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人呢?」
「前几天,她可能是去庙里替你求神拜佛吧,有人发现她昏倒在地上,将她送来医院。」
「什么!」男人震惊,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挣扎地起身。「那她现在人呢?」
「在另一间病房,也不知怎么回事,明明检查过后没什么问题,但她就是醒不来……」
男人没等护理师说完话,随手拔掉身上注射点滴的针管便急着要下床。
护理师慌忙阻止。「玉先生,你不能乱动!」
「我要去看她。」男子态度坚定,不容置疑。
护理师一窒,下意识地点头。「那你先等等,我去拿轮椅过来。」
不到五分钟,男人已经坐上轮椅,来到了另一间病房。
躺在床上的女孩睡容看起来十分安详,不像正承受着痛苦的样子,男人紧绷的神经这才略微松弛下来。
他痴痴地凝视着女孩,抬手温柔地抚摸她俏丽的眉眼。
她是他的大小姐,也是他最钟爱的小燕子。
他将她微凉的柔荑紧紧握住,俯下头,在她粉色的樱唇落下一个轻吻,却是意外唤醒了睡美人。
墨密的睫羽颤颤扬起,女孩目光迷蒙,先是片刻恍神,接着看清男人的脸庞,瞬间迸亮欣喜的光芒,明眸盈泪。
「玉哥哥?」
「是我。」他同样泪光闪烁。
「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他握着她的手贴在自己唇边,珍重万分地吻着。「多亏有你。」
她嫣然一笑。
两人深深望着彼此,心意相通,无须再多的言语,一眼相凝,便是三生石上约定的永恒。
番外 我的冷面帅保镳
我和玉哥哥初次相遇是在燕子来筑巢的季节。
那年,我才五岁多,还是个懵懂天真的小女孩,镇日就在家里那栋大大的宅院疯玩着,之后趁着保姆和家庭教师一时大意,将领地扩张到了户外的庭园,甚至连佣人居住的那一片矮屋区也成了我探索的乐园。
我穿着蕾丝小洋装,紮着两条可爱的马尾,苹果般的脸蛋粉红粉红的,表面上看着就像个小天使,其实是个淘气的小恶魔,所到之处,灾难不断,但即便是这样的我,对小动物还是有种天生的爱怜。
某个夏日的午后,我在一间矮屋窗边的廊檐下发现一个鸟窝,而不远处的草地上,有一只扑跌在地的小燕子。
小燕子瘦瘦弱弱的,似乎是翅膀受了伤,飞不起来,我正要将她抱起,一道清朗的嗓音阻止了我。
「小心!别弄痛它了!」
我愣了愣,转头望向窗边,那里正探出一张五官端正的脸庞,比我大了好几岁,已经是个小少年了。
那便是我和玉哥哥的初次相见,我盯着他,小嘴唇傻乎乎地张开着——好一个清俊的少年啊,比爸爸买给我的那些欧洲陶瓷娃娃都漂亮。
只可惜,那时候少年因伤坐在轮椅上,而且已经坐了两、三年,几乎要放弃再重新站起来的希望。
我们一起救了小燕子,为它上药包紮,接着又一起守在窗边,看着燕爸爸燕妈妈叼着食物回来喂巢里的小燕子,有时又严厉地在一旁叫唤着,鼓励着幼鸟学会振翅离巢。
那段日子,我过得很快乐,虽然玉哥哥相当沉默寡言,总是我叽叽喳喳地说了一大串,他才偶尔回上两、三句话,可我很喜欢听他说话,他的声音比国乐老师教我弹的琵琶还好听,他在不经意间凝望窗外的眼神令我有点小揪心。
后来我才明白,那样的眼神叫忧郁。
到了燕子随着群体往南飞的时候,我和玉哥哥几乎已经是形影不离了,当然,是我单方面缠着他居多,直到有一天,总是在空中飞来飞去到处谈生意的爸爸回来,带来了一个我不认识的新妈妈,我和玉哥哥的友谊才被迫结束。
因为玉哥哥其实是家里一个厨娘的儿子,新妈妈觉得我跟佣人的孩子混在一起,有失身为千金大小姐的格调,而爸爸虽然疼我,但他工作忙碌,将教养我的责任都交给了新妈妈,所以我只能与新妈妈达成协议,同意她将玉哥哥母子赶出我们家,可是要给他们很多很多钱,让玉哥哥能够有机会治好他的脚。
再见到玉哥哥那年,我十七岁,已是个叛逆的少女,而且早已淡忘了那个曾为我孩童时期带来许多欢乐的玉哥哥。
那时候的我很孤单,新妈妈为爸爸生了两个弟弟,对爸爸来说,他们才是有一天能够继承他帝国的接班人,而我只要负责吃喝玩乐,将来找个能对家里事业有帮助的对象嫁出去就好。
其实我挺喜欢两个弟弟的,但有时候看着他们一家四口和乐融融的画面,我会觉得自己像是个局外人,而且我也清楚,新妈妈表面上对我温柔和蔼,心里却巴不得我别在她面前碍眼,更别想以后能和弟弟们分家产。
少女时代,我的生活就是上学、跷课,和一干与我同样有钱却寂寞的富家子弟鬼混,我学会了偷偷抽烟、喝酒,每个周末假期都有各种新奇有趣的Party等着我这个众人口中的公主驾到。
既然是个公主,裙下自然有一班仰慕我的臣子,他们个个想追求我,我却是不屑一顾。
也许是我的骄傲与任性终于惹恼了那班臣子吧,他们联合起来将我拐到一间酒吧,开了间包厢狂欢,然后在酒里对我下药。
是玉哥哥及时救了我。
当时,他初入警队,随着长官出来临检,却不料抓到了我这个放荡的小丫头。我还记得,他对我做笔录的时候,脸色好难看啊,一直板着张死人脸,枉费他长得那么好看,比电视上那些演艺圈所谓的小鲜肉都还要出色。
最悲剧的是,他认出了我,我却没认出他,这也间接造成之后我过了一段很是水深火热的生活。
由于那天警方前来酒吧临检的数分钟前,隔壁包厢恰巧发生了一件凶杀案,而据说当时喝了药酒,整个人迷迷糊糊的我,是唯一目击到凶手的人。
其实我根本不记得凶手长什么模样了,只隐约记得他与我擦身而过时,身上有股奇异的味道,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可显然那名凶手并不这么认为,他为了杀我灭口,在我身上制造了几次危机,都是玉哥哥为我化险为夷。
玉哥哥身手俐落,曾在美国受过特训,又是业余搏击及射击比赛的冠军,所以警方特意派他来保护我,他成了我的专用保镳,也成了我眼中限制我自由的敌人。
我的一举一动、上学出行的路线、在家的起居作息,全都成了他管制的项目,而且他对我超凶,从来就没有过好脸色,语气总是清冷,对我说话时,每一句从来不超过十个字,我个人认为,他就是瞧不起我,就是鄙夷我粗俗又没教养,不像个大家闺秀。
在他眼里,我就是个又蠢又坏的女孩吧,所以才会被一群小伙子骗了吃迷药,差点就因此失去贞操……不对,他肯定认为我早就不是处女了!
我很生气,非常生气,而他每救我一次,每在危急中保护我一回,我就更觉得自己的脸蛋被打得劈啪响,痛得我只想龇牙咧嘴,化身为一只小野猫,对这个讨厌的家伙张牙舞爪,撕破他一本正经的表情。
讨厌、讨厌、讨厌!
为了赶走这讨厌的家伙,我使出了各种花招,明知他不喜欢我不乖,我就刻意化浓妆,穿超短的迷你裙,在他面前露出白嫩嫩的大腿,逼得他为了保护我,必须时时刻刻放在我身上的视线不得不暂时移开,耳根还泛上可疑的红色。