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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喂,你是阿美族的吗?”

  辜恋星抬起脸,困惑地看着整整高她一个头的男同学。

  “不是。”她小小声地回答。



  “骗人!你的皮肤那么黑,眼睛那么大,又是从花莲来的,还说不是阿美族!”眼睛像两颗花生米的小男生,双手叉着腰,一副警察盘问犯人的口气。

  “我哪有骗人,我真的不是啊!”辜恋星脸上的表情既紧张又惊慌,小脑袋完全无法理解男同学奇怪的逻辑。

  “不说就算了,有什么了不起!”男同学得不到他想要的答案,一脸悻悻然地走了。

  刚转进台北念小学的辜恋星,每天起码要应付一次诸如此类的问题。

  “你是原住民对不对?”

  “哇,你的皮肤怎么那么黑?是哪一族人?”



  更干脆的就是像那位男同学一样直接替她决定族别。

  “花莲来的,一定是阿美族!”

  真是奇怪了,从小在花莲出生长大的辜恋星,压根儿都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原住民=阿美族=黑皮肤大眼睛。

  她在花莲就读的小学,虽然学生总数全部加起来只有五十几个,但除了阿美族以外,还有泰雅族、鲁凯族,以及客家、闽南和外省人,大家都晒得一样黑,个个都拥有古铜色的健康肌肤,还有明亮清澈的大眼睛,在没离开花莲以前,她一直以为全世界的小朋友都长得跟他们差不多。

  谁知转进台北的明星小学以后,仿佛突然间掉进了另一个世界,她发现同学们的皮肤都好白喔,男同学们都一脸念过不少百科全书的聪明样,个个都好会说话,而女同学们则是几乎个个都会弹钢琴,看起来都好秀气优雅。

  爸妈在她小的时候就离开花莲北上工作赚钱了,把她留给不识字的爷爷奶奶照顾,因此辜恋星根本没有读过“十万个为什么?”,钢琴甚至连摸都没有摸过,偏偏爸妈的虚荣心作祟,硬是把她转进台北的明星学校,读这所学校的多半都是些政商名流的子女,每每听同学提起显赫的家世,她总要抿紧嘴唇,才能不发出土包子般的惊呼。

  她觉得自己并不笨,可是为什么班上的同学都像天才般聪明,她的学业成绩总是倒数几名,怎么考都考不赢同学,能拿到第一的只有跑步成绩,演讲、作文、绘画比赛等等,根本没有一样灵光。

  唯一能令同学们惊艳的,是她拥有来自爷爷工作牧场的牧牛知识,她很知道乳牛怎么交配、很知道怎么帮母牛挤奶,也很会帮刚生下来的小乳牛喂……同学们一开始对她的牧牛经验很感兴趣,但新鲜感消失的速度快得好比流星划过,她仍然无法避免地成了班上的一小块阴影,和大多数的同学们分处在光明与黑暗的两个不同世界。

  然后,她渐渐被一种陌生的情绪淹没,那种情绪的名字叫——自卑。

  强烈的自卑感,让她在明星小学里学会用谦卑和礼让来经营少得可怜的友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渐渐变成了王子与公主的仆人——

  “辜恋星,借我二十块钱,我今天忘了带钱买面包了。”借了,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亲爱的星星,我喜欢吃你家隔壁那家早餐店的早餐,明天顺便帮我带一份来好不好?”好。然后,她莫名其妙必须每天带两份早餐上学,值得欣慰的是,她偶尔能收得到钱,而且一定比当天的早餐多,“公主”说那是给她的小费。

  “辜恋星,明天轮我当值日生,万一我迟到了,你先帮我扫地。”起初,她帮一个同学扫地,接着变成两个,然后是三个、四个、五个……

  “辜恋星,你跑得快,帮我去福利社买饮料!”好。她努力跑第一。

  “辜恋星,你跑得快,帮我去领躲避球!”没问题。她一定帮班上抢到比较新的球。

  “辜恋星,你跑得快,帮我……”

  “辜恋星,你跑得快,帮我……”

  她的名字被呼唤的次数高居班上第一位,知名度远远超过帅哥班长,长这么大以来,她第一次为了自己能拥有飞毛腿而感到自豪。

  人际关系的发展真是奇怪,辜恋星突然变成了班上人缘最好的学生,为了维持自己“声名不坠”,王子与公主们不论提出什么奇怪、过分的要求,她统统来者不拒。

  只不过,王子是王子,公主是公主,他们并不会认真地把仆人当成知心朋友,可是辜恋星却催眠着自己,相信大家都是很需要她的,借此遗忘内心深处强烈的自卑感。

  虽然有时候,自卑这个恶兽还是会突如其来地冒出来张牙舞爪,不过随着辜恋星渐渐地长大,也愈来愈懂得如何驾驭自卑自怜的情绪了。

  小学毕业时,老师给她“热心助人”的评语,初中毕业时,老师给的是“谦恭和气,温柔善良”,高中老师在她毕业时,给了“善体人意、仁慈敦厚”的佳评,她没上大学,所以没有大学教授的评语。

  她以为自己会像绝大多数的平庸女子一样,过着乏善可陈、平凡无奇的人生,至少在遇见蒙于砚以前,她一直是这么认为……

  第一章

  炎炎的九月,大楼帷幕似的玻璃窗折射出刺眼的光,如焚的热仿佛能将路上的车子和行人全部融进柏油路底。

  辜恋星骑着一辆贴有南方四贱客的FIDDLE摩托车,顶着就快把她晒晕的阳光,缓缓骑进“圣殿教育基金会”的停车场。

  她脱下贴有阿尼图案的全罩式安全帽,小心察看四周,确定没有可疑人物之后,迅速打开车厢提出两大袋香味四溢的食物,做好预备动作,准备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往停车场旁边的员工餐厅。

  通常只要总公司内一有主管会议召开,没有阎王看守的各部门小鬼就群起造反了,纷纷打进恋星的分机,请她代买下午三点的点心。

  对于工作苦闷、时间没有自由、仰人鼻息领死薪水的上班族而言,偷偷吃一顿点心能得到异常的刺激感和快感,辜恋星深深了解这一点,所以在这方面她很愿意小小地满足他们一下,从来不忍心拒绝。

  往常,她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任务,从来不曾被各部门经理抓包过,只要她安全冲进餐厅“卸完货”,就会开始一一拨分机给指名想吃点心的同事,请他们移驾员工餐厅尽情享用。

  午后三点的此刻,阳光如平日那般耀眼灿烂,停车场内很安静,只有车子没有人,辜恋星以为一切都在她的控制当中,她知道自己只需十秒钟就能跑进终点——员工餐厅,成功完成任务。

  预备——跑!一秒、二秒、三秒、四秒、五秒……

  蓦地,员工餐厅大门冷不防走出一个男人!辜恋星大惊失色,脚下的冲力太快了,根本来不及煞车,眼睁睁看着自己差一步就要撞倒那个男人。

  她在他面前十公分处硬是停了下来,与他骇然对望!完了完了,要被fire掉了!辜恋星吓白了脸,脑袋瞬间变得空白,她仿佛中暑般,晕眩地抬起头,想认一认堵她的是哪一殿阎王——

  哗,这人好高喔!强烈的阳光照花了她的眼睛,背光站在她面前的男人看不清是什么表情,偏偏她两只手都各提着东西,不方便抬起来遮一遮阳光,只能勉强微眯着眼,傻怔怔地辨识眼前这个极有可能害她失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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