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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当春天走过的时候

  ——专访沈曼奴关于沈曼奴

  ·年龄:这是女人亘久以来的秘密。



  ·星座血型:双鱼座A型。

  ·特色:快乐的时候会笑,尴尬时也笑。(笔者按:她难过时大概也会噙着眼泪笑吧!)

  ·嗜好:和她写的言中人物聊天、看前田惠津子的漫画,如《少女情怀》、《多梦森林》……

  ·志向:成为㈠漫画家、(二)说作家。

  ·作品:《狂炽》、《回旋》、《两两相望》、《爱得太难》。

  ·作品特色:描绘都会男女的爱情鲜烈而饶富趣味,目前着手的作品颇有白傅色彩哟!



  “在十六、七岁拥有的爱情,是一种模糊的浪漫,彷佛春天走过的时候,生命莫名其妙的鲜活起来,自己却搞不清楚为什么……”

  笔者实在不得不承认完全“败”给沈曼奴了,当她说出这么富诗意的话时,她竟一脸傻气的笑。

  那时曼奴离家在台中市念五专,一入学许多学姊都说,有个同年级的男孩和她味道很像;说话的样子、傻笑的样子,就连惊讶的表情都十分相像。她听了也不十分在意,只好傻笑着说:“是吗?真的呀?!”

  后来真的遇上了他,才发现他们还是国中同校呢!以前曾照过几次面,但从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当时给大家这么一说,才觉得似乎真有这么一回事。春风悄悄的拂过两人心头,后来就真的在一起了。

  “也只是在一起做着那个年纪该做的事,没什么特别的。”曼奴又把眼睛给笑眯了。

  他们牵着手去看电影,一起做功课,有时拌拌嘴,然后再给对方写一些很白痴的情话。

  “很淡很淡的感情,淡得几乎要忘了它的存在,所以分手也无需特殊的理由。”说到这,曼奴刻意顿了一下。“唉!都怪当时太年轻。”

  然后她又咧着嘴笑,笑得好开心,害笔者不禁也跟着她傻笑起来。许是因为这样懵懂而天真的青涩岁月,是大家共有的经历吧!

  可是主动提出分手得需要很大的勇气呢!她犹豫了许久,好不容易写了一封信,信写得极辛苦,既怕措词会伤人家的心,更怕写得太婉转,人家看不懂。

  第二天一大早,她正准备去寄信,一开大门却先收到了他的信。

  信的内容恰巧和她写的差不多,她当场笑了出来,“天哪!怎么会连这个都一样?”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庆幸着提出分手的不是自己。

  “还可以装着有点可怜的样子,接受大家的安慰,真不错!”这回她可笑得有点贼了。

  当笔者建议她可冲着这份“心有灵犀”,再续前缘时,曼奴连忙笑着摇手说不。

  “和一个这么相像的人谈恋爱太恐怖了!”

  恐怖?!亲爱的读者,你们认为呢?

  寻,爱的殿堂

  一个人,究竟该持着什么样的信念存活在这个世上?

  尤其是身为一个女人……

  恋爱不是想谈就能谈的;需要对象,需要付出——

  相信“真爱”吗?

  我不相信。

  真爱,与存活在这世上的某个人真心相爱。

  虽是真心相爱,但毕竟是相异的两个个体,总有冲突、冷淡、漠然的时候,在这种时候,即使心中有爱,也会一次次留下深浅不一的伤害吧!而且正因为有爱,那伤害才更教人难以释怀……

  不要告诉我,人生就是因为这样才有苦有乐、才是人生——

  非常害怕针锋相对的局面,却又常常动不动就与人争执。

  当心已不属于自己,却又猜不透对方的心时,不是掩面流泪就能表达出那份难言的苦闷的。

  连爱都不能相信,那么还能相信什么?相信自己的理想?什么理想?是追求名利、还是追求金钱?是承先启后、还是造福全世界?

  每谈一次恋爱——不,恋爱不是想谈就能谈的。

  青春的时候,所谓爱恋,多是周旋于若有似无的情愫之中。多少次在这若有似无的迷醉中清醒过来,且告诉自己——爱自己就好——却仍是反反覆覆的迷失在爱与不爱的抉择中呢?

  故事中的主角,在她十九岁时,如愿进入她所梦想的爱的殿堂——

  而我,我不相信真爱,却仍然执着的在人海中找寻……找寻一把钥匙……

  我在找一把钥匙……

  讲台上的殷然玺穿着袖口卷起的白衬衫、

  米白的休闲裤、褐色皮带、褐色休闲鞋。

  他的打扮时而正式,时而轻松,不像其他的夫子总是固定的几套制服在换穿。

  在他说明了他就是送我钥匙的那个人后,

  我被他依然俊帅、却无尽苍桑的面容吓了一跳。

  楔子

  我在找一把钥匙——

  一样无聊的午后,一样孤单的自己,穿着一式的白衣、牛仔裤,拎着两年前在第一市场以三百元买的褐色书包,拖着闲散的脚步,走向那一所毕业后我绝不会承认是我母校的学校。

  下午的课前两堂是空堂,七、八节则是经济学。我可以在宿舍睡个午觉再赶经济学的课的,不过我答应美祯一点半到教室陪她聊天。

  认识姜美祯三年,能聊的大致也都聊完了,而且每次她至少迟到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加上今天她借了我的摩托车,我很怀疑她会在第七堂课前出现——可是我却还是在一点十五分准时出门。

  因为我也是有我的目的。上个礼拜的这个时候,我骑着摩托车在这条路上遇见他,然后我们说着话,我的摩托车和他的脚踏车一起并排行驶在路边,一起进入学校车棚——那一整个下午,我的心情好得要飞起来!

  所以今天我又模仿上个礼拜的行程,希望能再次遇见他……

  我用面纸擦擦额边的汗,皱着眉走在人群中。

  学校虽然不是在市区,但可热闹得很。左、右各有一家百货公司;正门口直走不到一百公尺,左手边就是中区第一男子中学;再直走到下一个路口,正对面就是国立体专的校区。三所学校聚集在一起,加上两间颇具知名度的百货公司,不论何时往路口一站,左看右看,到处都是人潮。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开始加快起来。我左顾右盼,轻轻地深吸了几口气,想缓和一下突然紧张起来的心情。

  回头望着路口,有几个骑着脚踏车的学生,不过都不是他。

  我看看表,一点二十四分,上礼拜就是在这个时候遇见他的。我转过头,不小心与人擦撞了肩膀,我忙道了声歉。

  抬起头看着前方,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白色棉质T恤,黑色运动裤,右手拿着装着桌球拍的袋子,没错!就是他,他五、六堂是体育课。只是,他为什么没骑脚踏车,也是走路上学呢?

  越接近学校,同路的学生就越多,利用中午逛街的人群也不少;横阻在我与他之间的,就是数也数不清的人……

  我钻着人与人之间的缝隙,不停地说着抱歉;偶尔踮起脚尖,确定他的背影还在!是的,虽然只是背影,我确定那的确是他!

  虽然我已加快速度,且额边的汗渗得更密、呼吸也急了起来,但衡量我与他之间的距离,却一点都没有拉近。

  心一急,我不顾一些被我推撞之后、怒目瞪着我的眼光,小跑步的一心只想追上他!

  “啊!对不起!”

  一不小心,我与一名男子迎头撞上!我的脚步踉跄了一下,不过没有跌倒;但是我那便宜的书包不知何时开了,东西掉了满地。我仰头望着他的背影,他已接近校门……我急急地捡起地上东西,没有多看对方一眼,便跑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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