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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终于还是写出一本带点武侠气息的小说了!以前一直想当个武侠小说家的心愿已了,够了!我再再再也不要用那些招式来折腾自己了,又要让男女主角谈恋爱,又要让他们能飞檐走壁。草上飞 水上飘,甚至在空中翻觔斗,当这本书写完时,不只我手软筋麻,连独孤清绝和裴冷月都没给我好脸色,频频抱怨从没有主角当得这么辛苦的,这算什么浪漫小说?

  唉!这就是太过随性写书的下场,老是以为写的和想的一样容易,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结果,常常是把自己陷进死胡同里而不自知,往往要等到山穷水尽时才惊觉又被自己的超幻想力摆了一道。笨!

  不过,话说回来,应该还是有些读者会喜欢这种小说吧?(希望!)好歹我为了这本书也跟着闭门练功,还不时借用我亲爱的家人来比划手脚,冲着这点孜孜不倦的精神,大家应该给点正面的掌声吧。(不知谁说的,跟观众要掌声是最不要脸的行为。啧!)



  这本书是芃羽的第十本了!想想自己也满厉害的,就这样不要命地投入这个行列,然后卯足精神拼命写,不只因为脑中的故事积得太多,想快点把它消化掉,而且为了要赚钱养家糊口,不得不加足马力往前冲。所以,那些问芃羽为何会想要写书的人应该知答案了吧?一来是为了兴趣,二来是为了生活,这是构成我继续写下去的精神与物质的两大因素;两方挤压之下,一本本书就这么给挤出来了。

  有很多人对写书的人相当好奇,纷纷来信询问:芃羽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其实,芃羽是个有点好、又不会太好的人!

  这样说有点笼统,这么说吧!我快乐的时候可以惹得周围的人都快乐(不错的本事吧!)但情绪差的时候,又不苟言(善变!),同时具有乐观的心与悲观的心(悲观的时候居多。),认为人性本恶(说难听点就是‘犯贱’!),幻想与实际并重(但基本上认为面包为爱情之本。),坏脾气不会持续超过两小时(好脾气也不是常有的事。),胆小又讨厌被欺负(可是不敢跟对方单挑,因为欺负我的人通常背景很硬。),对生活有时满足得不得了,有时又贪得无厌得要命,对喜欢的人热情,对不喜欢的人冷酷(很正常。),交朋友凭直觉(不是我自夸,我的这个第六感还满准的。),对在意的东西斤斤计较,对不在意的东西大而化之,讨厌麻烦(但对太过简单的事又不屑。)……

  停!你根本是个矛盾的人!

  没错!但哪个人不矛盾呢?矛盾方为生存之道啊!



  这样的自我介绍还及格吧?什么?看不懂?有说等于没说?喂喂喂!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我可不是瞎矇过关哦;

  还有许多人来信问我《雷龙之爱》的背景到底是哪一个国家,还要我指明那位国王的照片在哪一册历史课本的哪一页,甚至要我寄上他的照片……天!

  布斯坦王国就是以“不凡”为蓝图所创构出来的,可惜只有一个来信者猜中,看来我的暗示大暗了点,让人看不清。至于有关历史课本这档事……亲爱的朋友,我不得不自暴其短地提醒各位,我不念中学历史课本已经很久了,天晓得你们的课本改版成什么样了?而且不丹国的影像对我来说只存在记忆之中,那惊鸿的一瞥只构成梦幻,我从没想到要把他拿来当偶像贴在墙上。所以想看他的人就到不丹去吧!我得先声明,有关不丹的资料我都是图书馆找出来的,我本人可还没去玩过,不要问我太多题有关那里的事,那会整死我。

  拜托!有关汪曲国王的照片,你们向静羽索取吧!

  写这篇序时倒是还没收到大家对《丑闻新娘》的读后感,不过,我有不少朋友打电话来告诉我他们很喜欢这部古代作品,这实在让我感到安慰不少,幸好没让人看不下去,这样对我日后写这方面小说的信心应该不会太过摧残。

  我本来要将《冷月孤星》的独孤清绝和裴冷月写成仇人,让他们在仇恨情爱之中挣扎,制造冲突点来吸引读者,可是.....写到后来却有点变形了,害得我又重新做修饰才搞定。

  这种剧情的不可抗力大概和我写书的习惯有关吧!我在写书时脑海里通常只有大纲,其余的旁枝末节便边写边想,像游览一样,看过这弯山水才想到下一个景点的风月,所以到后来常常是内容带着我的思绪走,而非我在控制内容,有点奇特吧?

  也因为这样,冷月用自己的方式爱上独孤清绝,在夜龙珠的穿针引线下,谱出一凄美的爱情。(啥,太动人了!我得先自卖自夸才行。)

  演完了这出武侠片,冷月与老公便度假去了,(地点可能是夏威夷,反正东海上的岛又没标座标。),我又开始拍着桌面,大喊一声:“有了!”

  “有什么?”

  “有男人!”我兴奋地大喊。

  “有……男人?”有人的眉毛挑高得几乎与头发打结。

  “是啊!”很多很多很多的男人!”我流著口水说。

  “不用说那么多‘很多’这样你会被口水淹死。

  啊!我失态了。抹干净嘴这不雅的液体,我又忍不住哭。

  呵呵呵!别管那个和我对话的人,现在最重要的是我突然想写一堆男人的故事,大概有五、六个吧;就叫“五行麒麟系列’如何?

  太棒了!我最爱用电脑操纵俊男美女的七情六欲了,这下子,可能又要忙上一段时间。那么,我先去睡个觉再说。拜拜!

  楔子

  根据后唐小说家戴郛所著《广异珍奇》中的记载,传说有颗千年罕见的神奇水珠产于东海外的蓬莱仙岛。此珠通体翠绝晶润,约拳头大小,置于屋内冬暖夏凉,置于怀中养颜保身,比任何仙丹妙药还要灵效。这颗人人莫不希冀占为已有的珠子,就叫“夜龙珠”。

  但事实上,据书上描述,此珠原为一男一女的魂魄相缠而成,是以又唤“情珠”。它每隔千年现世,只为找寻真心相待的男女,能将珠内爱侣的深情挚意绵延下去,以保光泽神力。所以,每隔千年夜龙珠便会挑选“有缘人”,接受爱情的试炼,若能突破重重考脸,便能修得正果,成为夜龙珠永世的主人。

  不过,当《广异珍奇》流传千年之后失轶,书中对夜龙珠描写的神奇却早已被众人断章取义地传诵成另一种长生不老之药,说是能让人羽化成仙,脱去人皮相,荣登仙界,永远毋需为生老病死而烦恼。久而久之,夜龙珠被夸饰的无限魔力就深深印在许多野心分子的脑海里,大家拚命地寻这颗只在书中或是传闻中被提起的宝物,都希望能藉着这颗上无遗落在凡间的珠子来延续自己的生命与地位。

  然而,虽然有关夜龙珠的传闻如此耸动人心,但是千年来真正见过或是拥有过的几乎找不出半个人,也因此江湖中人提起夜龙珠如何如何时,总带点戏剧性的渲染色彩,甚至还有许多人抱着它是否存在的质疑态度。毕竟戴郭也只不过是个传奇小说家而已,他书中的记载又没有任何证据来印证他的描述,所以在夜龙珠该出现的一千年后,仍有许多人压根不屑这人“神话传奇故事”所引发出来的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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