何永旭终于转过椅子,一脸倦容地说:“对不起,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只是帮你送便当。”她温柔地说:“想到你一忙,大概连午餐都没好好吃吧?”

  “谢谢你。”何永旭起身倒两杯茶,一杯递给她,“事实上,我刚吃了学生的生日蛋糕,肚子还不太饿。你最近很忙吧?”

  “忙死了!我们两个好久都没有正经的聊天了,总是你匆匆,我也匆匆。”丁华心说:“咏安才提到,等大选完毕,要放我一个长假,有些事我们也该好好商量了。”

  “什么事?”他喝一口茶问。

  丁华心听见他这话,几乎为之气结。何永旭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城府极深,不知道他唱的是哪门子的调。

  事实上,他从没向她求过婚,结婚之事还是何咏安先起哄的,他没反对,不就表示同意了?怎能还表现出一副不相干的模样呢?

  “婚礼呀!我们不是说好在大选之后吗?”她只有直说:“现在只剩两个多月,再不决定,到时连喜宴场地都订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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