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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受伤的部位柳旭最清楚,她从来不曾嫌弃过我,她说就算我变成了废人,她也会一辈子陪在我身边照顾我,对不对?」他偏过头,凝眸深瞅着柳旭。

  柳旭重重地点了点头,深情地与他对视,心底有些困惑,她干么要嫌弃他腿上的刀伤?就算留了疤,衣服盖上也就看不见了呀。

  「就算你断了一条腿,我也不会嫌弃你的。」她情不自禁地附在他耳边说。

  这句话令百凤真切地动容了,如果不是这里太多闲杂人等,他一定会抱住她狂吻。



  「喜遥,这怎么办呢?」孚王福晋伤心地握住女儿的手。

  「不管,就算百凤不能传宗接代,我还是要嫁给他!」喜遥哭喊着。「整个京城谁不知道我是他的媳妇儿,不嫁他我还怎么做人呐!」

  「那怎么行!我女儿怎么能嫁给不能人道的丈夫,你想一辈子守活寡啊!」孚郡王立刻反对。在他眼中,不能人道的男人就不算男人了,他怎能让女儿嫁给不是男人的男人。

  「孚王爷,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百凤和喜遥可是先帝爷指的婚,你如今想退婚是瞧不起我们家百凤喽!」东亲王哪能忍受自己的爱儿被轻视,立刻跳起来替爱儿捍卫尊严。

  「不是我要瞧不起他,百凤都不能人道了,我总要为自己的女儿着想吧!」孚郡王不甘示弱地吼回去。

  「好!我东亲王今儿个算是看清你了,你要是敢退婚,咱们两家立刻翻脸!」 



  东亲王狠话一出,百凤不禁在心中哀求起来——阿玛,你就让人家退婚吧,这时候不用替他争什么面子了。

  「翻脸就翻脸!」孚郡王狂怒大喝,拉起妻女的手忿然朝外走。「以后在朝堂上休要我帮你什么忙了!」

   

  「笑话,一向都是你来求我的,现在居然翻脸不认人,我看清你了,快滚!」东亲王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孚郡王的屁股大骂。

  搞定!百凤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瘫倒在椅子上了。

  「我的心肝宝贝,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啊——」福晋冲过来抱住百凤,心疼得都快崩溃了。

  「额娘,别担心,御医说我还有救,没有问题的。」百凤继续胡扯。

  「哥,你能为了柳旭把什么尊严都给豁出去,小弟我除了佩服还是佩服。」百猊满脸不可思议。

  「我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宝日笑嘻嘻地接口。

  柳旭也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一直到现在,她才完完全全相信百凤对她的心意。

  「哥,不能人道这种事非同小可,以后柳旭生了孩子,你打算怎么解释?」百猊举手发问。

  「很简单,就说我找到了『妙手回春』的大夫。」百凤邪邪地笑说。

  东亲王和福晋被这些孩子的对话弄得一头雾水。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柳旭的眼神为难地闪烁着。

  「问哪,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想问什么就问。」宝日好亲切。

  「『不能人道』是什么意思?」从头到尾她都听不懂。

  一只乌鸦快乐地飞过去,每个人的表情都儍住了。

  如果用江南的方言告诉她,她是不是就会懂了?

   

  大家都在思考这个深奥的问题。

  尾声

  不管全京城是不是把百凤的「隐疾」宣传得沸沸扬扬,他都毫不在意地带着柳旭天天出去逛大街、混茶馆、听戏曲。

  如果随便抓来一个京城人氏问他:「请问您觉得现今最伟大的名女人是谁?」

  他会回答你:「柳旭。」

   

  一夕之间,柳旭成了最红的名女人了。

  半年后,当东亲王府燃放鞭炮庆贺柳旭成功受孕之后,很多丈夫不举的贵妇人都想向柳旭讨教讨教她的「妙手回春」之术,搞得王府里她那座小屋天天门庭若市,应接不暇。

  虽然她因此结交了不少王公贵族的家眷,但要说起回春之术她可就尴尬了,她的百凤哪里需要回春,每回只要一见到她,他永远都是春意盎然、春情荡漾、春色无边……

  不过她还是有一招唬倒了众贵妇人,也因此让她的生意十分兴隆。

   

  当她肚子愈来愈大以后,百凤禁止她继续「见客」,以免腹中胎儿生下来以后会变成大色魔,从此她的小屋冷清安静了许多。

   

  但柳旭根本不是静得下来的人,趁百凤上朝时,她就拿起绣花针,绣她拿手的鸳鸯蝴蝶,既可以消磨时间,又有钱赚,两全其美。

   

  「大嫂,这件配色配得不错吧?漂不漂亮?」她开始向府里的女眷兜售她绣的肚兜。

  「哇,好漂亮,旭儿你的手真巧!」大少奶奶惊叹不已。

  「谢谢,我的手艺奉送,不过材料费大嫂要负担喔!」柳旭无邪地笑说。

  「没问题,多少钱?」

  「一两银子。」

  「成交。」这是江南绣艺耶,真便宜,而且冲着柳旭那句悄悄话,十两也值得买。

  「二嫂,这件肚兜是我绣得最美的一件,你若喜欢,我便宜卖给你。」再转到第二宫去兜售。

  「真的吗?谢谢!多少钱?」这么漂亮的肚兜,京城很难买到的耶。

  「一两,够便宜了,而且我告诉你喔……」赶紧附上去说悄悄话。

  「真的!那我要两件!」一两太便宜了。

  於是,轻轻松松二两入了袋。

   

  只要她肯绣,绣出来的肚兜绝对抢手好卖。

   

  就在她转到第三宫,向三少奶奶兜售肚兜时,冷不妨被提前下朝的百凤逮个正着。

   

  「回去,我有话问你!」百凤把她从暖炕上赶下来。

   

  「旭儿,我还没给你钱呐,二两是吗?」三少奶奶掏出银子给她。「下回绣了新的,要记得再拿给我唷!」

   

  「好,没问题。」

  百凤不敢置信,他的老婆居然在府里做起买卖来了。

  「你每天顶着大肚子绣这些东西不累吗?在府里不愁你吃、不愁你穿的,你要钱干什么?」

  「都是你啦,把我爹弄去当江苏巡抚,我爹管的地方更大,他更没钱了!」她把矛头指向他,其实根本只是她私心想多存点钱,好给爹娘养老用。

  「你要钱可以跟我说呀,万一累垮了身子怎么办?」他可是会心疼的。

   

  「其实我是想打发时间。」她挽着他的手,轻轻说。「你每天早出晚归,我有时候很闷,没事可做的时候就只好绣绣东西喽。」

   

  「那我以后早点回来陪你。」他低下头,嗅闻着她的发香。

  「你知道吗?现在京城里有一半以上的贵妇人都穿着我绣的肚兜喔!」她得意地笑说。

   

  「真有那么好卖?」太神奇了一点吧。

   

  「当然好卖,只要我说……」她攀下他的颈子,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句,旋即格格地笑着跑开。

   

  百凤怔了一怔,才恍然大悟。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他气得往柳旭奔逃的方向追去。

  曲桥上传来了清脆得意的笑声——

  「我就说,百凤看了我的肚兜以后呀,就像饿虎一样扑上来了!」

  后记

  齐晏

  有些人呐,真是挺犯贱的,我就是那种人。

  每次开稿,人物个性通常都要磨很久很久很久,才有可能写出第一章来,然后呢,第一章可能会修很多很多很多遍,修到自己都快会背了还忍不住要去修第一章,每次都搞到编辑抓狂我才甘愿交出去,够犯贱吧?

  开稿之后,我很爱计算时间跟字数,每回总是想——嗯,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交稿,每天写2000多个字,挺OK的。

  然后,半个月迅速地飞过去,我仍在第一章,仍在计算——嗯,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交稿,每天写 3000多个字,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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