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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凡人与完人

  凌淑芬

  本书的女主角,蔚蔚,她绝对不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女人起码您不会在初识她的时候,就立刻喜欢上她。



  ok,亲爱的读友,我可是先写在前头警告了。如果您还是决定看,那麻烦您先看完书之後,再看这篇序文的下半部,因为接下来要讨论的部分,在您看完书之後才读,会有比较深的体认。

  (给大家时间泡茶泡咖啡,看书摔书,或默默放回书架上,选旁边那本书。)

  好,回到正题。

  现在,我假定您已看完这个故事了,我们来聊聊女主角这个人吧!

  正如我所说,蔚蔚不是一个讨喜的角色。她性格别扭,阴晴不定,难以接近,面对爱情偏又贪吃装客气,死<<> 著不敢说。

  身为作者的我,是可以把这女主角的性格塑造得更完美一些。我也可以把我的男主角写得很神,我可以安排他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人,弹指间可以把所有难题都解决,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可以困扰他们——可是,说真的,那实在太太太太无聊了!



  这样的完人有什麽好看的呢?

  我一直觉得,小说不只是全然的虚幻,它也反应出一些事实。而,一个闲於「人类」的事实就是:人没有一出生就十全十美的。人类必须经过不断的历练,淬取,升华,茁壮,最後才成长为一个完整的个体。( 我是性恶论者!)

  与其塑造一个一开始就是完人的角色,我宁愿我的主角保留一点人性的缺点。读友会不会一开始就喜欢他们还在其次;重点是,看完书之後,大家会觉得这个角色有所成长,比刚开头时更能博得大家的认同,这比较重要。

  所以,我的「蔚蔚」是会成长的,跟现实中的她一样。

  噢!是的,别怀疑!您没看错,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蔚蔚」这个人,当然,她不叫这个名字。

  从我开始写小说起,极少有任何一本作品是纯粹靠幻想起家的,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些桥段、人物、对话,是在我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最後被我融进书里面。这该肇因於我天生就不是浪漫的人,写出来的书也就不可能充满如梦似幻的色彩。

  因此,如果故事场景不够[ 丰功伟业] ,如果人物的性格不够完美讨喜,那就要劳烦读友们体谅我小小的任性了。因为这些主角和你我一样,都是凡人。他们有自己的爱恶欲、优缺点。

  话题回到「蔚蔚」身上。

  我和她不熟,非常不熟,因为她的那票朋友不是我习惯往来的调调,我甚至觉得他们也不是她的调调!初识时,我只觉得这样一个清丽的女孩,站在那样一群喧闹的人当中,实在很突兀。

  她的家世不差,父亲往返两岸经商,奠下丰厚的家业。由於长年在外,不免冷落了亲人儿女,因此金钱就成了最好的补偿。

  几次坐下来聊,我渐渐发觉,这女孩孤傲得离谱,对人老是爱理不理的,架子凭地大。

  我也是个性傲之人,且不像那票狐群狗党,吃她的、喝她的,甘於看她的脸色!几次交往後,发现和她八字不合,也就渐渐疏远了。直到後来,从朋友那里渐渐听说了一些她的成长历程,才恍然了解了她性格的养成原因。

  亲爱的读友,你知道的,我喜欢怪人!

  所以,我对她的兴趣重新被引燃起来。

  我仍然不主动与她相熟,但一亘站在超然的立场,不接触,不干涉,不亲近,默默观察她的性格转变,像看戏一样,直到她遇见那位「对先生」,从一个孤傲难近的别扭女孩,褪变为一个敞开心怀的成熟女人。

  後来我常打听她近况的事被她知悉了,她反而觉得我很莫名其妙,因为她认为自己一点都不特别,有什麽可好奇的?

  「她真是一个怪人!」她对我朋友说。

  啊,你能相信吗?我竟然被一个比我怪的人说「怪」,真正槌心肝啊!

  我想把她写下来!

  无可抑止地,我就是想写她!

  我喜欢怪人,而她很怪!更怪的是,她这个怪人还说我比她怪,较我怎能不写她?

  所以,她成了「毕敛眉」、「池净」之後,另一个被我完整拷贝到书里的人物。

  当然,基於尊重隐私,那些姓名、家庭、朋友、职业都更改过了。我只找了近似的外在条件,套用於「祁蔚蔚」的身上。

  我曾自问过,现在我已经更懂她了,我们有没有机会结为莫逆呢?

  我想,性格上的差异使然,恐怕很难吧!

  但,怪异的是,我真的很喜欢她——以一种不亲近的方式。

  所以我很希望看完书的您,也会有著和我一样的心路历程。

  蔚蔚或许不会是您理想中的好友典范,然而,当您的生活中出现了这样的女孩,或许您会和我一样,愿意以另一种方式去欣赏她。

  好啦!我知道一定有很多读友偷跑啦!没有照我的谆谆嘱咐去做,没看书就先偷看这篇序对不对?

  好吧!现在您看完了。

  如果,您还是决定看完这本书,那,翻开书页吧!

  * 凌淑芬的e—mail:sflno04@ms22.url.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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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幕

  「咦?祁老,您回国了?」

  坐在圆桌前看报的灰发男子听儿招呼声,立刻抬起头。

  六月初夏,阳光洒落繁忙的台北城。难得周末假日,位於大直的私人俱乐部里也迎进不少会员。日光休闲室,向来是工商耆宿看报或假寐的好地方。会员间彼此互不干扰,除非真是熟识,才会趋前互相打声招呼。

  「锺老,好久不见,好久不见.]灰发男子放下报纸,一身休闲服掩不住事业成功的贵气。

  [听说您小公子今年进哈佛法学院?读得还顺利吧?」锺老挑了老朋友对面的沙发椅落坐,两个男人同样是六十多岁的年纪和一身休闲便服,举止问漫著雍容的气度。

  「托福,托福,倒是您,。实如电通集团。去年的成绩亮丽极了,如果您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了。」祁连摘下眼镜,放在桌案上。

  「那是您不嫌弃。」锺老呵呵笑。宝如电通近几年来积极开发网路服务及行动电话事业,目前在台湾的电子市场中,隐隐然和国营色彩浓重的中华电信有分庭亢礼的趋势。

  「怎麽,有没有什麽秘诀可以提供给老朋友参详一下?」

  「唉!!」锺老不是不感叹的。「说来说去,只是舍得换人!前年我拚著董事会反对,把公司的主要干部大换血一番,几个主要部门的老头子全换下来,让年轻人上阵,终究,我们的时代过去了,人情要顾,业绩也要顾啊,」

  「可不是,现在的社会,只年轻人才抓得准年轻人要什麽!」

  「说到年轻人……」锺老迟疑了一下,看著老朋友。「令媛最近还好吧?许久不见她来我们家找绮绮了.]

  两家人的女儿是小学同学,情谊虽然不是多深厚,还算有点小交情。只是,听几个年轻小辈说,祁家的大小姐情况一直「不太好」,他早想关心一下,又怕让老朋友难堪。

  祁连微微一愣,脸上沉寥下来。

  怎麽说呢?或许是他的教育方法出错吧!年轻时,所有精力都放在开疆拓土上,直到四十岁那年才结婚。虽然大女儿蔚蔚隔年就出生,也终究隔了四十年的鸿沟。他从来没了解过这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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