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意外,我确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来会有什么样的意外改变我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似乎不太好听,但不可否认,我相信我已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且过着我想要过的日子。
我不是没有工作过。念书时期,我曾经在补习班打过工。工作是打电话招生,没什么好与不好;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就是在那个打工的暑假过后,潜意识 里就不愿按常规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不受制于任何人、任何规定,有几万元的存款,有花费 不尽的时间——
虽然有时日子真的无聊至极,想从宿舍顶楼直接往下跳………但还好,真的还 好,比起无家可归、或把灵魂卖给金钱名利的人,这样的日子,真的还好。
可以睡到身体都要发烂的时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连发呆数天;也可以在 图书馆、文化中心或各大书局流连,假想那些书皆是自己的资产;也可以不停的在 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头就睡……
说真的,有一阵子我觉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对人草畏惧、不敢踏人社会、不敢与其它人接触
但是,我却又有标准的人来疯……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总能嘻嘻哈哈与其笑闹,有时还活泼过度令人难以消受……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在自我怀疑数日后,我这么告诉自己;而日子一久,我坚 信自己是个很正常的人。
☆ ☆ ☆
看完了一篇报导,我合上杂志放回架上,走出书局。
该篇报导讨论现代女子前半生三阶段的爱情观。
第一阶段,为二十岁之前,即求学时期,少女受了电视剧及文艺小说的影响,对爱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这一切全是不实际的。
第二阶段,为二十一岁至二十八岁之问,这时的年轻女子认清了现实且有太过现实的倾向;大多表明不屑于恋爱这回事,将目标定于自我实现。
第三阶段,为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之问,此时的女子回归母性的自觉,开始追求平稳的婚姻。
的确,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于旖旎梦想的少女时光。
而如今,于第二阶段的我,对于异性——不论老少美丑,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谈不上讨厌或喜欢。可以说比较看透了爱情……虽然根本没谈过恋爱!
冷静观察,谈恋爱这回事不就是花费时间、花费金钱去改变自己、去取悦对方?
而且常常是所付出的与回收的不成比例,徒惹一阵伤心。
所以何必苦苦去追求那非自己所能掌握的爱情?自己一个人过得岂不挺好!
至于书中所谓的第三阶段,我也抱着赞同的态度。
毕竟随着时间的增长,人们的观念不停的在变。说不定有朝一日,当某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便会立即推翻恋爱无用论的想法,且主动追求对方!
但那也只是说不定罢了,我知道自己不是有那种说爱就爱的勇气的人。
看看天色将晚,且已在市区闲晃了一整天,我决定循早上来的原路回家。
宿舍离市区颇远,搭公车的话约二十分钟,以我慢吞吞的步伐,经常得走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到达。
穿梭过几条人潮蜂拥的市街,沿着一条两旁都是超高办公大楼的大路走下去,即是通往市郊的标准路线。
在这条路上,我常做一桩既是伸张公权力却又极为缺德的事。
走出行人道,巡视满满的一整排违规停在路边的车子,我抿抿唇角,侧了侧头,锁定了两辆并排停放的车子为目标。
我觉得违规停车已经够可恶了,并排严重阻碍交通的车子则更该受罚!虽然有时因有急事,不得已随处停下;但车主是否考虑到若内排的车子亦同样赶时间离开 呢?或者,因其阻碍车道,而酿成了车祸呢?
没有多想,我自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万用刀。若无其事地将其中挫指甲的短刀握在手边,近身走过一辆深蓝色的福特。车子又旧又脏,看不太出来我加上去的刮 痕。怪不得车主放心大胆的并排停车。
耸耸肩,将视线调向前方另一辆待罚的车子——啧啧!我不禁咋舌!说实话,车子我懂得不多,但那一辆全黑发亮、跑车型的口腻遛,任谁看了也知道价值 不凡;它的主人还真舍得随手停下。
既然主人舍得,那可就怪不得我了。嘿!我刮过的车子不下上百辆,倒还没碰 过这么名贵的车种。
像做贼似的,谨慎地左望右望,确定街上各忙己事的人们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我后,我轻手轻脚走向那辆高级车……咦?再走近些,发觉车头前蹲着一男一女,鬼鬼祟祟的扶着车头的保险杆不晓得在干什么。
当我把视线聚集在保险杆时,那两人同时抬头,发现了我。女的紧张地拍拍身旁的男人,两人又同时起身,跨上他们身后的摩托车,倏然离去。
我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身形愈来愈远,还是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下,我想起了正事,握着万用刀的手兴奋得发着颤;先轻轻地试刮一下……老天!望着毫无瑕疵、黑得金亮的车板,我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但我还是下手了……
稍一用力,车子立刻出现突兀、泛白的刮痕。
在此刻我是非常相信人性本恶的。我站直了身子,依习惯从车尾走向车头刮出一长痕伤口。
按照往常经验,应该尽速离开作案现场;但我恶作剧心大起,且自信不可能那么倒霉,刮了几百辆别人的车子,就这一次会被抓到?所以我当机立断,在车头侧 身加画两个交迭的心……
心形出现后,我决定再刮去心形内的烤漆。
正要动手时,描见一名衣着光鲜的男子快步走出大楼、顺手戴上一副墨镜,向这辆车走来。
我在心里大喊糟了!忙转过身,双手背在身后,左观右望,佯装在等人。
那名男子一阵风似的经过我身前,飘过的古龙水味直窜人我胸腔内,我吓得心跳飞快,额边滑下豆大的冷汗。眼珠子随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溜到眼角,发觉这不 是他的车后,双腿差点发软。
还是快些离开,免得被逮个正着才好。于是我旋身跨出一大步……
「Shit!」我……我不常骂脏话的,但这回实在是因为我……我居然一脚踩到了狗屎!
那狗屎又软又湿又臭,而我穿的鞋子是便宜的室内塑胶拖鞋,鞋底极薄;这脚 一陷下去,不只鞋底染了一堆,连脚旁都沾了不少。
我的脸严重扭曲,皱着鼻,脚一举跨到身旁车子的保险杆上,将脚上的黄渍转印到保险杆上。此刻我真的不是存心故意的,而是自然反应的想甩开那令人讨厌的束西。
我手抚着引擎盖,利用保险杆将脚底的脏东西除去不少。最后一次,再举起脚时……
「你太过分了!」耳后突然响起隐含强烈怒气的低吼。
而这一声低吼的威力可非同小可。不仅害我两肩重颤了一下,暂停跳动的心脏险些跃出喉头,还害得我举在半空中的脚往保险杆重踹了一下,然后那保险杆…… 天啊!那保险杆哐当一声后,就像……就像我的下巴脱离我的脸似的——脱离了车 身……这……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